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布受天下】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时光无恋旧少年》作者:姬冷晞 这是我15岁到20岁所写的尚存的微小说及散文,里面是我满满的青涩和执着,于文字,于生活,于自己,于世界。我曾失落地走过一道道苍白的斑马线,也曾盎然地穿过一片片了无天际的绿油油的麦田。我将我的前半个青春捧在手上献给你,期待着后半场青春与你在街角相遇。   ☆、卷首语——我在明媚时光中等你   1.于此书   One——   每个人都会怀念自己走过的时光,而时光却从不记得我们是谁。   这里收录的是我从15岁到18岁所写的部分微小说及随笔。里面是我满满的青涩和执着,于文字,于生活,于自己,于世界。没什么风格,也不打算有什么风格。我将我的前半个青春捧在手上献给你,期待着后半个青春在某处与你相遇。   然后我们可以云淡风轻地谈起那些不一样的成长与类似的忧伤,可以轻而易举地提及某个曾让我们痛如朱砂的男孩女孩。我们笑着,带着成熟,微风吹过,或许我会看见荡漾在你长发里的不羁漂浮着你少年的模样……   Two——   这本微小说合集,有人看也好,没人看也罢。当然我还是希望有人看的。   五年前,在我的小伙伴都热衷于打游戏、唠QQ的那个年代,我不懂得掩藏,于是全天下都知道我在写着一些不明何物的乱七八糟的东西,小心翼翼地在网站上发着,注视着别人的目光。害怕被忽略,亦害怕被刺伤。   那时还小,心是玻璃的。会因为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的鼓励而开心好久,也会因为一句无意的伤害低迷很久。虽然现在也未经历过什么大风大浪,不足以谈人生,但这惶惶的小半生也算动荡。也曾与一个大8岁的男人相恋3年,也有过一气之下穿着单衣逃到极北的寒冷地带冻上一整晚,也曾在17岁的火车上横跨了大半个中国,亦曾在寂寞中将自己牢牢捆锁。   是谁告诉我,载着梦想远行,将初心放在原地。这样才能写出极美极真的文字。   而现在的我,就是这样的。   在这里你看到的,都是真实的。区别可能是那个路人甲的痛,其实发生在路人乙身上,而路人乙却成了卖菜的大妈。我不想过多的将真正的受伤者以受伤者的身份呈现,那样就显得太残忍。   2.于你们   关于那场刚刚过去的压得我难以喘息的题海大战,关于我一直希望却迟迟未到的大学通知书,关于那些明明认真地说过再见与珍重却可能再不相见的人们……   你也是知道的,有时挥手并不是为了再见,而是为了道别。   我看见小迈在空间淡淡地发了句“结束了,自由了?”我听见毛付帅从遥远的南方打来长途却只是问“你好吗?”我看见那些曾经扎根在同一个小城设法逃脱却被死死困住的人们终于在不同的归属地上留下脚印和心情……   聚散于我们到底意味着什么?就像昨天还以为是一辈子的恋人,转眼却有了各自的他和她。   我曾在高一无数次在日记本上看见我们坐在高考考场的模样,就像我此刻总会在笔记本上看见我们走出大学的模样。我挡不住的白马时光与聚散离合,只是像个傻子般不停地记录,以为这样那些在时光中消逝的人们就会一直萦绕于我的生活。如果你看穿了,那么请不要打破。而其实,你会不会也痴痴如斯呢?   我们生活在不一样的地方,却有着类似的成长与忧伤,我曾对一个人念念不忘,也曾为一句话耿耿于怀,而这些,你也是有过的吧?只是一路太过匆忙,忘了珍藏。   不记得是哪本书里说,青春是一排飞舞的蝴蝶。那么我是否进入过你的梦幻?我的指尖又是否有过你的语言?   3.于自己   One——   当我开始写这篇微小说合集的时候,我的体重已成功从110降至94斤。并不是要证明自己多么辛苦,而是我恨透了说话如铁行事如雪的自己。八百年前就发誓要么瘦要么死,八百年后却成了死胖子。无论从减肥的角度还是写这本书的角度来言,我只是想用某种方式来证明自己骨子里还活着坚毅与信仰,然后才能说服自己勇敢地迎接未来。毕竟梦想有着众多人难以承受的重量。   之前无数次提醒自己,无论于码字还是减肥,如果这次坚持不下去,那么以后也不必有什么追求了,浑浑噩噩的三五年后,嫁人为妻,平庸地过下去,毕竟自己没有什么做大事的潜质,竟不会坚持,再多念想也是枉然。   习惯了用类似偏激的方法来逼迫自己。如若做到,相信人生,做不到,则随波逐流。总是把自己推到悬崖,告诉自己要么孤独要么庸俗,然后才发现潜力其实可以无穷大。   Two——   这个专辑没有什么风格,也不打算有什么风格。只是对过去的自己和过去与自己一起的人的怀念。   曾无数次地尝试完整的去表达什么,然后又无数次的不了了之。   就像我15岁时说要到达的远方,16却依然在眺望。我许诺给自己无数个盛世大礼,最后都只是毫无所动的站在原地。   然后我累了。我厌倦了各种发誓与立志,厌倦了幻想与制定,厌倦了所有的无疾而终。   如果说我的整个未成年时代都只能用怯懦和假想去定义,那么我将在成年之际来一次前所未有的无所畏惧。我会将我的半个青春毫无保留地呈现在这里,怀念、伤痛、旧人、新生……   而当你们在某处看到这些文字时,我已经生活在中国西南端的高原上的某个城市,这里有通蓝透彻如湖水般的天空,有白绒绒的触手可及的云彩,有高低有致的公路,有消失于天际的高楼和大山。   那个位于中部的某个小城和曾经在那里和我一同生活的人们在我的记忆中依旧清晰:路边的小贩和白杨,校门口总放《最炫民族风》的那个商店,学校永不褪色的冬青和会掉叶子的梧桐,小卖部的阿姨也会去水泥地的操场上谈笑风生,荒草丛生的土堆后那面岁月斑驳的墙上覆盖了一层又一层恋人的名字和学霸的梦想以及少年的远方……小城依旧人声鼎沸,总有新来的人儿去探索那张老旧得裂了缝的黑板,总有一样年轻的另一张脸在光荣榜上笑得灿烂,总有人在同一颗树下面说着我们曾经的语言,却再不会是我们,也与我们无关。   我的明信片在这个冬天邮递到很多个只有在电视上才听说过的城市,我的文字在2014年的年尾仍遍了互联网的犄角旮旯。如果你无意间在深夜看到一句你也曾说过的誓言,那么请在天亮之前给我说晚安。   愿你成长为自制、坚毅、明媚、优秀的人。而我在这样的明媚时光中期待与你相遇。   我们在后半场青春,不见不散。   姬冷晞   2014.9.   给读者的话:   交流:新浪微博@姬冷晞      ☆、第一章 此后北方不再晴(上)   董七七自始至终都不相信女孩到了24岁便没有资格谈爱情,所以她偏执的用微薄的薪水走遍了大大小小的城市,生怕自己一丁点的安于现状让那个等她的男人白费了时间。   可也就是这种偏执,让她生活拮据,让一个又一个想要与她安稳度日的男人纷纷踏离。董七七说,如果那个人一定要她做某种硬性改变,那么只能说他并不是她该长相厮守的人。如果遇见了那个人,无需多说,她自会变的安稳。   于是抱着这种脱世的心理,董七七从南方到北方,在24岁的年纪里像个孩子般颠沛流离。   不知道这是今年的第几次,来自异地的火车缓缓驶进安阳站,送回了不知疲倦的董七七。董七七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站在出站口给朋友打接车电话,最后不出意外的全都无法接通。也是,傻子才会在这样冷的天里等她骚扰,况且这又不是第一次。   董七七想过无数次和自己命中注定的那个人遇见的场景,咖啡厅,图书馆,人工天桥或国贸大厦。哪怕他只是一个服务员或者导购师,她都认定在遇见的那一瞬间会有无与伦比的感动。却从未想过是在深夜的德克士,四周充斥着昏昏沉沉的空气里,那个人心不在焉的走来,并巧妙的忽略了董七七放在地上的行李,身体一个踉跄。   “不……不好意思……我……”董七七看着男人依旧失魂却多了紧张的脸心里笑成了一簇花,瞬间忘了疲惫。   “等火车?去哪?一个人?”董七七看着坐在对面的男人用如遇故知的口气问。   “北京……和女朋友。”男人依旧一脸的心不在焉的样子。   “哦,这样。”   董七七不再说话,静静的看着男人心里划过一丝莫名的沉重。   董七七把自己的手机号留在为他点的那份套餐下面的德克士宣传单上。她不知道他能否明白,只是在开门离开的那瞬间分明觉察到他注视的目光,那种炽热董七七毕生难忘。   接到他的电话已是整整一年,董七七在睡意朦胧中听见一个男人颤颤巍巍的声音,然后立刻想起一年前的他来。不加任何思考,董七七拉上羽绒服就往火车站跑。然后便看见站在广场上颤抖的他,董七七把羽绒服披在他单薄的风衣上,任凛冽的北方吹刮自己弱小的身体,然后想不起是哪个她没留意的瞬间,他把她揽在怀里,那种恨不得把她融进身体里取暖的力度让董七七难过的哭了,因为这种不安全的感觉,曾无数次在黑夜将她吞噬,她多希望那时候能有这么一个用力的拥抱好让她安下心来。   董七七不明白一切的起因和着落点在哪里,只是隐约看见两个冰凉的灵魂在黑暗中相遇,而后彼此温暖。   然后,她听见他说,谢谢你,七七。   她第一次听见他正式的自我介绍:梁木男,82年,哈尔滨。   不过是两天,董七七便与梁木男确立了恋爱关系,并让这个来路不明的男人住进她的出租屋里。那是春节我从厦门回到安阳,七七前来接车,一路上她不停的跟我提起那个她用整个青春终于找到的Mr.right。说起他们不完美的遇见和目前为止还称得上完美的结局。   我问七七,难道你就不怕他说你随便?不怕没安全感?   七七笑了笑,歪着头说,不会啊,如果他是对的人,我就不需要过分矜持,他会懂的不是吗?对于对的人我们要做的不过是等待或者寻找,而后去弥补在遇见之前无数岁月里的孤独。   那年已经25岁的董七七跟我们20岁时一个模样,青涩,动荡,相信爱情。只是很久后,久到那个她认定的Mr,ringt早已与别人结婚生子只留给她终生无法逃脱的枷锁时,她才告诉我,其实那时候她一直都很没安全感,无数次的在深夜梦见他离开,穿着她喜欢的那件风衣,牵着一个她好像认识又好像不认识的女孩。每每她都在梦里哭到脑仁疼,他却没有一次回头。   董七七说,她觉得自己身体里像埋了一颗定时炸弹,她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爆炸,却每天每晚的听见那种滴答声,好像随时要爆又好像永远不会,那种恐慌曾让她寝食难安。   可是在此之前的日子,董七七依旧知足的跟梁木男在一起,上班下班,开心的像个孩子,学着做各种好吃的菜在阳台上种各种喜欢的花。当我已定居在遥远的南方并春节都很少回来时,每天上线依旧能看见七七闪动的头像里承载着满满的快乐。   她又学会了一道菜,他吃的时候油渍沾的满脸都是。   她前不久为他种的花枯萎了,心里有点难过,他竟说她永远是他心里不败的花。   她为他学会了打领带,可是丑的都不好意思看他带。   他们在街上看见一对搀扶着的老人,好像看到了几十年后的他们自己。   很多时候,当我们还不知道结局,就总傻乎乎的以为这一刻是结局。于是当真正的结局到来时总是措手不及。   董七七的头像最后一次在我的对话框里闪动是告诉我她怀孕了,不知道该什么时候告诉他。   然后是很长很长一段时间的沉默,长的我真有点以为那个动荡的董七七已变得安定,过她王子和公主幸福的在一起的生活去了,开心的以至于忘记我们青不青梅竹不竹马的事情。   直到那年夏天我再次回到安阳,刚走出火车站,便看见一个叫“懂七七奶茶”的热饮店,远远的看见那个在窗口招呼客人的董七七。一脸的疲惫与时光印痕。   “一杯苹果汁”我对着窗口那个姓董的姑娘一本正经的喊道。   “稍等……啊!晓晓!!”董七七看见我一声尖叫冲出来扑进我怀里,我抱着瘦小的她在原地转了好几个圈,像我们第一次久别重逢后一样激动,只是怀里的她更加轻小。   然后我见到了董七七刚满三岁的女儿——董木晴(懂木情),她有着和七七一样动荡多情的模样,和不知遗传了谁的满脸愁容,小小年纪就时常望着天空发呆。可是我自始至终都没有见过那个叫梁木男的男人,也不曾了解他在那些时光给了七七多少快乐,才能让她在没有他以后依旧坚定的生下他们的孩子来折磨自己。   在董七七告诉我她怀孕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告诉他时,梁木男告诉七七,他想回哈尔滨老家安置一下和七七的婚事,等那边料理好了就回来接她。他还说,不管他能否回来,请七七一定记着,他会永远记得生命里那个笨拙却噬他如命的董姑娘。   董七七看着消失在进站口的梁木男,眼眶里大把大把的泪不受控制,她不是伤心分别,而是她知道他再不会回来了。   一个极度没有安全感的人总是能对自身安危有超强的预知能力,董七七便是这样的人。   两个月,梁木男的电话从每天一来变为每周一来,到再也不来,最后无法接通。事已至此便不需要过多的解释,可偏偏七七是那种死也要死得彻底明白的女孩。于是她凭着对梁木男身份证上标注的地址的稀薄记忆带着最后的希望去他在的城市。   可是董七七忘了,哈尔滨的3月还与春天无缘。当穿着单衣的董七七一脸倔强的走出火车站,寒冷的北风决绝的带走了她心中最后一丝温暖。然后是半夜12点到早晨6点这段时间的空白,董七七傻乎乎的坐在候车厅等待天亮通车,傻乎乎的看着依偎在一起的情侣相互取暖,傻乎乎的见证谁又送谁进站一脸疼爱,誓死不渝的爱情。那一刻,董七七感觉身上的血液都是冰凉刺骨的,她那么想看见他慌忙冲进来的身影,想他那个大而用力的拥抱,想无数日夜里依偎在他怀里做了噩梦也不用害怕的时光,想他无数次告诉她她要能融进他身体里多好的温柔。就在两个月前,那个男人还一脸诚恳的告诉她等他回来,他会永远爱她,可是现在,凌晨安静的候车厅里只有董七七一个人傻了吧唧的在寻找他们两个人的爱情,以及服务前台那个怎么都转不到6点的傻了吧唧的钟表。   董七七的脚腕冻的一阵一阵的疼,恐怕这次要留下终身的毛病。   终于,董七七到了梁木男身份证上标注的那个地方,那是一个绿色的铁门,还有高高的围墙围住的不知模样的院子,隐隐得,董七七听见里面传来梁木男的声音,她急迫的敲击的铁门。   看到穿着单衣站在零下十几度的北风里颤抖的董七七的瞬间,梁木男僵硬了,似乎开门的片刻董七七的寒冷全都转移到他心里,瞬间成冰。梁木男条件反射的把董七七用力的搂在怀里,一遍又一遍的说着对不起。梁木男的眼泪流在董七七的脖子上,董七七就忘了在这个拥抱之前她对这个男人所有的怨恨和失望。然后,董七七看见从屋子里走出来的看似认识又好像不认识的女人,随后便是木男有所察觉的推开了自己。   “老公,谁来了啊?”女人用甜腻而又带刺的口气问,那声音直逼进董七七的心里,让董七七早已成伤的心血肉模糊……   “没……没谁,一位朋友……”。梁木男支支吾吾的回答。   “哦?那进来坐吧?”   “不,不了,她还有事,顺路过来看看……”说着,梁木男就关了门,生生的把董七七隔在外面,那决绝似乎董七七不曾是他最爱的人。   董七七听见女人在关门后厉声的追问   “姓梁的,那个贱货是谁?我都看见你抱她了,顺路?你骗谁呢?”   那声音董七七好像在哪听过,可是此刻的她除了知道自己想回家外什么都不知道。   董七七大约昏昏沉沉的走了有两分钟,听见身后传来跑步声。转身,看见跑向自己的一脸疼爱的梁木男,如他们过去在一起时她忘记带东西他跑出门给她送一般生怕来不及。然后董七七藏在他的大衣里哭的像个孩子。   “七七,对不起,对不起……”   “木男,你就骗我吧,你就只会骗我,你说了让我等你回来,可你就再也不回来了……”董七七的委屈含在抽泣里,像针揉进心脏让人难以呼吸。   “对不起……”   “木男,我们回安阳好不好?你的衣服我都洗好晾干了,跟我回去吧好不好?我听你话,把自己照顾好再不让你费心了……”   董七七抬头,看见梁木男哀伤的神情,然后听见那一字一句从他喉咙里振动而成的声响。   给读者的话:   交流互动:新浪微博@Rebekah_姬晨      ☆、第二章 此后北方不再晴(下)   在董七七告诉我她怀孕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告诉他时,梁木男告诉七七,他想回哈尔滨老家安置一下和七七的婚事,等那边料理好了就回来接她。他还说,不管他能否回来,请七七一定记着,他会永远记得生命里那个笨拙却噬他如命的董姑娘。   董七七看着消失在进站口的梁木男,眼眶里大把大把的泪不受控制,她不是伤心分别,而是她知道他再不会回来了。   一个极度没有安全感的人总是能对自身安危有超强的预知能力,董七七便是这样的人。   两个月,梁木男的电话从每天一来变为每周一来,到再也不来,最后无法接通。事已至此便不需要过多的解释,可偏偏七七是那种死也要死得彻底明白的女孩。于是她凭着对梁木男身份证上标注的地址的稀薄记忆带着最后的希望去他在的城市。   “七七,我爱你,可是24岁以后我们不能只看到爱情,还有责任……她怀孕了……对不起……你可以找到比我更好的人过一辈子,而我必须对她负责……”   董七七蒙了,她挣脱梁木男的怀抱跌跌撞撞的原路走回。责任?董七七摸着口袋里两个月前自己偷偷去医院检查准备给他惊喜却还未来得及言明的怀孕确诊单,心中说不出的疼痛,而后是全身都无法抑制的颤抖。她想回头跟他说什么,却也只是更用力的抓了抓口袋沉默的走着。说什么呢?他是个有责任担当的男人,如果告诉他岂不是让他受一辈子的良心折磨,与其背叛一段爱情,总比背叛一条骨肉相连的命轻的多。那就她董七七一人承担吧,反正一开始就是她一个人的错。   如果董七七在一开始知道那天在德克士遇见梁木男时他是和另一个女人以爱之名不顾家人反对的逃离,她就与这个对爱偏执的男人不作非分之想,便也不会有那么多的后事。可偏偏,董七七就是看上了他那种对爱情与自己如出一辙的偏执,并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他。   如果董七七在后来知道他回来不过是那个与他以爱之名逃离的女人因为受不了生活的拮据离他而去,他也不过是回她的家乡找她时能果断的与这个感情不干不净的男人划清界限,那么也不会有后来的难以割舍。可偏偏,董七七以为自己可以治愈他的伤,给他温暖,让他珍惜。   如果董七七在看见梁木男与那个女人相见时能果断的冲上去给女人一巴掌并拉梁木男扬长而去……   如果董七七在看见梁木男告诉她等他回来却看见进站的他牵着另一个女人的手时能死了那颗给他的心……   如果这些在一开始都做了了断,就不会像现在这么难过不是吗?   董七七知道梁木男是爱自己的,所以她愿意宽容,愿意等待,愿意忍着痛去忽略不能忽略的东西。董七七以为时间会让一切浮出水面,会让梁木男明白只有她才能给他那样炽热的爱。可是董七七忘了,时间能让火化为灰烬,亦能让死火重燃。于是最后,他们浮出了水面,而董七七自己却沉了下来……   而那个看似认识又好像不认识的女人,董七七是认得的。在董七七第一次遇见梁木男时,她刚走出德克士便看见迎面走来的那个身影。尽管光线很暗,可董七七还是能隐约觉察到她的模样。   然后在与梁木男相恋半年后,董七七开始越来越频繁的看见那个女人出现在自己的生活里。可是董七七是太敏感又太害怕失去的人,于是她只能一遍又一遍的提醒自己那不过是个普通故人,没有什么。以至于最后自己真的就那么信了…………   与董七七再见已是两年后。董七七说她厌倦了北方,厌倦了同在黄河以北的窒息。董七七说,晓晓,你答应过无论何时只要我无家可归你都会收留我的对不对?我把董七七接到自己的住处,董七七看着我与丈夫的甜蜜不止一次的说真欠恨。我摸着已经5岁的董木晴说,你又何尝不欠恨,竟用一生折磨去换一个已不再有关系的人幸福。然后董七七淡淡的说,也许这就是命,我用半生寻找,又用半生逃离。我甚至无数次的尝试重新生活,却总被她一句淡淡的妈叫的喘不过气来,可我还是很希望身边有她。   又是一年转春,我与丈夫协商在鼓浪屿开家咖啡馆,让七七管店,这样我们既有了额外的收入,七七也正好如愿以偿不再过看上司脸色的生活。而董七七果真不负众望,用她与生俱来的小资情调把咖啡馆收拾的格外招客人喜欢。每到周末,我都“抛家弃夫”的过去呆上两日,与七七不知羞耻的谈起年少的种种糗事。   厦门的冬天要比北方温柔可人的多。我与七七对坐在落地窗前一起说着这周各自生活里的趣闻。服务员阿诺有眼力的将最新的热饮单子递上来,董七七挨个的把她觉得还不错的全部推荐给我,然后在她翻过单子时表情突然凝重,厉声问道“这个单子谁给你的?”   阿诺吓得身子往后退了几步,手指着90度的方向颤巍的说:“刚……刚一个先生看了一下……说要给你这张……”   董七七猛然起身顺着阿诺手指的方向急切的搜寻,然后看见一个穿着西装模样30出头却已有些秃顶的男人。董七七输了口气,不知是因放下心还是失望,总之那口气输的很重很长。   我拿过七七手里的单子,看见下方一串黑色水笔手写的电话号码。   片刻,那位阿诺所指的先生走到我们桌前,我识趣的挪到旁边的空座位上,然后我听见男人用遇故知的口气问七七,你相信缘分吗。没有七七的回答声。或者你相信一见钟情吗?依旧没有七七的回答声。最后男人妥协的问,即使现在没有,那以前的某个时刻信过吗?   我本以为,类似与这种柏拉图式问话,无论在多久以后,对董七七这样的理想主义者而言都是奏效的。却不曾想,董七七只是用极不耐烦的口吻说,我的一生,从未相过。   然后男人讪讪的走开,而董七七却看着那个背影哭了。现在的董七七做什么都不会像多年前那样没掌握,就连哭也不过是把头偏向一个背人的角度,然后默不作声的流泪,可就是这种沉默,更让人心疼。   我不懂,为什么明明心动了却还是要痛着装没有,以至于错过了更多可以终身相伴的人。   董七七说,她的心在很多年前就已经不会再为谁汹涌了,只是那天的场景,让她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想起了一件她一生都再不可能有任何理由原谅自己的事。   那是梁木男还没有回哈尔滨前的几个月,董七七也曾在某个咖啡馆里坐在我那天的位置,然后听见后面隔间里的一对情侣争吵。   “你怀孕了?不是让你做好防护措施吗?你怎么搞的?你以为你怀孕了就能进我白家的大门?省省吧,像你这样的女人白送我都不要!别以为你跟姓梁那小子的事我不知道!相亲的时候你妈还给我说你是黄花闺女,你他妈哄谁呢?谁知道你肚子里的孩子是谁的!”   “白,孩子真的是你的,我跟他已经没关系了。”   “没关系?那你离家出走的那一年干嘛了?不是出去跟梁什么男过了吗?还有,别以为你背着我做的那些事我不知道!你跟我说这话不觉得自己烂吗?”   “白……我肚子里真的是你的孩子,不信怀孕的日期你自己算,就算你不管我,你得……”   “就算是我的怎么了?你还真想让我娶你这种女人?你找姓梁那小子负责吧,你不是有能耐吗?跟他好的时候能勾搭上我,跟我好的时候还能让他死心塌地。对了,下回跟男的去开房记得把发票撕了再回家,可不是每个男人都跟我一样等发票掉到床上才看见。”   说着,男人气呼呼的走出咖啡馆,董七七抬眼看了那个背影一眼,决绝,却又带着某种伤痛。   董七七并不是八卦之人,所以那对情侣的争吵也只是任其飘散,并不入心。不然的话,她在那个寒冷的春天被梁木男关在门外时听见里面传来女人不休的追问声时怎会不觉悟那声音与当天在咖啡馆的哀求声是出自同一个女人的身体?不然,她也不会在以后的千千万万个日夜里被回忆无尽折磨……   深夜,我紧紧的抱着七七颤抖的身体,心中如沐刀浴的听她讲完这段被忽略的回忆,疼痛四起。   董七七说,活该她总是与现世背离,所以注定一生受罚。夺其所爱,授其所痛。   我看着时光一点点把现实意义的董七七带向未来,却残忍的将她的心置之原地不理,置在那个遇见梁木男的冬季,残忍的结了厚厚的冰凌,并时不时给她以提醒,她无力反抗,只能隐忍抽搐。   所以如果用一条线串起来顺序来说的话,就是   董七七遇见梁木男的时候其实他是和女朋友以外出为名私奔的,可是那个女的受不了在北京拮据的生活,并和姓白的**上,然后又回到了安阳,梁木男不相信那么相爱的人真的会说散就散,然后来安阳找她。前面说了,梁木男是哈尔滨的,所以他在安阳没什么认识的人,给董七七打电话,本觉得一面之缘不可能来,可是董七七就神速的赶过去。后来他们在一起,本不想那么多了,可是之前的那个女人在有爱情的时候想要物质,有了物质又想着以前爱情的美好,然后找梁木男。毕竟曾经那么深刻,梁木男本觉得就当普通朋友联系吧,可是一个女人对感情可不这么想,而梁木男在犹豫不定的时候做了错事,我们对爱的人都会不懂拒绝。他爱董七七,知道董七七的好,可感情不是你想怎么样就会怎么样的。后来梁木男的前女友怀孕,其实那个孩子是姓白的,但姓白的在床上发现她掉下来的宾馆发票,又想起以前她的事,也确实发现他们现在暧昧不清,心里觉得恶心,给她说像她这么不要脸的女人怀了孕也不会负责,让她找梁木男吧。那女人已经失去了姓白的,自然想落得一个归宿,毕竟女人怀孕了对别的男人就没价值了,而又有几个真心愿意打掉。她就跟梁木男说了,梁木男是有责任心的人,再加上那女的毕竟把所有的青春都给他了。然后他就丢下七七走了,可是他并不知道,那个真正怀了他孩子的董七七检查后还没来得及告诉他。   其实谁都没错,梁木男的前女友只是想要更好的物质生活,却又有着大多女人对爱情的难以割舍,她没想过做什么,可感情这事身不由己。而且她也不知道董七七为木男付出那么多,爱得比她偏执百倍,可谁对感情不自私?而梁木男不知道董七七怀孕了,也不知道他负责的那个人其实是最对不起他的,有几个男人会因为责任放弃自己的心,所以梁木男才是最可怜的,他用善良的心却做了不善良的事。董七七也不会想到,她在咖啡馆听到的生活中四处都会发生的情侣争吵竟让她背了一生的罪过。如果她能勇敢,能像以前那么偏执,能把那个确认单早点甩给他,事情就不会这样了。可是往往人在感情面前变得就会不像自己。人们总是在看着生活的平静的时候就自以为是的觉得岁月安好。并不是命运残忍,而是人大多数都以为事情在按预见的方向发展,却忘了世事无常。   这偏微小说灵感一部分来自自己的经历,一部分来自朋友的经历,一部分来自对现实的感悟,更多的一部分来自联想。   愿我那个亲爱的董姑娘学会爱自己胜过别人,愿安阳永远晴天。   给读者的话:   新浪微博@Rebekah_姬晨   期待遇见同样热爱文字的你      ☆、第三章 不是轻浮枉少年(上)   毕业那年,他问她,为什么一个有思想有追求又很优秀的人却没人喜欢她。她说,也许是大家都没思想没追求也不够优秀吧。   很久以后,他接到她的电话,思潮汹涌,却只是淡淡的说,你打错了。   倘若不是轻浮枉少年般注定遗憾,那就但愿你在的城市上方有我曾想你时呼吸过的空气……   ——引子   1.日光。——林安镇。   “听说了吗,学校前两天转进了一个省实验的女生。”趴在桌子上发呆的林小言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把头微微偏向我这边。   “嗯,好像是去年隔壁县的中考状元,在整个泽川市第三。”   “啧啧,成绩优异人长得又漂亮,怪不得有人说校长一听她要来啊笑得屁颠屁颠的。”林小言撇了撇嘴,我在眼角的余光里看见她洋溢在睫毛上不明何意的目光,羡慕的口气里掺着种说不清的物质。   “何德何能。”林小言突然语气冰冷的说。我知道,她所指的是这个远离泽川市区的小镇上的县三中。硬件设施不全,软件性能低下。   “《麦田》看完了,你要看吗?”我看着一脸不满的林小言问道。林小言一副若有所思又若有所恨的样子看我手里的书,露出一个扫兴的表情,随后两眼放光的把书塞进书包里。几乎是与铃声同步,林小言起身向教室外走去,走到门口时突然折回身子,逆着光,我看不清楚她什么表情,只是听见她说,清晨,那个女生也姓蔡,我总觉得你们会成好朋友。林小言说完的时候笑了笑,声音隔着冬日的空气寒冷而飘渺。   虽然我与林小言相识八年之久,可还是搞不懂她是怎样的一个人,比如她总是突如其来的情绪和不明所以的危机感。   “你想多了。”我后知后觉的冲着早已空无人影的楼梯口喊道。   我总觉得你们会成为好朋友。我想像着林小言说这话时候的表情,可除了她像深潭一样的瞳孔外再无其他。“难道是因为在林安镇上只有我们两个姓蔡吗?”我自言自语道。   我叫蔡清晨,是林安镇上唯一一个既不姓林也不姓安的孩子。因为我并不是林安镇所生。   ——————————————————————————————————————————————————————————2010年10月   2.遇见。——蔡木姿。   “你不去开会吗?”刚进教室的林小言一脸惊讶的看着我。   “什么会?”   “你不是报下周的元旦节目了吗?我上来的时候见他们都去政教处开会了,没人通知你?”   “没啊。”我合上手里的书,现在?”   “傻,赶紧的吧。”林小言表情嫌弃的让开了路,我慌慌张张的跑下楼。   政教处里挤满了参加元旦演出的人,我尽量小心的走进去,却还是引得周围的同学往这边侧目了几番,讲话的老师向这边的骚动不耐烦的丢了一眼,然后似乎是想起了什么对我说道,   “你是蔡清晨吧?报的吉他弹唱,《遇见》。”   “嗯。”我点点头,往前走了两步,不明其意。   “有个女生跟你报了同样的节目,你们俩条件都不错,如果没意见的话就一起上台。”   旁边的女生看了看我,我转头,她应该就是和我报同首歌的人。   “没意见。”两个声音同时响起,一男一女。刚刚还有点嘈杂的房间突然静的只剩下呼吸声,随后一阵骚动。我转过头看她的时候正好碰上她的目光——一个挺漂亮的女孩,眉目清纯。   “你好……我叫蔡木姿,很高兴能跟你一块唱《遇见》。”刚刚的那个女生说。   “我叫蔡清晨,不客气。”   “你也喜欢孙燕姿的歌?”   “有时候。”   “是什么?”   “就是看心情。有时候喜欢有时候不。”我说,“对了,那首歌的弹奏我练得差不多了,以后下午放学我们去西教学楼的空教室里排练,下周就元旦了。”   “嗯,谢谢你。那先上课去了,再见。”   “再见。”   我说不好蔡木姿给人的感觉,无论她的举手投足还是说话方式,都带着林安镇之外的气息。有一种吸引人喜欢的张力,却又隔阂着距离,尽管我跟她说话的时候会感觉轻松和亲昵,可那种距离感真实存在。   元旦联欢会上我和木姿的演出很成功,她的声音细腻而有力量,又带着些恰到好处的干涩,当她唱到副歌部分的时候,我清楚的看见灯光下观众席上每张脸的表情,专注而着迷。而灯光下的蔡木姿,她眼神专注的望着台下,瞳孔却深深的转向内心,她对眼前的一切都是视而不见的吧,她看到的是那个在她心里的世界,与此相隔光年。   “我往前飞飞过一片时间海,我们也曾在爱情里受伤害,我看见路爱的入口有点窄,我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   ——————————————————————————————————————————————————————————2011年1月   3.流言。——林小言   “诶,你知道吗?刚转来的那个新生,不检点诶。”跟林小言在餐厅吃饭的时候,坐旁边桌子的两个女生以见不得人的语气说着些什么,在学校这种耳目杂是非多的地方这样的窃语司空见惯。尤其是在这个带着些微愚昧的小镇上,嫉妒和厌恶总是被无限度的放大,然后揉合在一起,成为一团黑乎乎的粘稠状物质粘在人们那颗对一切优越厌恶之至却无可奈何的心上,在经历一次又一次的风吹与暴晒后,于某个清晨散发出刺鼻的酸臭味来。   “那个姓蔡的吗?听了不少诶,你又听到什么了?说来听听。”   “我们学校新来的的美术老师知道吗?”   “知道知道啊,就是二十出头,刚大学毕业那个嘛,听说长得不错。”   “就是他啊,我跟你说哦……”女生把手放在嘴边故作遮挡的姿势,可我确定,那个分贝就在聒噪的餐厅里,相邻三张桌子的人听清楚都没问题。“有人说哦,每天早上6点多的时候都见蔡木姿从美术老师的办公室出来哦……”   “6点多?我们不是7点才上课吗?她起那么早去找美术老师干嘛?”   “哎,你不会不知道老师们的办公室跟寝室都是连着的吧,谁知道是早晨去的还是早晨才出来啊。”女生使了个眼色。   “这样啊……呵呵……”   “不然呢?难道画画啊?还有诶,我们晚上8点40下自习,她寝室人都说她晚上10点才回寝室呢,还总是很累的样子,倒床就睡。”   “听说那个是有助于睡眠的……”说完两个人会意的笑了,模样,花枝乱颤。   “不要脸!”一直沉思的林小言突然冒出这样一句话,语气格外刺耳。   “怎么了?”我问道。   “没怎么,还有这么恶心的人,真贱!”林小言用筷子在碗里翻来翻去,眼神轻蔑。   “说什么呢,别瞎嗒嗒,走了。”   “不走!”林小言的语气突然由讽刺变为愤怒,铺天盖地,冲我而来,“她自己不做别人能说吗?你吵我干嘛啊,有本事你堵着别人的嘴!”   “谁吵你了?所以别人素质低你也跟着低?”我语气平和,平和的像说“阿姨来瓶矿泉水”,我并不怕旁边的那两个女生听见,我突然觉得自己是在故意让她们听见。   “她素质高?她素质高怎么被省实验开除了?她素质高能去做勾引老师那么伤风败俗的事?”   “你看见了?”   “这些日子她那点破事学校都传疯了,蔡清晨!无穴不来风你知道吗?你是装听不见还是跟她搭过一次台被她迷住了?”   “林小言,你闹够了没?”   “她做都做了别人说两句怎么了?她不是被开除怎么来这种没个进学率又条件死差的地方上学?当初不是市第三吗?不是挺牛逼的吗,怎么连县一中都没进?不是作风问题还能是什么?我是没看见,可是是个女生学校那么多男生追一个两个不心动,三四五六七**总会有一个合她胃口吧?她再清高那也是个处在青春骚动期的货!她干嘛除了美术老师哪个男的都不热乎?”林小言说话的时候因为激动脖子上的筋路明显突起,我不知道她为何会突然有这么大的怒气,再者,该有多深的恨意才能让她如此的善不罢休,用词刻薄。   呵呵。我冷笑了一声从餐厅走出去。我听见林小言在身后带着哭腔喊我的名字,我心疼,却并没有回去的冲动。我只是突然明白,八年,我在今天才看清了林小言,她是林安镇的人,她身上有如此鲜明的林安镇的全部基因。   我以为我会一直厌恶着林小言,倘若我不曾在日后明白这种厌恶更多是出于对蔡木姿的喜欢,以及林小言的刻薄出于她也不曾觉悟的对我的喜欢,那么这种厌恶就只是单纯的不愿靠近,永远都不会化为在时光中每当想起就痛得无法呼吸的遗憾和悲伤……   —————————————————————————————————————————————————————————2011年3月   给读者的话:   交流:新浪微博@Rebekah_姬晨   期待遇见同样热爱文字的你      ☆、第四章 不是轻浮枉少年(下)   4.信仰。——蔡木姿   “你有空吗?今天我生日。”我打开手机,看见屏幕上的信息,发信人,蔡木姿——元旦会之后,我们渐渐熟络。她是个很好的女孩,起码我这么认为。   “周日正无聊,欠骚扰。”这是回复。   信息刚发送成功,就有电话打来,我按下接听键,里面传来木姿的声音,还有呼呼的风声。   “你在哪呢?风那么大。”   “不大了,是站的比较高而已,在镇东这边刚修的铁路上,你快过来啊,好漂亮。”   “什么啊?”   “快过来啊,快点啦。”   “好。生日……”话没说完,电话那头传来嘟嘟的盲音。我骑上车子向木姿说的地方走去。   我站在乡间的路上,仰目铁轨,寻找蔡木姿的身影。   “清晨,这里。”   我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看见站在铁轨上向这边挥手的木姿,身上是一个月前我同她一起去以纯看的大款卫衣,长发在耳后飘出好看的弧线,身后映着大片光明。   “怎么来这了呢?”我看着坐在旁边的蔡木姿,安静却散发着强烈的朝气,与往日不同。   “生日,没什么玩的。随便走的时候看见了上来的。”   “诶,你看,多漂亮。”我顺着木姿手指的方向望去——了无边际的麦田,翠**滴。   “嗯,生命的颜色。”   “不。我是说那些风。”木姿说。   “什么?”   “那些拂过麦田的风,多好看。诶,清晨你知道吗”木姿转过头看向我,神情认真而忧伤。“任何一个有生命的东西都是有他自己的追求的,哪怕很微小。多庆幸,我们是人,只要努力就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可是除人以为的东西呢,只能任凭摆布,真可怜。”   “你没事吧?”我看着眼角湿润的木姿,不知道她想表达什么,   “当然没事啊。”木姿把头抬起一个角度,表情貌似轻松。“就是想发发神经,听我说完。”   “你生日,你开心就好。”   “很多时候我都会想,这些麦田,它们除了老老实实的呆在这片土地上外什么都做不了,我猜呢它们肯定时时刻刻想着自己的愿望,然后等风拂过的时候,把愿望带到他们要完成的地方去。多美?这世界上是不存在遗憾的对吗?”木姿看着我。   “你的思维真奇特,那要是人怎么办?”我看着木姿。她想说什么,突然她脸上闪过一丝明亮,然后整个人都变得晴朗起来。   “清晨,把你自行车推上来吧,载着我那边走。”木姿指了指向北的方向。   “能骑吗?”我不可置信道。   “能,刚那个看铁路的大伯就在这上面骑了。”   “他没赶你走下来?”   “嘿嘿,赶了,我说一会就下去。”   “然后你就没下去是吗?”我拍了拍木姿的头,心中有温暖流过的错觉。   “清晨,这铁轨是去哪的呢?”   “武汉——石家庄。听说明年5月通车。”   “哦,不能去北京?”蔡木姿声音深处传来不可掩饰的失望。   “能吧,听人说这个高铁线开通后泽川到北京只要两小时。”   “清晨,我看见人潮拥挤的火车站了。”站在脚踏车后坐的木姿认真的说。   “什么?”   木姿把手放在嘴边对着铁轨那头喊:“蔡清晨——我说——我再长高一点——就能看见——人潮拥挤的北——京——站——了。”木姿的声音在空气里荡了很久,然后飘散到不知名的地方。木姿说,“这世界真的没什么遗憾可言,就算我们永远无法到达喜欢的地方,可在那个城市上方总会有我们呼吸过的空气。”   ——————————————————————————————————————————————————————————2011年4月   5.夏天。——蔡清晨   “清晨,一会儿下自习跟我去个地方。”林小言边往书包装东西边说。   “大半夜的去哪啊?”   林小言没回答,只是嘴角露出一丝奇怪的神情,我头顶一阵发麻。   立在我跟林小言面前的是镇口的林安旅店,这是林安镇唯一的一所旅店,常年未曾收纳过一个旅人,有的只是懵懂无知的男孩女孩在这里共度一晚,在清晨带着各自的情绪离开。我看着眼前的林小言,心中有说不清的疼痛作祟。我知道,我的目光一定刺伤了她,不然她的神情不会突然的暗淡,而后说不出的难过。她知道我讨厌这里,我注视她良久等一个解释,却只是听见她淡淡的说:“清晨,希望你暂时保留这一刻的心情。”而后宛然一笑。   林小言叫我的名字的时候,我的目光还死死的抓住地面不放。我从沉思中醒来顺着林小言手指的方向望去——脚步轻盈的向旅店走去的蔡木姿,还有她身旁同样愉悦的男人——校美术老师。我听见从身体里传来噼里啪啦心弦断掉的声音,明知是幻觉,却感到异常真切的疼痛。   我终于不得不承认,我对蔡木姿是喜欢的,从第一次遇见时的异口同声,到元旦晚会上她的侧脸;从排练时的默契到她在铁轨上对希望的阐述。我喜欢到屏蔽所有的流言只注视着她的美,可我明明就为那些传言质疑过,我告诉自己眼见为实,呵呵,我不过是在等这致命一击罢了。   林小言拉着我的手沿着来时的路走回。很久以前,我就想,如果那些传言是真的,那么我一定会难以承受,可是在痛了那10秒钟之后,我就心静如水,真是讽刺。   林小言说,年轻的时候,当我们喜欢一个人,就会觉得那些所有诋毁他的话都是出于目的,只有那些赞美他的话才言自由衷,盲目而又自信。   林小言说,对不起,她只是听人说每周六都见蔡木姿来这个旅店,未曾想今天真会碰见男人。   我想起蔡木姿总是一身这小镇买都买不到的名牌,心中一片凄凉。   暑期,林小言托人在泽川市区给我们找了份工。蔡木姿的来电在七月初的势头像是要震破手机,最后也终于像石沉大海般销声匿迹。发工资的那天,林小言拉着我上天桥,威胁说如果我不在这里弹首歌就把我的那份工资扔到桥下去。   我拨动琴弦,回忆一点一点呈现出蔡木姿的脸。   “听见,冬天的离开,我在某年某月醒过来,我想我等我期待,未来却不能理智安排……”   林小言说,为什么我从未发现这把吉他的与众不同。林小言把吉他举过头顶,对着星光,我看见琴箱里歪歪扭扭的刻着:突然发现,我喜欢你。刻痕轻微。吉他是林小言送我的15岁生日礼物。   我把林小言抱在怀里,心中有酸辣的液体流过,意味难明。   记得林小言说,一个女生再怎么清高那也是个处在青春骚动期的货,从小学到高中,追林小言的男生前赴后继,而她却从未恋爱,整日与我腻在一起,我竟不曾觉悟。   我看着林小言渐渐贴近的脸,夏夜,星光璀璨。   ————————————————————————————————————————————————————————————2011年8月   6.十月。——美术老师   “您好,您是美术班的李老师吗?”   “嗯,同学画画的时候遇到什么问题吗?”   “不,老师,我是来问您知道木姿去哪了吗?开学一个月都没见到她,电话也打不通。”   “你是?蔡清晨?”   “您……怎么知道?”   “哦,木姿说如果有人来这找她,那那个人肯定是一个名叫蔡清晨的男生。”   我拿着手里的书走出美术老师的办公室,夏末的日光落入瞳仁一片晕眩。像是有冰凉的液体从炽热的水泥地上缓缓流过,心中传来呲呲啦啦的交融声。恍惚间,我看见蔡木姿的脸,笑得那么干净。   “木姿回省会参加美术集训了,她没给你说吗?”   “不会回来了吧,当时来林安三中的时候学籍并没转来,艺考完应该直接回原来的学校准备高考吧。那小姑娘对美术可真是用心,每天早上5点半就起来练画,晚上下自习还要练一个小时。不知道得多么坚定的信念才能扛得住那么小的身板。”   “被省实验开除?怎么会?木姿来这是因为在省会找美术班学习加吃住一年半至少要花两三万,怕家里负担太大,后来听说我们学校的艺术班是学校办的可以省不小开资她主动提出要来这一年的。还有这本书,她说你找了很久,上周从省会寄来的。我不知道你在哪班,就没去送。”   “其他的我也不是很清楚,要不你去问问她姑姑吧,就是在镇口开旅店的那家人,木姿在这上学的时候都是住在她家的。”   就是在镇口开旅店的那家人。我清楚的记得,三个月前的夜晚我曾到过那个林安镇上唯一的旅店门前。我看着手里那本只在木姿面前提过一次的书,心中有什么隐隐作痛。   --------------------------------------------------------------------------------------------------------------------------2012年10月   7.2013。——蔡清晨。   我迷迷糊糊的从睡梦中醒来,顺着声音摸索手机的位置。   “喂?”   “喂?是清晨吗?”   “……你打错了。”   挂掉电话后我看着天花板发呆许久,突然感觉有温暖的液体从眼角流出。记忆里我还没有为什么流过眼泪。我把目光重新聚到手机屏幕上,两条信息,还有三个未接提醒。   “清晨,很想你,只是当我还不是优秀的时候,不想跟过去的人联系。我一直都在用努力跟这世界反抗,时间会证明到底谁愚昧,谁平庸,谁对不起青春。感谢最难熬的那一年有你陪在身边,我整个青春唯一喜欢过的人。想见到你,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木姿。”   “清晨,今天是我们恋爱两周年纪念日,晚上想吃什么,做给你。别睡过头了,你今天夜班。林小言。”   毕业那年,我问林小言,为什么一个有思想有追求又很优秀的人,却没人喜欢她。林小言说,可能是因为大家都没思想没追求不优秀吧。   只是年少的心都太过狭隘,不愿给那些与自己不同的人一丁点好。敌视,诬赖,刻薄,甚至用力的想要将其毁灭……   只是不是轻浮枉少年。   而相爱的两个人,如果能在一起那么在当时就应该在一起了。   倘若年少时光注定要留下几处遗憾,那就但愿你在的城市上方,有我曾想你时呼吸过的空气。   《完》。   ———————————————————————————————————————————————————————2013年8月,蔡清晨。   2013年7月14日(完)   给读者的话:   交流:新浪微博@Rebekah_姬晨      ☆、第五章 红玫瑰与白玫瑰   一个男人的一生中,至少会拥有两朵玫瑰。一朵红的,一朵白的。如果他娶了白的,时间长了,白的就成了桌上的米粒饭,红的却是胸口的朱砂痣。如果他娶了红的,时间久了,红的就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的,却依旧是床前明月光……   ——张爱玲   她1米72,唇如朱砂,面目可人,是系里的佼佼者,在每个节日都会收到大把大把的情书。他1米83,开朗好动,游离于学校各种活动之间,捞得大把大把人缘。   他与她在一次联欢会上一同以主持人的形象出现,郎才女貌,台下一片哗然。那是场十分默契的同台,默契的连他们自己都觉得似乎前世有缘。   他跟她煲电话粥,提醒她加衣服,冬日里排很长的队为她买热奶茶。她只言未谢却牢记在心里,他每次的好她都写上“正”字在心中铭记,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堆成了一座山。   终于,大学毕业那年,他们一同留在这个城市,搬到一起,在清晨的第一束阳光里望见彼此。   他为他们每次上街赚的的回头率,为每次朋友的艳羡而欣喜——这样般配的情侣,着实少有。而她,却害怕路人的目光在他身上多加停留……   时间就像淘米水,让清澈的混浊,混浊的更加混浊……   他习以为常了她与人不同的情趣,也看惯了那张要比别人精致的脸,于是开始厌倦,烦闷。可是不管他与热恋时有多大的不同,她都觉得爱不释手,美不胜收。   婚期将至,她跑遍了整座城市只为买得他喜欢的家居饰品,她知道他是个挑剔的男人。而她在寒冷的冬天挤公交,不顾形象的与商家讲价只想为他省些钱的狼狈,他不知道。她有过几次腿酸和崴脚他也不知道。他每天每晚的呆在外面,聚会,玩乐,说要有最后的放纵才能安稳。   终于,他告诉她他不能娶她。他还年轻,还有很多不曾尝试,他的生命只有一次,他不甘心……   而这些,好像她不是……   她安静的看着他收拾行李,脚步轻盈的走出她精心布置的新房,就连最后关门的时候,他也没回头看一眼那承载着她满满爱的房间……   她看着他收拾,道别,转身,关门,自始至终没有流一滴泪,面带微笑,心如刀绞。   他来到新的城市,认真规划自己的未来,然后开始打拼。开始并不顺利,被骗过,失望过。夜深的时候,会想起与她在一起的时光,想起她的温顺体贴,善解人意。可他知道,是自己亲手将剑刺进她的心脏,然后头也不回的走开,他是男人,不可能回去了。于是天亮的时候,他就全心扑在工作上。时来运转,他以精明的头脑和出众的交际能力在一家外企当上高层主管,又机缘巧合的持得一笔不菲的股份,他开始变的和过去一样开朗风趣,并多了些沉稳。   一次偶然,他在酒会上认识一个小他7岁的女人。女人有着同龄人少有的古怪真实,她的一举一动都让他怦然心动。他厌倦了职场奢华做作的生活,为遇见女人而喜出望外。他拿出上大学的青涩劲去博得她的青暧,一如当年对她。   很快,女人陷进他的臂弯里,甜蜜而满足。女人古怪精灵的性格让他的生活充满了朝气,那是从未有过的感觉。恍惚间,他看见自己身上散发出年轻的气息……   可他毕竟过了与爱情打持久战的年纪,他向女人求婚,单膝跪地,心中忐忑。他不再年轻,没有再面对感情失败的勇气。女人歪着脑袋惊讶的眨巴着眼睛,然后接过戒指,轻率的让人觉得并不像接过终身大事……   他与她一同去买家居用品,她偏执,一定要买到自己最喜欢的。他为她推了所有的工作,陪她跑遍大街小巷,脚下磨出了一排排水泡。她却从未问过他的喜好。   他看见她与别的男人有染,愤怒,却视而不见。他知道她是个对世界充满好奇的女人,她有着新奇而鲜明的性格。而他,只求安稳,选择容忍。   深夜,她问他今年多大,他直言30。他知道这是男人最有魅力的时候,而他拥有大多有魅力男人所拥有的一切:事业、品性、容貌……近乎完美。而她呢喃的说,可我刚刚22岁多一点……语气中是毫不掩饰的抱怨与委屈。他忘了她是个与众不同的女人,她对别人所艳羡的东西并不在意,正如对他的成功不曾动心。他的心‘咯噔’了一下,后面的事不说也罢……   他辞了工作,转让了股份,从箱底翻出8年前初到这个城市时穿的运动装,连夜登上开往另一个城市的飞机。心中是从未有过的迫切与担忧。   他站在8年前与她买定的新房前。他深知门内可能早已换了人家,或是必定换了人家。他并不奢求遇见她,只是想补上多年前欠下的一眼,纵使房内已变了模样。   他敲门,开门的竟是她。   或是欣喜,或是差异,或是……总之,四目相对的时候善交际的他竟一时语塞。   先开口的是她。好久不见,他点点头。过得好吗?他点头,又摇头。   他听见屋内传来男人催促的声音,才恍然从重逢的欣喜中惊醒。不难看出,她结婚了,脸上也有了时光的印痕,只是模样依旧可人。   她的丈夫从厨房出来,拿着铲子,身上有围裙,皮肤褐色,臂膀浑实,站在她身后像极了小丑。   他的心顿生疼意。8年,他认定了她过的不如意。   男人拉她回屋,倒上一杯热水不容反应就硬塞进她的手中,责怪又心疼的说,有朋友来就叫到屋里,你身子骨不好,别在门口冲风,要我说多少遍才经心?   他第一次感觉心中酸痛,原来这才是爱。爱不是让对方十年如一日的美丽有情趣,而是眼睁睁的看着时间从对方身上带走你曾经的期许,你却依旧能发现更多的可赏之处,心底柔软,一如昨日。   他兀自的关上门,也许是一切太熟悉的缘故,直到他转身下楼的那一刻,也不曾发现那房间的布置与他8年前离开时一模一样。他终究欠了她一眼,可他欠她的何止一眼……   8年前,他脚步轻盈的走出房间后,她在地板上坐了三天三夜,零下的天气。她不吃饭,不说话,不发抖,甚至一滴眼泪都没有。家人发现的时候,她已将近休克,并因此留下了终身的毛病——风湿性关节炎。   面对亲朋好友的责怪,她忍气吞声,将近一个月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人醒悟,最痛的该抱怨该抓狂的人是她才对。   他的长期无法联系,让身边的人对她有了猜测。若不是她做了什么让人难以接受的事,多年感情,他怎会在婚前说走就走……   她听的出风言风语里的刺,她把自己关在为他布置的新房里夜夜失眠。   经人介绍,她认识了现在的丈夫,不久,两家商定婚事。她第一次与家人顶撞。她不愿换房子换装饰,只要能留在那个房子里,她愿意自己还房贷……可连她自己都不知道是为何固执……   她所有的青春和全部的爱,都给了那个弃她而去的男人。抱怨,冷漠,不罢休……她想过所有与他再见时的场景,最后却如此平静,一切似乎都不过是在等一场确定,确定他的狠心与决绝是真实存在罢了。当他问她过得好吗时,她竟笑成了一枝花。好又如何,不好又如何?8年,她心中所有的痛苦和绝望都被时间冲刷的辨不出模样,直到最后枯竭的再发不出任何多余的情绪。他在她最难过最煎熬的时候都没舍得回来,现在又有何资格来问她过的好不好呢?   她接过丈夫手中的杯子,身体暖和了些。她想起丈夫深夜小心的为她盖被子,生怕她睡不好;想起每条她买来的保暖裤,他都会第一时间拿到裁缝店再加一层护膝;想起从不看书的他为了她的病,跑遍了大大小小的图书馆……   他将她当作命运的馈赠,尽管他早已习惯了她的精致与优雅……   (完)   姬晨   2013.11.8   给读者的话:   作者QQ1530501993   期待遇见同样热爱文字的你      ☆、第六章 迷路   每一个我们,都死在了那个年代..——题记   天又黑了,执子右背靠着大树,手里玩弄的草枝碰到脸的时候痒痒的,扯破的衣口在黑色的风从远处吹来的时候一阵阵的凉。血液都好像不自在了。身上的伤口还在隐隐作痛,执子右摸了摸又收回了手。   没事的,明天就会好起来的。执子右好像是对自己说,然后转头看向身旁睡得正熟的米基。白色的毛发有的黏在一起。不好看。执子右抚摸着米基的绒毛有点心疼。米基啊,等我们找到了水,我给你洗澡。很舒服很舒服。然后我们一起晒太阳,一起玩。执子右小心翼翼的把米基抱在怀里,头顶的小片天空里有几颗很闪很闪的星星坐落着。   只是什么时候才能找到很多很多的水呢?连执子右自己也不很清楚。   早上醒来,执子右看见米基在旁边很开心的吃着些树叶子,地上有几个果子。执子右一手捡起果子,一手摸着米基的头骨,滑滑的骨盖让执子右的手心很舒服。   米基啊,等我们吃完了你跟我去找一根棍子,一根很结实很结实的棍子,要比以前的都要好,然后继续往前面走,里面肯定有我们要的东西。食物、水……哦不,还可能是大海,咸咸的,我们一起晒太阳吹海风,我带你看星星,满天满海的星星,可比这的好看多了。你得相信我。米基依旧在旁边很开心的吃叶子,两只长长的耳朵一晃一晃的真可爱。子右不晓得它有没有在听。   真是个没有烦恼的小家伙。执子右伸了个懒腰,被挣开的伤口微微疼了疼,执子右没有在意,带上米基去找棍子。   枯藤。执子右的手掌被扯得生痛,拿棍子都有点吃力。还好已经习惯了,一层叠一层的伤口,疼多了就分辨不出什么样的状态才是正常的。鞋子已经磨得从某个视角能看到脚,荆棘刺进去的时候能感觉到有细小的液体流出,暖暖的然后再凉凉的。执子右没有哭也没有喊,来到这的日子让他坚强了许多。像英勇的骑士,不会哭不会喊,一脸桀骜。   就在这个没人知道有多大的森林里,子右一天天坚强起来。   米基还在脚边紧跟着。   米基是执子右捡的一只兔子,捡到它那时候它还受着伤,红色的血在雪白的毛发上像一大朵盛开的玫瑰花,鲜艳灼目。执子右撕下已经烂掉的衣服帮米基包扎。   既然已经烂了,就扯下来当礼物给你吧,我只有这些了。好像是这么说的吧,记不清了。执子右回头看看身后的米基,虽然没有胖,但确实长大了不少呢。心里暖暖的。然后继续专心的扯着枯藤,跨过荆棘,往前走。   傍晚的风凉凉的,执子右和米基在一棵大树边坐下,又迷路了。准确的说从来都没有找到过路,只是一直在盲目的寻找,然后乞求这样虔诚就能得到应有的回应,可是事实却好像在说,执子右,你是个笨蛋。   对吧,或许所有人都是。   森林里总是雾蒙蒙的,白天不是很亮,晚上也不是很黑,只有中午的时候能看见空气中微亮的尘埃粒子浮动,像是一层纱,不知道是蒙上了执子右的眼睛还是这个森,总之看不大清方向。   这是哪呢?我是怎么进来的?来了多久呢?什么时候能出去啊……执子右安静的时候就会想这些问题,已经想了很久,久得自己都快忘了有多久……   这就好像是执子右全部的生活——安静的斩断枯藤踏过荆棘,然后笑着回头看自己洒了一路的鲜血,淋淋落落。还有指尖那未来得及淌下的鲜红。被扯破的衬衫和看不出颜色的牛仔裤。   很疼的吧,一定很疼的吧。路过的蚂蚁蜘蛛蟑螂蟋蟀都这么说,可他们只是说说而已。快冬天了呢,那些小动物都忙着运食物或者多蹦跶一会是一会。没有人会在自己的安全得不到保障的时候去问候他人的死活的。   什么都是如此。   那冬天都快来了,春天也不远了吧,总能出去的吧?执子右摸着米基的头骨,自言自语。   可是在还没有出来的时候,米基就死了。米基没有冬眠,一直跟着子右走,然后在某个深冬的早晨,执子右摸到僵硬了的米基。   执子右没有哭。就像一个人在真正感觉美好的时候并不会选择记录一样,在真正悲伤的时候也不会想要流泪。因为害怕文字和语言配不上那种美好,也怕眼泪流不出的他所要表达的哀伤。那干脆就不哭泣吧。   也许有些东西葬在心里才更容易被忘记。   执子右在一棵大得两个自己再长十年也抱不住的大树下埋掉了米基,继续往前走。这样的日子真的让执子右坚强了很多,一路厮杀,一路受伤,直到自己都可以什么都不再追问,以为这就是本该的生活。   你可以不接受任何人任何事,可是你无法阻止它们的降临。   执子右靠在一棵大树下面,心开始空空的,第一次问自己一直都在做什么,不想走了。不想再去砍那些怎么也砍不完的荆棘和那些腻味的到底不知道要伸向哪里的枯藤。   然后突然想起了米基。米基死掉的那个深夜,那时候的它是不是冷的绝望了呢?已经很久没有想过米基了。   执子右靠着大树想睡觉了。   执子右做了个梦,梦里自己走在一条街上,街很干净,也很安静,只有执子右一个人。路的两边是光秃秃的电线杆,杆子上没有灯,也没有线。就只是光秃秃的在路的两边有距离得坐落着。米吧外是砖落的墙,没有房子,孤零零的在那延伸着。空气里灰蒙蒙的像飘着一层纱,不知道是蒙了执子右的眼还是眼前的世界,看不清梦的谜底。   一个老人牵着小孩儿从对面走过来,执子右的大姆指用力的磨擦着食指。还好,白色的衬衫,蓝色的牛仔裤,没有破掉的口子,也没有淌血的伤疤。   “爷爷爷爷,给你吃糖。”   “乖,爷爷不吃”   执子右定定的看着小孩子身后书包上的奥特曼,空气里有莫名的物质汹涌不定。   路开始有点宽了,这让执子右可以没那么窒息,两边的墙也开始高起来,执子右越看越心里难受。不知道自己在哪里。   高跟鞋敲打水泥板的声音从街角处向执子右靠近,执子右张开嘴大大得吸了口气,氧气进入身体的感觉很舒服。这条街太静了,终于有人来了,执子右看着不远处走过来的人对自己说。   “妈,回家我们吃什么饭?”   “儿子喜欢吃什么我们就吃什么。”   女人温柔疼爱的嗓音飘散在空气里像一团被风扬起的沙子。执子右眼睛涩得睁不开,睫毛上有一层晶莹的液体一闪一闪的,可是执子右一点也不想看。少年咯咯地笑声和女人的背影一起在执子右的身后不见了。执子右开始拼命的想事情,想一直跟着自己的米基,想以前用过的棍子,想在树下玩过的那只蟋蟀,还有被血染红了的树叶子。原来哭的感觉是这么难受的,心口都跟着疼,比皮肤里渗出血来都难受。   已经走很久了吧?转了好几个十字口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有,连一只蚂蚁都没得来陪自己玩,执子右感觉闷得不行。   这是一条很老旧的街,闻着空气就能感觉到。执子右也说不好自己来过没有,自从进到那个森林里以后,记性就越发差起来,以前的事情也忘得差不多了,一想东西就头痛,后来就干脆不想了,反正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出得去。执子右觉得空气有点冷,应该是天要黑了,子右想找个地方休息四下张望了番有点绝望。   天终于黑得走路时连鞋子在哪也感觉不到了,天空里能清楚的看见几颗眨吧眼的星星。在不远的地方有黄色的灯光晕染在空气里。执子右喘了口气,血液又热起来了。   这是一个房子,看不出什么质地的大门,执子右刚要进去,就听见里面传来餐具碎到地上的声音,随后一个个头和自己差不多的人‘哐’得一声拉开了大门,鼻子里有哼哼的生气声,吓得执子右闪到一边。抬眼看见窗上映出一个女人抽泣的模样。   执子右的心开始猛烈地抽搐着,扯得全身的毛孔都跟着疼,管不了那么多了,也分不清为什么,执子右一路追着少年,可是就差那一指的距离怎么都赶不上。   天开始亮了,少年不再跑了,执子右站在少年的身后似乎懂了什么。   立在前面的是一个很大很茂密的森林,灰蒙蒙的猜不出会有多大。   身后是女人歇厮底里的哭喊声。少年只是义无反顾地像森林里走去,执子右想抓住他,‘不要’的声音没来得及撕破空气,手指滑过少年的身体空荡荡得垂在腿边。   女人的哭喊声终于穿破了执子右的耳膜,执子右觉得整个神经好像都不受控制了,执子右想起了什么。可是感觉累了,想休息呢,执子右整个身体倒在地上。   “我不回去,不用你管!”   这是执子右最后知道的,少年回过头,还有这句话。只是少年的模样…   白色的衬衫,蓝色的牛仔裤,没有破掉的口子,也没有淌血的伤疤。   “爷爷吃糖……”“子右乖,爷爷不吃……”   “妈妈,我们回家吃什么……”“吃子右喜欢吃的……”   明天应该十八岁了吧?执子右突然笑了。   Ending...   2012.7.17   本来准备取名《青春行走在森林》最后觉得还是《迷路》吧。青春期的时候,盲目无知,又自以为是。总以为自己做的是对的,别人不理解而已。一路厮杀,一路成长。像是行走在一片森林中,那雾是遮了眼还是遮了青春?人生难免会遇到米基那样的挚友,可最后还是要一人前行。大多数的还是如同那些蟋蟀蟑螂蚂蚁样各自安好,互不打扰,偶尔微笑,介于礼貌。   每一个亲爱的自己,都死在了那个年代,在时间轴上形成无数个光影。一直毁灭,一直重生。   2013。7.21.晚姬冷晞   给读者的话:   作者QQ1530501993   期待遇见同样热爱文字的你      ☆、第七章 情花(一)   情花花开开不败,良人若去去无期。   ——情花   Part1.   我叫蝶花,出生在这个干燥炎热的小镇上,小镇那边,是茫茫的沙漠,一望无垠。每当风起的时候,木屋里到处都是沙子,随着风沙遂起的日子越来越多,镇上的人家也就越来越少。直到最后只剩下我跟娘两个人。   我问娘,为什么大家都走了,我们还要留在这。   娘说,因为大漠中埋着我们最亲爱的人。   可是,我从来就没在娘的口中,听她提起过什么人。   每天清晨,娘带我到漠中习武,手起剑落的时刻,沙子被舞得漫天飞扬。娘站在远处静静的看着。娘说,也许这样,一个人习武就不会觉得寂寞。可即使不这样,我在那时也不懂什么是寂寞。   Part2.   我叫慕容瑾,从小生活在京城,爹在朝中做官。爹的官职好像很大,每到过节时,总有官员们来家中送礼,平日也时常有求爹办事的人在府上进进出出。我问二娘,为什么大家都那么喜欢爹爹,二娘说,那不是喜欢是奉承。   二娘并不是我的亲娘,我看得出来,二娘也并不喜欢我。他们说,我的亲娘在生我的时候死了。就是那个祠堂排位上写的人:慕容家大少奶奶。   闲时,我就在后花园中跟着姑婆习武,姑婆是慕容府的下人,可她的举止言谈,跟府里的小姐一样出众。姑婆身材娇小,行路匆匆,神色间总像是流露着道不完的过往,我时常看见她望着远处眉目紧锁的模样。   姑婆总是一遍又一遍的给我讲京城里一个大户人家一夜灭门的故事。   “三十年前,京城住着两户财势相当的人家。两户人家的老爷都是朝廷命官,一文一武。时逢朝中推选宰相,本由文官的老爷当选,但武官老爷恨于自己不顾性命为皇帝打下江山却落得过河拆桥的待遇,一气之下派杀手夜潜文官老爷家中,血洗府邸,一夜成河……”   那皇帝没有查办此事吗,我问姑婆。   查了,只是那个老爷当上宰相后,这件事就不了了之了,最后说江湖仇家上门,就砍了几个小喽啰的头。哎。   姑婆长长的叹了口气,目光注视得很远很远。   姑婆说,我不该习武的,我家世代为官,我长大后自然也是要到朝中做官,而习武只会带来杀戮。   姑婆说,我长得真像我爹跟我娘,有我爹的文雅风俊又带着些我娘的愁色。可是二娘说,我跟爹一点都不像,爹从来都不会眉宇忧伤,他总是对喜欢的人笑,对不喜欢的人也笑。   只是记忆里,爹爹却从未对我有过几番笑容。   Part3.   大漠的夜景总是柔美而忧伤,月光以恰到好处的姿势与沙漠的起伏相揉合,铺出一条暖黄色的丝带绵延向远方。娘说,那多像无尽的忧伤与思念,绵延着此生。   娘总是在深夜的时候一个人起床伫立在门外,月光洒在娘的脸上静谧而美好。我把披肩轻轻的给娘盖上问娘在看什么,娘说,看她出生的地方,可是娘从不肯告诉我她出生在什么地方,娘说我以后会知道的。娘说这话的时候拨弄着手指像是在算什么。然后娘转而凝视着我,我知道,娘在看我眼角的泪痣,娘也有颗一模一样的泪痣长在那里。娘说有泪痣的人注定要苦痛一生直至泪水流尽。可是我从未见过娘流眼泪。   我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习武,小到剑比我高。从清晨到日暮,疲惫而厌倦。我问娘为什么要我如此辛苦的练武,娘依旧说我以后会知道。   我喜欢站在镇口眺望,幻想能看到大漠那头的景象,幻想能在某个不太炎热的时刻望见归人。   只是除了漫天飞舞的沙子外还是沙子。   娘看到这样的我就会满脸的愁色。娘说我不该期盼什么,世事总是让人失望。   娘是一个平静温柔的女子,平日也未曾对什么有所埋怨,娘为何如此悲观,我无从知晓。也许娘的心里有座坟,葬着她最痛苦的回忆与最深爱的人。   Part4.   随着除夕的的推近,京城中的景象日益繁华。慕容府如同往年一般迎来了送贺礼的人进进出出,前院因为迎客和打扫变得忙碌,我就呆在后院与姑婆作伴。不知是何原因,很小的时候我就隐隐的感觉到慕容府的氛围有点怪,起码是对我——慕容家大少爷。有时我看见府里的仆人丫鬟在交头接耳的说着什么,可当他们察觉我在靠近时就会立刻避而不谈。一些上了年纪的家丁,虽然对我这个少爷很尊重,谦维,可在他们的眸子里我能看见有什么在闪躲,迷离难测。我问姑婆,我是个很讨人厌的孩子吗?姑婆笑着用她的手抚摸我的头,那种温暖,我在爹和二娘那里都没有体会过。不会错的,爹在记忆里从没对我笑过,就连每次在爹高兴的时候看见我,他的表情也会突然变得凝重,爹爹也从不抱我,我是在姑婆的怀里长大的。有时候,我看着爹和二娘还有弟弟妹妹们言笑有欢,就会想不明白我是谁,每到那时,姑婆就会笑着跟我说:“你是慕容家大少爷慕容瑾啊,是慕容家唯一一个像你爹你娘的人。”姑婆每次说这句话的时候额头的皱纹里都会流露出难言的哀伤,尽管姑婆总是把后半句音调降低,似在躲避又似在回忆,可我总能捕捉清晰。“慕容家唯一一个像你爹你娘的人?”倘若我真的是唯一一个像我爹娘的人,二娘不喜欢我情有可原,那爹为什么总拒我于千里之外呢?   “姑婆,你见过我娘吗?她是不是很漂亮?”我躺在竹椅上,看着姑婆望向天空的眼。   “当然见过,瑾儿的娘啊不仅漂亮,还脱俗出众呢,是姑婆见过最美的女子。你娘跟你这么大的时候就很有女侠的洒脱,可穿起绫罗绸缎来也能碎步亭花。可把你爹喜欢坏了。”姑婆说这话的时候嘴角挂着满当当的喜悦,可是我看得出那喜悦并不纯粹,含着些与此完全相反的意味。我不懂,姑婆为什么总是像盛满了负担与忧愁。   “姑婆,你有什么开心的事吗?说来给瑾儿听。”   “不开心?”姑婆摸了摸我的头,“没有,十几年都过去了,有也早就烂在肠子里了。瑾儿啊,你多大了?”   “过完除夕就十八了。”   “十八?怎么这么快……”   姑婆慈爱的看着我,我并不对她的念叨再做追问。我早已习惯了姑婆满腹忧愁的样子。   可能是姑婆老了,害怕失去什么吧。   Part5.   少年站在我的对面,背着夕阳,纯白的长衫上染着一层晕黄。   “你是谁?”我看着眼前的少年,问道。   “我是你。”少年的嗓音含着几分温润动人。   “不可能!你骗人!”我分明听到他嗓音中的磁性。   “蝶花,我最不会骗的人就是你。”   “你怎么知道我叫蝶花?你到底是谁?”我仔细打量着少年,努力的在脑海中搜寻与此相似的身影,“我们……认识吗?”   “何止认识,在某种意义上我们是一个人。你不觉得我们长的有些相似?”   我注视着这个素未谋面的少年,努力的睁大眼睛想看清少年的模样,可是无论怎么努力,始终无法看清少年的脸,只是隐隐感觉他的轮廓有着几分俊俏。   突然,少年拔起腰上的剑,冲我而来,我快速拔出剑防御,只是当剑逼近时我才发觉少年并无伤我之意,而我已经无法收手。从小娘就教育我,出剑要快、狠、准,能一招致命绝不拖延。意外的是,少年竟然一个迅速的侧身巧妙的躲过,像是早就知道我的招式一般。   我与少年一招一式的对换,沙子在空中飞舞,少年脚步轻盈,那场景与茫茫大漠相映衬,像一副精美的画作。   像是有某种力量在作怪,我与少年都无法停止挥舞着剑的手。难以琢磨的是,我与少年的剑法都可说上乘,剑到狠处可出鞘毙命,可是在这样的招数下,我们都毫发未伤。我终于发觉,我们用的是相同的招式,会用此招之人亦必会破。我停下手中的剑静望着少年,可纵使我对他表情里最细微的变化都能察觉,却还是不能看清他的脸。   “我们……真的是一个人?”我问他。   “某种意义是,并不全是。”少年回答。   “某种意义?”   “我们有着不同的**和各自的经历,可我们的思维是相同的,相似的思考方式和如出一辙的纯粹。有时我们也会感觉到对方的喜悦和哀伤。”   “那,那个各自的我们又是谁?”   “你是完颜蝶花,我是……”少年要说什么,却好似被什么拉扯,表情中有着几分痛苦,声音也变的模糊,然后他的整个身体都开始模糊,渐儿透明,最后消失不见,只剩下原本在他身后飞舞的沙子依旧漫天飘扬。我四处张望寻找少年的身影,却只看见整个大漠的上空都飞舞着沙子——只是空气里,并没有风来过的痕迹。   我冲着广阔的沙漠独自呼喊,耳边并未传来少年的回答,空中的沙子也渐渐落下,沙漠上平静的像少年从未到来。那,脚下刚刚与其对武时留下的痕迹是什么?   给读者的话:   QQ1530501993   期待遇见同样热爱文字的你      ☆、第八章 情花(二)   “蝶花,蝶花……”   耳边传来娘的喊声,我睁开眼,看见娘焦急的脸。是梦。   “蝶花怎么了?怎么哭了?”   “只是做了个梦,让娘担心了。”我拭去眼角的泪。   娘温柔的替我擦净脸上的泪痕。我看着四周像木箱子一样狭小的空间,还有身下颠簸的感觉。娘看着我脸上的疑惑说,这是马车,我们夜晚从漠中出来,现在是凌晨。   “娘,你总是叫我蝶花,我姓什么呢?”我想起梦里少年的话。   “你怎么突然问这个?”娘的表情突然严厉了许多,像是害怕被洞穿什么。   “我姓完颜对吗?完颜蝶花?”我不死心的问娘,我想知道那个少年说的是胡言乱语还是真有其实,尽管我已经知道那只是梦,可少年给我的感觉那样真实。   良久,娘说:“你是姓完颜,完颜蝶花。”   Part6.   一早,我便被爹叫去书房。我虽是慕容家长子,却很少参与慕容家的家事,就连成年之时也并未按惯例被爹爹在朝中推荐。冥冥中像是有什么将我与这个家分离——同檐若千里。再者,家中的事从来都是爹爹一人拿注意,就算商议也是找二娘和管家,怎么会突然叫我了呢?我满怀迟疑前往书房,推开门后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姑婆。按常理,仆人是严禁到老爷书房来的。   “瑾儿你来了。”爹从坐椅上起身,眉目间依旧是难以掩饰的愁容。   “嗯,爹有什么事吩咐吗?”   “是爹的一个朋友来京城呆些时日,爹最近公事缠身不方便接待,派仆人又有失礼节,就想让你跟姑婆跑一趟把人接过来。瑾儿,你近日有安排吗?”   “爹爹放心好了,瑾儿正闲着想出去透透气。”   “那你与姑婆今晚好好休息,明天一早动身,路上注意安全,赶紧休息吧。”   我与姑婆一前一后的走出书房,关门时听见爹说:花娘,好好照顾瑾儿。语气里有着些道不明的沉重。花娘,是姑婆的名字。   Part7.   深夜,我听见客栈里传来刀剑相碰的声音,点上蜡烛发现床上已没了娘的踪影。   楼下,一群蒙面人气势逼人得与娘一人对打。   “蝶花,快下来。”   “是,娘。”我从走廊跃下,落在娘的身边。只是一秒,又一人从楼上跃下——一位身着白色长袍的男子。风从门外吹来,男子卷起的长衫像极了夏日飞舞的白蝴蝶。男子看了我跟娘一眼,就与蒙面人打成一片。   所来的蒙面人并非善辈,武功也极高。我不知他们已与娘厮打了多久,从地上的尸体数量来看应该有一会儿了,难以应付的是,每死一批蒙面人就会有新的一批补上,很快娘和我的体力就支撑不下去了。   “你先扶你娘回房休息,我能应付。”男子似乎看出了我与娘的为难,说话的时候嘴角特地露出轻松的笑。奇怪,男子的笑深深印在我的心里,有种熟悉的感觉一闪即过。不容多想,我扶娘上楼,只是这客栈,像无底的黑洞,谁都猜不出危险会潜藏在哪里。突然,从楼上的房间又闯出几个蒙面人——难道说整个客栈早就布好了陷阱等我和娘跳进去?还是我们在路上就已经被人跟踪?可我跟娘在大漠里生活了十八年,不结仇不结怨,为什么要致我们于死地呢?娘已无力应战,我提起剑大脑却突然一片晕眩,恍惚中感觉自己被重力击了一下,然后身体开始坠落,衣角,下摆,所有能飘起来的都最大限度的张开,我甚至能感觉到风擦过指尖的凉意。我听见娘在喊我的名字,听见男子与蒙面人厮打的声音,听见来自很远处的风声,可是我无法做出回应,也控制不了正在坠落的身体……   随即,我感觉到有东西在我的身下撑着,柔软而温暖。我的身体没有碰到客栈冰凉的地板。而后,一片黑暗。   是梦。我又在梦里见到了那个少年,他坐在沙丘上,望着远方。我依旧无法看清少年的脸,可是我能感觉到他在笑,发自内心的笑,那种喜悦,像是感染了身旁的空气,我也变得明朗。   “你在看什么呢?”我问少年。   “归人。”   “看到了吗?”   “不知道,可我总感觉看到了。”   “你说我们见过吗?为什么我看你那么熟悉?”   “见过,我每年都会有一两天出现在这里,从七岁开始。只是你忘了。”   “这里?梦里吗?那现在我是在做梦,还是已经死了呢?”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死了,可是我有种预感,感觉自己快死了。我一直在这里等一个人,等了好多年,可是都没见到她。蝶花,如果我死了,你在这里见到她,就告诉她我真的有在这里等过好吗?”少年的声音愈发哀伤,像是一把钝刀划着胸口一点一点的往外经过喉咙时留下了伤,每次震动成声都会有疼痛夹杂其中。   说完,少年又消失了,直觉告诉我他不会再回来了。我用力的想抓住他,却只看见手中的空气。有什么隐隐从体内抽离……   “你别走……”我抓着眼前的少年片刻,才看清他不是梦里的那个人,是在客栈里帮我跟娘解围的男子。   “你醒了。”男子衣袖间透露着贵家子弟的气度,谈吐里却有着难以抑制的不羁流露。   “嗯,谢谢公子救命之恩。……我娘呢?”   “你娘在隔壁休息。有我家仆人照顾,不会有事的。”   “那些蒙面人呢?公子有没有受伤?”   “没有,我家仆人及时搬来救兵,蒙面人都退了,这里暂时应该不会有危险。”   男子看着我欲言又止,我看着男子望向我的眼,清澈而深邃,在男子的瞳孔深处,我似乎看见在山涧里缓缓流动的泉,一时竟会忘记了时间与空间……   这目光,我一定在哪里见过,不然怎会有熟悉到深入骨髓的感觉。   “我们……是不是……见过。”我问他,对方并未回答。   男子俯身把头慢慢向我靠近,直到他的左脸就在我的右脸一侧,好像一个大的喘气都能让彼此的肌肤贴到一起。   男子把唇贴在我的耳朵上,神经深处传来一阵冰凉。我听见男子用温润动人的嗓音说:   “蝶花,你知道吗,当你在空中坠落的时候,真像一只飞舞的蝴蝶,我抱着你,突然就闻见了蝴蝶花的香味。那时候我真怕你就那么死掉..”   “你皱眉的样子真让人心疼,连你的泪痣都美得恰到好处……”   十八年来,我一直都觉得娘是世上最美的女人,尽管时光离逝,尽管红颜如斯,可娘的美无人能比。终于,在某日清晨,我在镜中看见一张与娘年轻时一模一样的脸。   有些东西,你信也好不信也罢。也许是有那么一些人,在人潮中独自穿行,在夜半一人守候,在无人欣赏的时光里孤芳自赏,每一日的精心装扮只为在一个瞬间与对的人相遇。然后只需一眼的对望,千万日夜里的思念便能直达对方的内心深处,不需要确认,更不用言语表达。一眼对望就够。   娘不在的时候,少年为我清理伤口,陪我一同在客栈的后院散步晒夕阳。起风的时候给我穿上他的披肩。   男子说,他叫木堇离。   堇离很少说话,我从他的眉目里看见满溢的柔情。不容否认,那是心疼。   Part8.   时光倒退一个月前,杀戮的客栈……   1。   “有人埋伏,那女人好像撑不住了,帮忙吗?”黑暗中少年向一位婆婆询问。   “你去吧。”   “我一个人?可是我没有跟人动过手……”少年的声音似乎是在祈求那位婆婆出手相救。   “正好练练。去吧。”   少年推开门,光沿着门缝正好照在那位婆婆的脸上,旁人看不见的是无尽担忧。   2。   “你去照顾那位受伤的姑娘吧,我有事与她娘说。”   “你们认识?”少年不解。   “一位故人,巧合相遇。赶紧去吧,别让她醒了看不见人着急。”   “嗯。”少年露出喜悦,为何喜悦?连少年自己都不清楚。   “那女子叫完颜蝶花。还有,不要告诉她你的真实姓名。”少年走到门口时听见那位婆婆嘱咐。   3。   少年看着昏迷中的女子,面色苍白却依旧掩不住她超凡脱俗的美貌,是真的不食人间烟火还是离尘世的污秽太远?少年见过很多大臣的千金,也未尝不觉得落落大方美丽动人,只是从未心动。当少年看见女子,恍然明白也许这就是宿命吧,留一颗心,等一个人。   少年把手指放在女子的唇上,柔软无骨。   倘若女子就此不醒,那么在床边一直守护下去也未尝不是件好事。少年想。   4。   “小姐,你终究还是来了,十八年前,我以为你说的是气话。”   “气话?灭门之仇怎会是气话!”   “小姐,都过去了,算了吧。”   “算了?你要想想你吃不起饭在街边被打的时候是谁救了你?是谁把你一个叫花子当千金小姐一样养着?是谁给你出钱让你学琴棋书画怕你以后抬不起头被家里下人欺负?是我爹!你呢?十八年前你做了什么?你背信弃义,认贼为主,你对的起我爹我娘,对得起完颜家的大恩大德吗?”   “小姐,我是有苦衷的……”   “苦衷?有苦衷三十年前你就不该把我带到慕容家,让我去当他家少爷的贴身侍女,十二岁,你知道吗,在我失去亲人的痛苦的时候慕容云天日日夜夜守在我身边,哄我开心。相守了八年,在我都怀了蝶花的时候你才告诉我那是我仇人家的儿子,让我亲手刃了他。你知道我在这十八年有多痛苦吗?我整晚都梦见我爹我娘在梦里骂我不孝,整晚都梦见云天问我为什么要杀他,你知道这十八年,蝶花每次问我她爹在哪的时候我心里是什么滋味吗?我再想着被我爹娘当成女儿养活,被我当成姐姐敬重的人在服侍我仇家,我有多后悔当初没一剑杀了你?可我们在一起形同姐妹二十年,我下不去手,我不像你那么狼心狗肺!”   “小姐……”   “别叫我小姐,十八年前我就不再是你的小姐。你现在也应该不姓完颜了吧?慕容花娘。”   “不,我没姓慕容,在我心里我也只姓完颜,……小姐……以后你会明白花娘的苦心的。”   “呵呵,以后?十八年前你就说以后我会明白,你比我大十岁,当时我还能接受。如若现在还说以后,那就等我死了吧。”那个姓为完颜女人说,“对了,你家老爷不是找我吗?慕容家还和三十年前一样阴险,又派人暗杀。你回去告诉他,我明天一早就亲自拜访,让他在家好好等着。三十年前我死里逃生,就是为了今天来取他性命。”   “那蝶花……”   “我自有分寸,明天我先去,她就在客栈里养伤吧。你不是带来了一位仆人吗?让他留在客栈照顾蝶花”   花娘想说什么,看见完颜已打开房门走出去,一丝忧虑从花娘眉间闪过。   这十八年,她又何尝不内疚,不煎熬,不痛苦,不生不如死?只是当一切纠葛没有解除,她就必须活着,这个因她的一时大意而成的死结,她自己都没有信心能不能解开……   给读者的话:   我是姬冷晞   期待遇见同样热爱文字的你      ☆、第九章 情花(三)   Part9.   一个月之后,我在客栈门前看见娘派来接我跟堇离的马车。一路上,我跟堇离彼此无言,只是紧紧双手缠绕,像是害怕一松即逝般。夜间,马车停在一座府邸门前,我下车,看见已在等候的娘,还有一位婆婆,以及抬头那个‘慕容府’的匾。   深夜,我在睡梦中被娘推醒,看见娘一脸忧虑的样子。   “蝶花,娘告诉你件事,你答应娘无论娘提什么要求也答应好吗?”   我揉了揉睡意未尽的眼,不明白娘怎么了。记忆里的娘平静如水,从未这般紧张过。   “蝶花从小就听娘的话,娘尽管说好了。”我起身穿好衣服,给娘倒茶。   “蝶花,其实娘该早些告诉你,但……”   “没事的娘,蝶花已经长大了。”我看着娘的神情,突然害怕起来。   “我们完颜家族本来是京城一个声势显赫的大户人家,可是三十年前因为官利之争引来灭门之灾,时值中秋,娘贪玩就拉府里的一位仆人偷偷溜上街,才免遭劫难,只是回来后完颜府已经血流成河。后来那位仆人并未告诉娘是谁对完颜家下的毒手,并带着娘来慕容家参加仆人选拔,虽然娘才十二岁,可是琴棋书画已作得有模有样,深得慕容老爷赏识,那位仆人也因为精通武功被留了下来。在娘二十岁的时候,才知道灭门仇人正是慕容家的老爷,娘没用,下不了手,又念在他们的收留之恩,就跟慕容家约定,十八年后的中秋再来寻仇,然后带你到大漠里,教你习武,等你长大替我们完颜家报仇。”   娘看着我,充满期望。我知道灭门之仇是何意义,可是毕竟没有亲身经历,我无法想象亲手杀掉整个慕容府的人心里该是何种恐惧。我虽从小习武,但只是觉得娘总说江湖险恶,有武功防身安全些。我从没想过我的武功一开始就被定义为复仇,也没想过要充满仇恨的去面对一些我素未谋面的人。可是娘的眼神,以及娘眼中的期望与痛苦,我不知该如何拒绝。我从未见过娘这样。   “蝶花,娘知道你从小多情,厌恶杀戮。明日慕容家会派一位有血缘亲的人与你比武,如果你能赢他们就无条件将三十年前完颜家的冤案上交朝廷,是死是活他们慕容家都怨承担后果。”   “只是比武,点到为止吗?”   娘犹豫着,终于说,“你们的剑上都染了剧毒,输的人会死。”   我看着娘,娘的眼里充满了仇恨。   次日。我在后花园等候前来比武的人,风吹过,一阵清香。我低头,看见一种开着黄色和白色花的植物,它的花瓣,真像蝴蝶。   来后花园的路上遇见堇离,堇离说等我赢了剑回来他就带我离开,我们去很远很远的地方,没有杀戮,没有仇恨,也没有官利的争斗。堇离说,他的一生从未对谁有过如此深的害怕失去,我一定要赢了剑回去。   我转身,看见身后站立的男子,头戴斗篷,隔着白色轻纱,看不出他的模样。手中持剑。我知道,愿意与否都已开始,却并不知道,一切也都在此刻预示着结束。   我把头上的丝带解开蒙在眼上,除了那日在客栈,我没杀过人,我下不了手,可是我必须完成困扰了娘十八年的愿望。   我听见我的剑与男子的剑相碰撞的声音,听见衣摆在风中打颤的声音,听见花在空中飞舞飘落被剑撕裂的声音,听见我的剑擦过男子衣袖……我突然想起那日在客栈身体坠落时的情景,就是这种感觉。突然,有股狠劲从我体内窜出——我不能死,绝不能死。我要要赢了剑去见堇离,我要一生一世都守在他身边,我在来的时候还答应他以后要陪他一起远离江湖陪他种满园子的蝴蝶花……我等了十八年终于遇见他,绝不允许任何失去的可能发生,一定要赢……剑在我手中越来越快,气势也越来越凶,只是奇怪,怎么都伤不了男子的身体。我扯下丝带,一股要致他于死地的气势从体内爆发,我看着男子招式间的犹豫,为什么他的破绽都这么大了我还是伤不了他……时间也从清晨变成了傍晚……终于,我发现男子跟我用的是一样的剑法,会用自会破……我停下手里的剑,男子也停下。   “你是谁?”   男子没有说话,只是静静的把斗篷摘下,我看见,那斗篷下……是堇离的脸……   堇离开口想说什么,突然一丝痛苦的表情从他脸上划过,他的身体在空中滑落,我看见他身后站着的娘,还有娘剑上醒目的红……   “堇离……”我跑过去抱着堇离的身体,眼泪像断线的珠帘。“堇离,你醒醒,堇离……”   那一刻,我除了心里的痛苦什么都感觉不到,除了眼前的堇离什么都看不到,除了听见堇离的呢喃什么都听不到。那疼痛,像是一把生锈的剑沿着心里最柔软的地方一点一点划开,我似乎感觉到锈迹溶进血液的悲凉……   堇离说“蝶花,我好爱你,我走了那么多地方好不容易才遇见你,如果一定要选择,我替你离开亲人和尘世好吗?”   堇离说“蝶花,如果我不是慕容家大少爷就好了。”声音里满是不舍。   一片片枯萎的花瓣,一层叠一层的飘落在心里最潮湿的地方,一点点吸尽心脏维持生命的液体,最后整颗心都枯萎……   于是整个世界静默而昏暗……   于是,我没有看见娘低头看堇离时神情里的痛苦与悔恨,没有听见娘看着堇离一遍又一遍的喊着一个叫慕容云天的男人,没有留意站在身后的姑婆叫娘‘小姐’,没有听见姑婆说其实当年娘生下的不知蝶花一个,甚至没有发现堇离的脸与我跟娘是有几分神似的,怪不得第一次见他就会感觉那般熟悉……   我带着堇离的骨灰回到那片沙漠,重新住在那个有着我温暖回忆的木屋。我把堇离的骨灰埋在我经常练武的那个沙丘上……我在沙丘中看见了另一个骨灰盒,上面刻着‘挚爱慕容云天’。我把姑婆写好的‘慕容瑾’的纸条扔在沙漠里,然后换了张写上‘挚爱木堇离’   谁是谁都已不再重要,谁和谁有着怎样的仇恨与关联也不再重要。我爱你,所以你永远都是我深爱的人。   梦里,我又见到少年,他转过头,我看见堇离的脸,柔情如当年。   2013.6.31   给读者的话:   我是姬冷晞   期待遇见同样热爱文字的你      ☆、第十章 如果青春不曾耽美过(一)   一引子夜未央   夜。剧痛开始在体内苏醒,像体内的某个角落里养了无数只嗜血的白蚁,在月圆之时被不知名的神唤醒,贪婪地吞噬着血肉……   痛苦的呻吟声在这喧嚣的城市桥下似乎显得微不足道,男孩蜷缩在黑暗里,十指紧紧地镶进肮脏的地面,寂静中能听见指甲断进肉里的声音。   按理而言,他被这种痛折磨了近五年,早该习惯。可偏偏还是在大多个月圆的深夜没出息的昏死过去,连他自己都不明白。   二相依为命   是刺目的白将我从黑暗中惊醒,我下意识的用手指遮住眼睛。那白并非我往日苏醒后所见的日光白,空气中有大量的消毒水扑进鼻孔。是医院。   “你醒啦。”一个穿着黑色束身装,模样大我几岁的女孩笑着看向我。她说,她叫唐小果。   “嗯。”我掀开被子下床,却被唐小果一把按了下来,“你身体没好呢。”   “没关系。”   “你还没说谢谢呢。”   “谢谢。”   我不知道自己在怕什么,是医院的陌生还是唐小果的笑容。总之记忆里我没有来过医院也从未收到过谁的笑。   “喂,你的衣服不要了?我可没钱再把你身上那套病号服给买下来。”   我看了看身上白的刺眼的衣服,怔怔得站在原地。唐小果按住我准备脱衣服的手,一脸受惊的说:“小屁孩,你干嘛?大庭广众你脱衣服,要死啊?”“还有啊,你鞋子都穿反了,走出去丢人死了,别说你认识我!”   唐小果蹲下身子,将鞋子正过来。我发呆地看着唐小果认真的模样。我忘了告诉她,我们本来就不认识。   我坐在走廊的台阶上,看着唐小果从远处迎着光走来,她看着手里的检验单一脸沉重。   “什么病?”当唐小果发现我已站在她身边的时候握着病单的手分明颤抖了一下,可唐小果却攸的露出一个大大的笑,“没什么啊,医生说你长期营养不良,引发的神经抽搐,回家调养一段时间就好了。”   说着唐小果拉着我的手往外走,我抽出手,站在原地。   “我没有家。”尽管竭力掩饰,可我声音里还满是颤抖。   唐小果眼中的明媚被某种阴郁击退,她静静的看着我,眼眶变得晶莹,不知是不是那天的阳光过分晴朗的缘故,唐小果眼中的晶莹瞬间被蒸发至尽,以至于很久以后,我再想起那天的场景,一度认为是自己的错觉。   唐小果拉着我来到她的住处,那年我12岁,唐小果18岁,我唤她姐姐。唐小果给我起了新的名字,唐易轩。   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知道我是孤儿。   我曾不止一次的问唐小果,为了我让生活这么拮据值得吗?唐小果总是假装严厉的说,如果怕苦就走好了。然后那时还不懂事的我小心翼翼的扯着她的衣角,生怕她赶我走,唐小果却忧伤的说,真希望我一辈子都这么厚脸皮的赖着她。她还说,我怎么柔弱得像个女孩子。   三大海深处   “你是唐小果的弟弟……还是妹妹?声音不错。叫什么,多大了?”   “额……弟弟……唐易轩。18岁。”   “你刚刚的演唱尚总看了,资质很好。以后你就是‘大海深处’的正式歌手了,但具体每个月能挣多少钱,那就看你的个人造化了。具体情况让小果给你讲。”那个穿着讲究的女人交代完这些后转身走进酒吧后台,唐小果冲着她的背影一遍一遍的喊谢谢蓝姐。然后转过身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听见没有,你有工作了。”   “恩恩,知道了知道了,松手,你勒死我了。”我看着已经比我矮一截的唐小果,心中莫名哀伤,她一个162身高的女孩子单枪匹马养了我6年,想想我还真是造孽。   唐小果说,大海深处是兰城屈指可数的大型酒吧之一,每年利润甚至超过一些大型国企,这里对待员工的福利更是好的没得说,只要好好干,未来一片光明。   那时,我以为我和唐小果正在向一片全新的天地迈进,终有一天我们将拥有世界。其实,我们不过是迫不及待的走向一处深渊,而人生,是一场不能复活亦不能重启的游戏,我们不断的去掠夺一切可以掠夺的能量来强大自身,以为这样就会所向披靡。却还是被一个略高一层的玩家一招致命。   四黑色   one——   “尚总说……”那个叫蓝姐的女人深深地抽了口手里的烟,又缓缓吐出来,然后一脸沉重的望着唐小果说:“尚总让易轩这首唱完到他办公室一趟。”   说完,蓝姐转身像是逃避什么的快步走开,唐小果追上去,空气中盈满了紧张的气息。   “尚总?他找易轩干什么?不会是……”唐小果看着蓝姐眸子里肯定的神色,脑子一片煞白。全酒吧的人都知道,尚总是同性恋,一个性格中夹杂着扭曲的同性恋。   被他看中的人,从与不从都不会有好下场。   “蓝姐,你去跟尚总说说好话,易轩还只是个孩子……”   “唐小果,其实之前我已经帮你挡了好多次了,这次再挡,恐怕我的位子也坐不稳。尚总对易轩什么想法,是个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能在短短两个月里升成一级歌手,也全凭尚总抬爱。尚总今天心情不好,点明了一定要易轩留下。所以……”   唐小果松开了抓着蓝姐的手,表情恍惚。   我回到后台,看见站在化妆镜前发呆的唐小果。她看着出现在镜子里的我,瞬间眼泪决堤。我傻傻的安慰着怀里的唐小果,让她先回家,我找完尚总便回去。   然后,我就再没有回去……   我听过关于尚总的传言,只是尚总给人的感觉还算亲和,对我也足够关照。我从未想过,那日天真的赴约之后,竟成了我和唐小果一生的劫难。   我知道,唐小果一定在满世界的找我,可是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在哪里……   我唯一能清楚的不过是自己被关在一个三层的别墅里,别墅后面有山丘,树木和一条歪歪扭扭的河。黑色的大门口铺着一条七八米宽的柏油路,路上很少有车辆通过。院子里有两个看守的中年男人,他们偶尔交谈,从不与我说话。每天早中晚各开一次门给我送饭,周三会有一个送报纸的过来一次,报纸大多是前些天的,大概给那两个看守解闷的吧。   我的一切活动都只限于别墅内部,一周只有一次到院子里散步的机会,时长两小时。   没有关于尚总传言里出现的逼迫与折磨,甚至没有尚总。我紧张又随遇而安的呆在偌大的房子里,不知道等待我的是什么。   这个周三送报纸的没有来,我在周四的早晨允许到院子里晒日光,当我起身要离开的时候,听见院子外面按门铃的声音。随后看见一个二十岁模样的男孩站在门外,手里拿着一打报纸。   “您好,您的报纸。”男孩彬彬有礼地说道,声音带着些青涩动听。   “你是谁?以前没送过吧?今天不是送报纸的日子!”看守的男人说着便准备关门,然后被男孩伸出的手阻止。   我看见那只手,在黑色的门沿上显得纤长而白皙,不像是一只经历风吹日晒的送报纸人的手。   “不好意思,兰湖这边的报纸以前都由我师傅送,可他昨天病了,耽搁了。我送完自己负责的新区就赶紧过来了,你们这红桐街39号可真不好找,要不是这么大个房子在这,画张地图我都不知道怎么走呢……”   “知道了知道了,哪那么多话,赶紧走。”看守的说完便把黑色的大门重重的关了起来,然后警惕的看了看我,门外的男孩还不肯作罢的喊道“这两期都是新的,您可一定要看……”门关的那一刻,我看见男孩注视着我的眼,满满的全是希望。   那人看了看手里的报纸,不满的嘟囔道:“什么新的,不还是三四天前的。”   有一丝灵感从我脑中闪过,我拦住他准备仍报纸的手。   “师傅,你要不想看就给我吧,我整天在屋子里什么都没有。”   two——   我迫切的翻着手里的报纸寻找。   那个男孩绝对不会是送报纸的……送报纸的风吹日晒手怎么会那么细?他故意把地址说得那么清……兰湖,是兰城和另一个城的交界湖,属于荒郊。怪不得这里没什么人,死在这里都不会有人知道……   前所未有的恐惧在胸口处散开,大脑一片空白。我只是清楚的知道,要么出去,要么死在这里。   果真,在报纸折住的那侧有一栏明显是被贴上去的,我轻轻把它撕下来,然后整个人僵在原地。背面的新闻赫然写着:   “兰城头号酒吧‘大海深处’一级正式签约歌手唐易轩离奇失踪!”日期三个月前,刊登人:尚景。   给读者的话:   作者QQ1530501993   期待遇见同样热爱文字的你      ☆、第十一章 如果青春不曾耽美过(二)   three——   三个月前,蓝姐让小果通知我下班后到尚总办公室一趟。我看着唐小果失神的眼睛略感好笑。虽然整个酒吧都流传着尚总是性格扭曲的同性恋。可在大海深处的两个月里,我看到的不过是商业精英的尚总。谦逊有礼,谈吐风趣,待人温和。   与尚总为数不多的交际是在每周例行的会议室上。我坐在离他最远的那个桌角,竟也领略了侧45度角观赏的美好。很早,就期望哪天能咫尺一睹尚总的风采,没想到机会来得这么快。   那天出奇的,尚总让我直呼其名:尚景。   从酒吧出来,我跟随尚景去他的住处拿第二天要用的伴奏带。一路上,尚景默默的注视着车窗外,时不时回头看看和他一同坐在后座的我。眼神深邃而着迷。我突然想起那些关于他的种种传言,竟也不觉得有之前那样的恶心。我从未如此近距离的接触过尚景,不得不说,他骨子里散发出的独特魅力,让男性也随之着迷,难以抗拒。   早在下车之前,我就已经清楚尚景找我并不是为了什么伴奏带,他的手从进小区的那一刻就再没有从我的手上拿开。而我在进到尚景的房间之前,也有无数个机会逃开。可是我没有。因为他握着我的手的那种感觉——异常中夹杂着欣喜,我从未感受过。我无法接受自己沦陷于被同性紧握的内心谴责和深深的羞耻感,可我亦无法抗拒。   直到尚景褪去我的衣服,我看着自己与尚景相比完全让人联想不到是雄性动物的身板,才暮然想起唐小果总拿来调戏我的那句话:轩轩,把你丢到人群里真的会让人迷惑,不晓得是很俊俏的女生还是很清秀的男生。弱弱的感觉总有种让人据为己有的冲动。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唐小果问我在哪里的短信和电话时时刻刻都在震动。可是我听着留言不知道如何回应。难道我要告诉她,我喜欢上了穿着衬衫光脚站在落地窗前看尚景的车缓缓驶进小区,然后在星辰满天的夜晚看他向我走来的美好?   从被父母遗弃的那刻起,从我开始捡别人吃剩的食物在冬天穿破了洞的球鞋时起,我渴望被照顾被温暖被深爱。我的骨子里流淌着比女人更为强烈的依赖感,我希望遇见一个人,他的肩膀宽大而坚挺,能让我看见生的希望。我曾以为这些唐小果都给了我,可是她的单薄,连自己都温暖不了,又如何填补我与生俱来的空冷。   我安静而满足的呆在尚景的住处,安静而满足的每日等尚景回来,直到他再也不回来。   我不知道无所事事的状态要持续多久,还固执的以为是酒吧最近过忙尚景才留我一个人。手机在两周前已被尚景停掉,我无法与外界联系。我对尚景的偏执直到看见抽屉里的日记本,才觉悟自己必须想办法逃出去。   五日记   日记伊始,2010年。是两年前。执笔人:尚景。   one——   2010年3月12号。   又到了酒吧招新歌手的时候,还是小蓝帮忙把关。晚上收到小蓝Email,里面是一个长相很清秀的男孩照片。走了那么久,遇见那么多人,只有小蓝能理解我。   那个男孩子真是让人着迷,希望明天能看见他。   2010年3月25号。   酒吧的新人评选工作终于落幕。在例行公会上看见小蓝提到的那个男孩,真人比照片还要美。他也是个同性恋,而且那么明显,连动作里都带着自己是同性恋的暗示,我跟他说话的时候他竟然露出害羞的表情,不敢正眼看我。真是可爱。   小蓝说她会帮我。想想真觉得愧疚,这么多年来最对不起的就是小蓝。她死心塌地的跟着我,可我给她的只能是**的安稳。我抚慰不了她的心灵,我做不到。她很有女人味,也漂亮出色,是我欣赏的一类。只是我爱不了女人,这是天生的缺陷。小蓝,对不起。   2010年5月10号。   我把苏默带到家里住了。他的名字跟本人一样招我喜欢,也的确是个沉默寡言的人,总是一副很受伤的样子看着我,好像我把他怎么了。其实我从未对谁像对他这么温柔宠爱。下午因为吃饭时候逗了他,他便气呼呼的往里间走,然后我不小心扯掉了他的衬衫。他身体轮廓的完美度超出了我的想象,骨架瘦小线条完整,把我看痴了。   苏默说,这回,他真的要归我了。   2010年6月8号。   今天一个男孩来酒吧闹事,让我把苏默交出来,说自己是苏默的哥哥。苏默没有什么哥哥,我看得出来,他们不是普通关系。   我问苏默那个人是谁,他说是他的男朋友,明知道我会生气,他却傻得连谎都不会撒。   苏默说,在我之前他就有男朋友了。怕我生气不敢说,后来怕说了我会不要他。苏默还说,现在谁都不要只要我。   我打了苏默。我最恨的就是欺骗与背叛。做了就是做了,理由只是为了给自己缓罪。   小蓝说那个自称是苏默哥哥的男孩是‘微微酒吧’的歌手,我对手旗下的。呵呵,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闯进来。   2010年7月17号。   我给了苏默自由,我以为他会为了我不要。如果真是这样,我就放过他那个小男朋友。可苏默竟一获自由后第一个找的人就是他。跟踪的人说他们去了一个出租屋里,是那个男孩的住处,他们在里面过了夜。   苏默,你一直在骗我?为什么?我这么爱你。你这样做我会杀了你的!   2010年7月20号。   我问苏默,是他死还是那个男孩死。苏默竟求我放过那个男孩,他去死。   他说从我跟他说第一句话的时候,他的全部都归我了。他不会害人,如果只有死去一个人才能证明所有的误会是偶然,那就他死好了。   我把他带去兰湖的别墅,本来是为我们两个建立的新居,现在看来要成为他的墓地了。他说的真也好,假也罢,从纠结疼痛中逃脱的唯一方法,就是纠结不再存在。   我还有自己的人生要成全,沦陷在感情里只会让我乱了方寸。可是,我又好怕放他走后他会成为别人的尤物。   苏默,你只能属于我,对不起,我会让你永远活在我满是爱的心里。   2011年3月27号。   又是一季新人招聘,想起认识苏默的三月,总有种比今年三月美得多的错觉。他穿着白色衬衫,蓝色牛仔裤,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却挡不住那张秀气的脸,说话的时候给人暖洋洋的感觉。   那么美好的苏默,竟永远在世上消失。我杀了他,我是罪人。   有个新人擅自来办公室找我,搔首献媚,以为从哪听了些消息,就能靠着我平步青云。只怕是误了一生吧。既然我最爱的苏默已不在,那多一个人过去陪他也好。   two——   我终于明白,原来尚景不只是变态狂,还是杀人狂!他凭着自己的势力去刊登寻人启事,然后不管从酒吧老板还是恋人角度来讲成为最大受害人,之后用钱买通案件,宣布当事者意外死亡。   只是当我明白这些的时候已经晚了,客厅传来门锁被打开的声音。进来的不是尚景,两个穿黑色西装的男人把我架起来扔到车里。   当我对眼前的一切有意识的时候就已经躺在这个别墅的沙发上了。除了守卫的人,和奢华空荡的房间,再无其他。   我一直都困惑这是哪里。直到刚刚送报纸的男孩提到兰湖才恍然觉悟。   报纸的寻人启事已经登了,那么我离死亡也不远了吧?   给读者的话:   作者QQ1530501993   期待遇见同样热爱文字的你      ☆、第十二章 如果青春不曾耽美过(三)   three——   之后每到周三,男孩都会准时来送报纸。暗示是他纤长的手会放在黑黢黢的门边,阳光洒落在他的手背上,像极了黑暗中的光。   只是自那次之后我再没看到除他手之外的其他部位。我是不被允许随便走动的。   守卫并非爱读书看报之人,每次接过报纸似乎只瞄一眼日期,就扔给躺在摇椅上的我。   我断断续续在动过手脚的报纸上看到了一些外面的消息,唐小果被解雇了,那个送报纸的男孩叫蓝鸳。   唐小果离开大海深处就了解不到内部信息了,我连最后一丝生的希望也渺茫了许多。只是蓝鸳说,他一定会救我。那一定是多一定呢?我与他素不相识。   就这样在希望和绝望中煎熬两个多月后。蓝鸳真的找到了救我的方法。他说别墅在建造时为了通风,顶层的窗户是灵活窗扇,因为过高从不上锁。我跑到顶楼,果真如此,窗户一推就开,能看见下面缓缓流淌的河。若撇去囚禁不说,这还真是个**的好地方。   我把地下室的施工麻绳连接成一条牢固的长绳,又用胶带加固。只是这些看似简单的事情却让我忙了一多个月。倘若我过久不在房间,被守卫突来时撞见,后果不堪设想。   蓝鸳自从告诉我从顶楼下去沿河西走,他在前面等我后,就再没出现过,送报纸的又变成了之前的师傅。   尚景来过一次,来的那天是我19岁生日,他没有见我。而是径直走进那个为他预设的房间,在里面呆了两个小时后又离开。那天的他状态极其不好,我听见他在房间里的抽泣声,并一直念叨自己是杀人犯,声音里满是自责。   尚景走后我进到那个房间,看见墙上贴满了一个男生的照片,还有男生和尚景的亲密合照。想必那个男生就是苏默。   four——   当我从别墅里逃出去时,据我失踪已将近半年。   我看着眼前在月光下明明灭灭涌动的河流,惊慌难以平复。手臂在下来时被挂出了血,不知为何,这样不足一提的小伤在此时却显得揪心的疼。   我沿着河流西走11月的夜晚格外凉。没有蓝鸳的身影。绝望在疲惫之人的心中总是特别容易滋生。   迷迷糊糊中,我被对面突然亮起的摩托车灯照得猛然清醒。男孩放下头盔,把事先准备好的衣服披在我身上,然后伸出一只手,缓缓说道,   蓝鸳,21岁。你终于出来了。   唐易轩,19岁。谢谢你,我终于出来了。   我不知道蓝鸳在这里等了多久,又或等了多少个多久。总之他的手格外冰凉,神情在月光下疲惫的让人永生难忘。   那晚,我趴在蓝鸳的背上,蓝鸳载着我绝黑暗而去,驶向车灯照射出的大片光明。   六你是我的似海星光   one——   令我从未想过的是,从绝望中解脱后迎来的不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而是病痛的折磨。   剧痛又开始在体内苏醒,问了蓝鸳才知道,今天是农历十五,月圆之夜。   每半年的身体复查,唐小果从未让我看过检验单,只是敷衍的说营养不良引起的神经萎缩,一时半会儿好不了,需要很久的调养。而在15岁以后,这种痛真的没有以前每月如期而至的频繁,却每次袭来都能把我的身体防线击垮。   我看着蓝鸳满脸的恐惧和心疼,紧紧把我抱在怀里。我在抬头间看见他眼里闪烁着的幽绿色的光,心中莫名的抽搐了一下。那光是什么?蓝鸳又到底是谁呢?   two——   我从未想过要致尚景于死地,直到休息一周后,我告诉蓝鸳我要回去找唐小果了,她肯定急坏了。   然后蓝鸳拿出一张报纸,我的世界顷刻天塌地陷。上面清楚的写着,‘大海深处’副总管唐小果车祸抢救无效当场死亡。   照片上还有那辆肇事车的照片,隔着厚厚的车玻璃,坐在后座的那个人化成灰我也认得,是蓝姐。   我的大脑彻底混乱,蓝姐跟小果的关系那么好,为什么要撞死她?如果小果真的死了,她不是也要坐牢吗?我把这些疑问语无伦次的问给蓝鸳。蓝鸳说,蓝姐名义上是尚景的私人助理,其实是酒吧的元老,创始级人物。其实也是尚景的**宣泄对象。多年前跟尚景一起来兰城创业,无论起落一直对尚景死心塌地。无奈尚景后来发现自己是同性恋,两人的关系开始冷淡。但这个蓝姐对尚景初心不改,这些年一直帮他物色对象。说着,蓝鸳看了看我继续说道,你也是被她推荐的吧?新人进入大海深处这样的酒吧,一两年见不到尚景的多得是。   我点点头,虽然不知道是不是蓝姐推荐,可我确实入选后一个月就见到尚景了,还很快升成了一级歌手。   那我姐姐的事呢?就一张报纸,没了?那可是一条命!   命?命在他们眼里从来都不值钱。因为开车的不是蓝姐,而你姐姐又是闯了红灯挡在车面前的。后来法院判的时候你姐没有亲属来接案子,没有律师辩护,那边又掏了钱买路,所以……   所以什么?我看着蓝鸳,始终无法相信,那个活生生的唐小果真的就这么从此消失。   所以判成唐小果自杀,司机意外伤人罪。   不……不可能,唐小果为什么要自杀?为什么?有干涩凝成团的物体堵在胸口,化成悲伤,压得我喘不过气来。眼泪像决堤的河坝,我暮然想起去办公室找尚总时趴在我怀里抽泣的唐小果,心如万箭齐穿般疼痛而空洞。   那个带我逃离黑暗,给我温暖,把我当亲人深爱的唐小果,好像昨天还在我耳边呼吸说话,而今天就这么硬生生的在我生命中撤离,连适应的空隙都不给我。   原来,这世上真的有生命不能承受之痛……   three——   尚景永远不会知道,他此生最大的过错就是把我带去了他的住处,并忘记收起自己的犯罪证据。   当尚景的辩护律师义正言辞并看着状告甲方是19岁的我一脸不屑时,当蓝姐坐在听证席上一脸志在必得的洋洋得意。   我的辩护律师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幽幽的呈上一本皮质记事本,和一个录音笔,并要求当场宣读。然后整个法庭瞬间变得悄无声息,所有人的表情都凝固在那张失了血的干巴巴的脸上。   “2010年3月12号。”法官看了一眼被告席上的尚景,“又到了酒吧招新歌手的时候,还是小蓝帮忙把关。晚上收到小蓝Email,里面是一个长相很清秀的男孩照片……”   法官似乎很有兴趣又略带嫌弃的把尚景的日记从头读到尾,然后台下传来一阵哄笑和讨论。没有人知道,那天我看日记的时候尚景派来的人上来就要押我,我一时情急,就把日记本塞到了衣服里。而那个录音带是我在别墅里他的房间找到的。要怪就怪尚景真的是变态,做了坏事还喜欢记下来录下来,然后在没事的时候温习以满足内心的扭曲。   那天尚景来别墅后,因为状态极其不好,走的时候竟忘了锁门。我进去后除了看见墙壁上满满的苏默的照片外,还在抽屉里找到了这支录音笔,可能连尚景都忘了,自己有不关录音笔的习惯,所以里边不但有他之前与苏默的对话,以及他打苏默的声音,还有他在深夜自言自语杀人犯什么的。   虽然尚景去的那天这个录音笔已经没电自动关机,其实才关机不久。后来我上网查了录音笔的型号,美国原产高端电子设备,机身自带三块备用电子,可以利用太阳能反冲电。也就是说只要不进行人为耗电,开机后放在那可以一直待机并自动录音。   尚景这个本打算用来威胁别人满足自己的录音笔,最后竟威胁了自己的生命。   法官愤怒的摔了板子宣布隔日再申,这次恐怕出再多的钱也买不到他的活路了吧。   four——   倘若尚景和蓝姐那么容易被打败,‘大海深处’也不会在短短几年内成为兰城的龙头酒吧。   第二天开审,法官宣布日记和录音笔无法作为定罪证据。因为被告方拿出了尚景具有神经衰弱和精神分裂症的检验单。因为日记和录音笔存在被告者犯病时记录下的可能,只能作为参考。除非有人证证明所记录内容属实。   要人证?大海深处的势力那么大,内部人员知道实情也不敢作证,外部人员又不可能了解。我唯一有指望的唐小果,也已经死在他们的策划下。如果这场官司输了的话,我也活不了多久。   我无助的看向听审席上的蓝鸳,眼里满是惊慌失措。蓝鸳却依旧保持从容不迫,缓缓起身,悠然的说道,   法官,那么我做人证怎么样?   给读者的话:   作者QQ1530501993   期待遇见同样热爱文字的你      ☆、第十三章 如果青春不曾耽美过(四)   因为一直坐在听审席上也不曾有过任何举动,没有人注意蓝鸳。当他起身说自己做人证的时候我满心的震惊。只是尚景和蓝姐脸上令人屏息的紧张让我安了心。我从未见过从容如尚景和蓝姐,酒吧失火都能镇定自若的两个人,此时竟会露出如此害怕的表情。   然后蓝鸳把目光转至被告台的尚景,悠然如前地说,尚总,好久不见。而蓝姐,已经脸色煞白,神色失措,像被什么吸了血。   five——   任何一个在兰城生活的人都不会想到,那个红红火火的兰城头号酒吧竟一夜之间倒闭。白色的封条在门窗上贴出大大的叉,然后喷上红漆,落魄得让每个曾经见过此处繁华的人都质疑那个叫尚景的商业奇才是否真的存在过,那个名为大海深处的酒吧会不会只是兰城所有人在一夜间做了同一个梦?   随着那天在法庭的人都渐渐死去或者离开这座城市,再也没有人知道这场悲剧最后是怎样的谜底。   我曾经以为我,蓝鸳,尚景,蓝姐是知道的。我以为起码还有我们知道就不算悲哀。原来最后知道真相的只有我一个人,压在心底,再不能提……   six——   那天在法庭的每个人都无法忘记,蓝鸳是以怎样优雅而高傲的姿态走到尚景面前,然后在保安还未来得及反应的时候对尚景连扇三耳光,之后一脸恨之入骨地说,   一巴掌,是我替苏默打的,一巴掌,是我替唐小果打的,最后一巴掌,是我替自己打的。   蓝鸳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掏出一打的手写纸和打印纸,还有一些照片。上面有苏默的日记,给蓝鸳的遗信,一些酒吧逃税漏税的资料,还有苏默身上被打伤的照片。   尚景让苏默选择自由还是他的时候,苏默就知道尚景会对蓝鸳下手,所以在出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蓝鸳把酒吧机密性的文件拷给了他,本以为只要有尚景的把柄在手中,蓝鸳就不会有危险,没想到最后尚景却给了苏默一个二选一的死亡模式。苏默选择了自己,就算不选择,会死的那个人也只可能是他自己。毕竟尚景对自己心肺相待,酒吧所有的机密和会议决定回家后尚景都会跟他说起。一旦给了苏默活口,那不等于尚景给了自己条死路。只是尚景不知道,那些放在抽屉里的东西,苏默早已复印并转交了出去,而最后夺他性命的竟是他深爱之人。   再者,苏默失踪以后,蓝鸳开始四处寻找跟踪,终于找到了兰湖的别墅,他每天守在别墅后面的河边上,希望有天苏默看风景的时候能看见自己。   苏默终于看到了,那个穿着白体恤蓝牛仔裤站在河边傻傻望着房子窗户满怀渴望的蓝鸳。蓝鸳说那天苏默打开窗户,笑着看他却一脸的委屈,头发因长时间没有修剪乱乱的齐在肩上,但衬衫还算干净整洁,只是瘦了好多,风从高高的枝桠上吹过,抚在苏默憔悴的脸上,荡出无尽悲伤。   那时候,蓝鸳真想让他跳下来,如果接不住就陪他一起死。   苏默没有说话,只是从窗口消失了一会儿然后又出现,扔下一个包,里面装着照片和信,好像算定了就算全世界对自己的失踪不以为然,蓝鸳也会拼了命找到自己。   以后每天,蓝鸳都会守在别墅后面的河边,可是苏默却再没有出现。   苏默留给蓝鸳的东西,蓝鸳整整齐齐的装好,一眼也没有看过。我知道,苏默是蓝鸳不能承受的生命之痛,甚至超出了唐小果对我的那种,毕竟他曾亲眼看着深爱之人一步步走向死亡,却无能为力。   直到蓝鸳再在报纸上看到我失踪的新闻,他知道尚景这次要故伎重演了。也终于明白为什么苏默死后他还是不肯离开这个城市,他只是在寻找机会重写真相。   而现在,这个真相我们得到了。尚景因故意杀人罪被判了无期徒刑,蓝姐以帮凶罪入狱,那个看似强大其实更为强大漏的税能买兰城几条街的商铺的头号酒吧也终于宣布破产……我们以为一切都终于圆满,苏默、小果、蓝鸳和我,一切都有了交代。   在离开兰城的火车上,蓝鸳拿出一张信纸。是苏默那时写的,他挑了出来,没有作为呈堂证供。信的大致意思就是,尚景是好人,请不要伤害他,如果苏默死了,亦不要报仇。   蓝鸳不解的看向我,问为什么?苏默真的喜欢尚景吗?可他和苏默在一起了好多年,苏默不是用情不专之人。   我笑着说,当然不会了。或许只是跟尚景相处过,单纯的以为他不是坏人吧。我没有告诉蓝鸳,其实那个录音笔里的录音是被我做过剪辑的,剪去的那部分是苏默和尚景很长很长的对话和打闹声,恩爱而甜蜜。   也许多年的相守不过是为了某一刻的背叛,然后教会对方成长。   seven——   我一直以为,只要我勇敢地经历了命运的磨难,就能看见春暖花开,而命运总是一副咄咄逼人的气势。   20岁生日过后,我的病愈演愈烈,甚至恶化到有时白天好端端的就身子蜷缩成一团,痛得没有知觉。蓝鸳一直要我去看医生,可是我们的生活已足够艰难,我又不能出去上班,又怎么能再拖累他。   有好几次我在深夜犯病的时候,都会看见蓝鸳的眼里泛着幽绿色的光,而早晨我向蓝鸳问起时,他只是淡淡的说大概我痛的出幻觉了。然后一脸的闪躲。直到一天深夜,我的身体又开始疼起来,这次并不是之前那样的剧痛,而是细微的疼痛又夹杂着从内而外的痒,像是有什么东西在身体里往外长。   我跌跌撞撞的走到浴室,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身体像被抽空般软在地上。原来蓝鸳眼里的绿光从来都不是他自己的,而是我望向他时从我的眼睛里映进去的。还有我的汗毛,怎么会变得这么长,像动物的毛发,浓密而恶心,黑乎乎的遮住了原来的肤色。   深冬的半夜温度早已下零,我穿着睡衣坐在冰凉的地板上把自己隐藏在黑暗里。感觉汗毛还在长,眼珠映在地板上像两颗幽绿色的玻璃球。   不是只是营养不良引发的神经抽搐吗?怎么会这样?我突然想起初见唐小果的那个午后,她拿着病单迎着光向我走来,看到身旁的我后却一脸紧张。   恐惧,在胸腔蔓延,直至塞满了整个屋子。突然,浴室的灯被打开,一双熟悉的拖鞋停在身前,我抬头看见蓝鸳一脸心疼,和眼眶里快要掉下来的泪。   “出去!不要看我……求你了,别看我……”我捂着自己的脸一直向墙角躲,不小心碰到花洒开关,一大片的水浇落下来。我不知道此刻的自己多么狼狈丑陋,只知道蓝鸳是我现在最不想见的人。   虽然同为男生,但我的发育及其不好,一米七,九十多斤,除了那颗时常暴露在阳光下的喉结会出卖我是男儿身份外,穿上女生衣服真的会雄雌难辨。而蓝鸳就不同,他一米八还要多的个头,虽然看起来身材削瘦,衣服下面却长满了结结实实的肌肉。   所以没有得反抗,他利落的关了花洒,一把把我拎起来抱到卧室,扯下睡衣拿着浴巾一阵乱擦。我看着睡衣脱下后暴露在灯光下的浓长的汗毛胃里一阵恶心,神经又一次崩溃——怎么会这样,我失去了那么多,为什么连一个正常人的身体都得不到?我不要……   蓝鸳把我搂在怀里,大而用力,然后一副没什么大不了的语气说:“好了好了,天亮就没有了,相信我好吗?乖,睡觉吧,别闹。”   蓝鸳说,其实在我们第一次相识我犯病的那晚,我看见他眼里的绿光就是从我的眼睛中折射出来的。然后他的手感觉到我的汗毛突然变得比平时长很多,像动物的毛发。害怕得很。只是那时候我看他的表情,格外悲伤,一脸的委屈。他就知道,不管我是什么,总之是无害的那一类。后来案子结束我要离开兰城,他怕再没有人会理解连我自己都不懂为何的病,会被人当成怪物欺负,便选择了一起离开。   eight——   我决定回一趟兰城。当初和小果租的房子还有三个月才到期。   从我12岁开始的病单,和每半年一次的复查单都被唐小果放在一个档案袋里压在床板下面。   她一直解释说是营养不良,有好转了。而单子上的内容我却从未看过。   当我走进那个因许久没有人迹而落满灰尘的房间,在昏暗中打开压在床板下的档案袋细细阅读那些病诊单和一些稀稀拉拉不知从哪剪下来的报纸时才明白,原来这些年唐小果把我视为珍宝,是因为她知道我随时都可能永远离开这个世界,她自己承受着撕心的痛苦,却还是强装微笑的给了我一个善意的谎言,希望我能生活在开心里。   而这些,我却没心没肺的让她一个人承受……   给读者的话:   新浪微博@Rebekah_姬晨   以文会友以诚待人      ☆、第十四章 如果青春不曾耽美过(五)   nine——   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被父母遗弃的,总之记忆伊始就是个孤儿,靠拣塑料瓶拣吃的拣衣服活下去。有时候会有好心的爷爷跑到桥下给我送些吃的。   我还记得自己住过好多好多的桥洞。直到遇见唐小果的时候才结束了这种生活。   八岁那年,我睡过城郊靠近树林的一个桥洞,树林后面是个小山。   一个莫名其妙的上午,天空忽然暗得如同黑夜。我还小,不懂得那是日食,只是躲在桥下一个劲的颤抖着身子。然后,我听见树林里传来动物嘶哑的叫声,像猫,却比猫凄厉吓人。那声音越来越近,直到我看见不远处出现两个发着光的珠子离我越来越近,我知道那是它的眼睛。   后来在网上看到,那种动物叫狸猫。   那只狸猫发了疯得乱跑乱叫,到处乱抓乱咬。直到停在我面前,我连呼吸都怕得忘记了,却依旧没有逃过它的撕咬。   皮肤上不断传来被狸猫爪子和牙齿撕裂的声音,它发疯般的叫声一声比一声更为凄厉,直到我不省人事。   醒来的时候天很亮,没有狸猫。只是身上似乎无处不在的伤口一直用剧痛提醒着我刚刚不是做梦。   好就好在小孩子身体发育快,伤口愈合得也快。坏也坏在小孩子未发育完整,记忆容易丢失。当后来我被那种莫名奇妙的病痛缠身时,一直以为是自己在路边吃了坏掉的东西搞坏了身体。当那些细微的伤痕随着成长消失后那段记忆也跟时间一起付诸东流……   那些被唐小果小心翼翼的剪裁收集的报纸上清清楚楚的写着:“个别物种易受日食月食影响性情大变,此时兽性会比日常高出数十倍至数百倍。”“小孩在成长初期受外来基因侵袭易形成基因突变。”   而我的病单上无不写着大同小异的检查结果:病因不明。初步确诊为基因受外来物种刺激突变。染色体比常人多一对,对其显性控制基因无法判断。   言外之意为,8岁那年受袭后,我便不再是正常人。我的染色体比常人多一对,没有人知道它控制的是身体哪个部位,亦没有人知道怎么救我……   ten——   当火车离兰城越来越远并驶向我和蓝鸳住的城市时,我选择在中途下车。我告诉蓝鸳去趟洗手间,却在车子停的时候随着人流挤了出去。   不是不爱,正是因为爱才选择不在一起。这样的感情本来就不被世人认可,更何况我不知道自己还会活多久,以后会变成什么样。与其让别人有了依恋后再不负责任地撒手,倒不如自己早些忍痛离开,大家都落得自由。   悲伤,难以名状。是谁说,生活是规则,怎由你选择。   我把身份证递到补票窗口,然后看见一只插队的手。一肚子的难受没处发泄刚想凶干嘛插队,却发现那只手我认得。被尚景囚禁在别墅时我每天都期待那只手出现在门沿上,它是我生的希望。   肩膀被一只大手用力的揽在怀里,回头看见站在侧后方一脸生气的蓝鸳。而我笑得直不起身子来。也许经历了那么多,我从未想过离开他吧。   蓝鸳说,唐易轩,上个厕所至于连包都背着吗?火车停站的时候不准进洗手间你不知道?下次逃跑记得不要穿白衬衫,把自己晒黑点,不然对你很不利!还有,如果下次还是想在我眼皮底下逃走的话就别白费力气了,因为人再多饶你选三个部位化成灰我都能认出来。   蓝鸳说,他曾看着他深爱的人一步步走向死亡却只能站在原地观望,他发誓再不会让深爱之人离开。   我和蓝鸳望着彼此眼中流淌的幸福,却忘记了一个人,忘记了一段并没有结束的故事。   七真相不曾浮出   one——   初春,我接到房东电话回去清理小果的遗物。蓝鸳让我顺便到他的住处把乱七八糟的东西也处理一下。   我用一个上午清理完了我和小果的住处,转去蓝鸳的出租房里。房东说东西早已处理好,单独放在一间地下室,如果需要陪我一起下去拿。   然后我在那一堆乱七八糟的杂物里看见一封未拆封的信。寄信人,苏默,日期竟是一个月前。   难道苏默没有死?   不可能,判决的时候证据确凿。日记、照片、录音,而且尚景也认罪了。他不存在没死的可能。   不对,是存在的。因为在尚景交代的地方警方并未挖到尸体。   只是如果苏默真的没死的话,尚景就不存在故意杀人罪,蓝鸳也不用拼了命的让自己沦陷在仇恨里。   难道我们倾尽所有也要寻找的真相与交代其实只是场一厢情愿?一切从未发生?更不必要?那小果的死亡,大海深处的倒闭,我和蓝鸳的相爱和逃离,又算什么?   我记下来信地址,未及多想,匆匆赶往那个城市。然后在傍晚,我来到一个名为‘默尚桑’的酒吧门前。   酒吧的门面不算大,但装修得让人看着舒坦。   在片刻等待后,我真的看见了苏默。三年时光,他竟与当年照片上的一模一样。   他的热情在从我口中听到尚景二字时瞬间冷却,然后面无表情地说,对不起,无可奉告。刚想转身离开却又回过头来,向我走近了两步,低头嗅了嗅我衣服上的味道。然后略带震惊地说,你认识蓝鸳?你是他的……   女朋友。我回答。我看见苏默眼中闪过的难以置信和忧伤。随即恢复平静。也许人都是这样吧,即使已不爱曾经的爱人,却也不想他爱上别人。   two——   星光,从遥远的北极倾泻,给每个追寻的人们指明方向,只是那些在记忆中迷失的人们,却再也找不到出口。   离开‘默尚桑’酒吧的时候,苏默看了我良久,问,   尚景现在过得好吗。   好。   大海深处的生意呢。   也很好。   ……   那……带我向蓝鸳问好。   嗯。   当火车伴随着轰隆声离苏默在的城市远去,又穿过我们曾一同迷失青春的兰城,然后缓缓停在我与蓝鸳的新住处时,心中像潮水渗入骄阳照射的沙滩般咸涩。我看着蓝鸳在阳光下比阳光还要温暖的目光,那些在过去时光中因不了解和偏执而打下的结顷刻被蒙上厚厚的灰尘。一切没有勇气重提的故事,就让它在时光中淹没也不失为好的抉择。   于是多年后,再也不会有人知道:   那个故事里的受害者其实从未受害。   那个被认为死了的人儿只是漂泊他乡。   那个活在四角天空的罪犯只是一个可怜的病人,他在自己的意识里杀了很多人,而那些人却在现实中好好的活着。   那日,我问苏默为何不回来找蓝鸳。苏默抬头望了望酒吧门前写着‘默尚桑’的那块牌子,只是沉默。   原来他爱的人从来都只有尚景。原来我们认定的,从未发生。   2014.7.28完。   给读者的话:   新浪微博@Rebekah_姬晨   以文会友以诚相待      ☆、第十五章 剪影碎一地青春(上)   <一>冷冬   中考,这个词在我的意识里没有任何意识。   我看着在冷冬里越发憔悴的白茫茫的天空,像一只受伤了的白色精灵。我总是尽力地把瞳孔放大,盯着灰白色的苍穹直到眼睛痛得要流出泪来。我想知道,那软绵绵的东西背后,会有着怎样故事,是不是跟我在的人间一样,有着眼泪和辛酸。   我看着在樱花树下嘻笑打闹的孩子们,突然就觉得自己像一个孤郁的老人。而事实上,我不过是一个刚刚走进年华似锦的16岁的孩子。   转到这个学校的第三天,我看见隐匿在云层后那颗属于我的星体,滑过璀璨的星际割破浓重的夜色再穿过冰冷的深空,在零点的时钟转动的那一刻,完完整整的降落。然后,我看见镜中依旧15岁模样的自己打上了16岁的标签,而这一天,我孤单一人,走遍了大大小小的街道,却再也没有看见一张熟悉的脸。   只是无论冷冬是多么肃杀,在很多个清晨,都会看到朝阳划裂浓郁的夜色破晓,再与冷冽的北风厮杀,最后以高傲的姿态屹立在苍穹之颠,散发出毛茸茸的光。那些光总是势不可挡的样子,抚过我柔软的睫毛散落在瞳仁里,被刺痛的光亮了的瞳仁,像是黄昏时在风中哀伤的魔天轮。   然后我突然想起那个眸子棕黄色的少年,我曾那么偏执的喜欢了他那么多年,14岁,15岁,……直至如今的16岁。   <二>残年   我的生活永远都不会像我的文字一样整齐。我只是一个乱七八糟的人,折腾在我乱七八糟的世界里。韩书说,再没有一个人能像我这么有标志性:嘴角的冰淇淋,胸前的果汁,以及帆布鞋上的露水。   我在大家都睡觉的早晨跑步,在大家亢奋的夜晚入眠。在叛逆的年纪不做任何背离之事,却有着一颗比任何人都桀骜不驯的心。   我依然穿着深灰色的风衣穿行在浅灰色的风里;依然和同龄的孩子手拉手走过一条又一条喧闹的街;依然会在周一的晚上算还有几天放假;依然会看着橱窗里成熟的时装渴望长大。   不知道说了多少次上帝个变态老头,于是上帝就承让的变态了一回。。   当我后知后觉的发现中考倒计时只剩下二十几天,而朝阳再也不用一翻厮杀就可以高傲得站在云层之上的时候,却怎么也回忆不起漫长的寒假是怎么挥霍的。记忆里有了**的空白,像是一个早已荒废的城堡,被偷偷地抽掉了一个平方角,却无从发现哪里不对。可是却能明显的看到越发恐惧的摇晃,像随时都有可能惊魂梦醒般不复存在……   我是一个对未来不上心却总是经不起梦想诱惑的人。虽然阿贱在后排无数次伸过懒腰后都会睡意朦胧又语重心长的说:你不要学了,你能考上县高中,我就能上省重点。   可是我没有觉得二十天有多短暂,二十天足够一个生灵诞生又死去,我只不过是用一个生灵一生的时间来完成一场试题的准备,这是一件不容易但却很仁慈的事情。   我换上干净整洁的衣服和过膝的短裤,扎起凌乱了一整个冬天的长发,甚至带上了尘封许久的眼镜。   没有人知道我近视,就像没有人知道我曾经也是家长和老师的希望。那些尘封在岁月里的光芒,像是在战场上用鲜血和汗水浸染的宝剑,在随遇而安的日子里被斑驳锈迹吞噬了曾经的锋芒和锐气,成了一摊废铁。   只是没有人看见我曾经是怎样的堕落和变坏。我从未对抗,只是再不前行……   我像一个从未变坏的乖孩子那样,按时上课,按时吃饭,成绩渐长,棱角见灭。所有人都以为不见经传的过去是命运的残忍与付出背离,却不知我曾那么真切而不动声色的沦陷过。   我喜欢眺望远方,想要看到记忆里那不曾颓败的麦田,那是我曾在的乡中特有的美好。可是穿过被太阳洗得光亮的空气,看到的不过是一排排码得整整齐齐的琉璃瓦以及不时反射出的幽白色日光。   我知道,我怀念的我会一直怀念着,我也只能继续怀念罢了。就像那些我深爱至骨髓的,竟一秒钟也未曾属于过我。   <三>怀念;;   低头间我突然想起那些在我年少时光中和我一同无法无天的少年。想起我和沫儿打过的耳语以及那棵为我们保守秘密的冬青树;想起被我的喊叫声划破的藏蓝色的天空以及天空下窜动的人影;想起被单车悠然碾过的年华以及我在年华消逝中不曾远离的梦境……   我曾喜欢过一个男孩很多年。直到我在整理这篇随笔的现在,都念念不忘。   我的一生,都不会再那么大胆的走到一个男孩面前,那么悠然利落地说,你的QQ号是多少?没有任何客套的称谓,直接而勇敢。   他把目光低了一个角度才看见我说话时目光里的炽热和诚恳,然后眉宇间形成了一个“川”。而后沉默的接过我手中的水彩笔写下一串我过目不忘的数字。   我闻见他俯身时衣物里散发出的清香,念念不忘,而那,只是他妈妈洗衣服时用的加香洗衣粉留下的,与他无关。   那年,我14岁,我以为只要在他身边足够久,就会被他收留。   即使是离开后又离开的现在,我对过去的事情都一一铭记如同画册上留下画的那么精准,可是对于他,却只记得他像摩天轮一样哀伤的目光,而这些也只不过是遇见太多次后的理所应当。   直到他在生命里消失不见,我才恍然大悟曾经的那种希冀是出于喜欢。   十三岁的时候,我像一个小疯子,总是被沫儿和小焱追得叫着救命从三楼闪到一楼。而楼的拐角设计得很容易撞到人,可是,我没有撞到他。   这是生活,不是言情小说。   我在离他手里的热水瓶只差1厘米的时候停住了脚。然后清晰的看到他微微惊吓的样子,平静后报以学长对学妹的礼貌微笑着走开。   而他身边,似乎总被安静的气质围绕。我会在热水器旁看见四周聒噪的人群里他安静的等待,会看见他沉默地从楼梯口经过却从不上来。身边从没有中学时代三五成群的乖张。   像一张平静的油墨画,永远以宁静的状态呈现。   而这些,都是我后来在少有的关于他的记忆中发现,13岁的我没有任何少女情怀,甚至没有认真的看过脸。那时的我只会在班里的小女生们讨论男生时突然就插进一句初三一个男生挺好的,连想要认识的情怀都不曾有过。因为他只是我懵懂年纪的不以为然。   如果说我对于他的这些描述只是眼角余光洒过,就匆匆存进脑海的话,未免太过刻意。可是如果你在365天里有265天都会遇见一个人,即使你再不在意,也会回答的比我多得多。   十三岁的我,像一个透明的玻璃球。即使一天见到一个人几十次,也只是想幸运或是倒霉,而不是有的没的。我甚至没有认真的看过他的脸只是模糊的记得棱角分明。   就这么简单,简单到他毕业的那个夏天,我有的只不过是离毕业又近一步的欣喜,而不是他要离开的悲伤。我甚至没有想起,暖而干涩的夏风吹散的人群中,有一张我看了一年的像油墨画般安静的脸即将消失在生命里。就像泛了黄的树叶飞舞在空中,即使舞步再过翩跹,给人的印象也无非是秋天来了,而非它很美。   他无意间复杂的出现在了我的十三岁,而我的十三岁太过简单。   我依然没心没肺的快乐着。我以为他连记忆中的一撇都算不上,却不曾想会偏执的喜欢上一个似他非他的男孩许多年。   那个去野外写生的午后,我看见田野里寂寥的柏油路上走过一个安静的少年,他的衣袖和清风指向一处,鼻梁高挺,棱角分明。我的一生都再不会像那天那样勇敢而直接,我悠然而利落的问他你的QQ号是多少,他被这唐突扰乱了片刻,然后接过我手中水彩笔,在我掌心写下一串从此过目不忘的数字。   那年,我15岁,固步在这个北方小镇,而他已经远去广东流离,说得了一口流利的闽南语。   <四>哈雷彗星   从7月分开始到现在一直倒霉,所以就一直在想是不是哈雷彗星对我感兴趣。一件接一件的倒霉事在生活中闹腾,文字也越来越破碎,像碎了一地的玻璃片,无论我多么小心翼翼都无法拼凑回最初光滑完美的容样。   总是难过,难过的要哭出来。可是却忘了怎么去哭。小志在学校忙得没空和我聊天,我就想,他在不经意间会不会就把我忘了,然后在某个夜里,看着我跳动的头象就再也想不起是哪个孩子了。   而小志总会在我发去难过这两个字的时候就一个长途打过来。一直陪我说到我困的时候。我们听着对方在夜里如同听一盒坏掉的磁带一样干涩的声音跃过遥远的距离,再通过电磁波,然后呲呲拉拉的敲击耳膜。。   也许是认识小志透支了我太多幸运,所以才一直倒霉,可我还是那么地庆幸。   十五岁的深秋,我为了逃避一些人和一些事,却失去了那么多的人和事。我盲目的从一个空城逃进另一个空城,从一首难过走进另一曲悲伤,从一个谷底踏进另一汪浅潭…是小志把我拉出来说,你看阳光多美丽,然后我就信了。可是我忘了我是只吸血鬼,然后在他的呵护下见证了所有明媚……   <五>淡忘   我一直在想淡忘是什么意思。我记得我曾经是这样解释:在岁月淡淡的歌里,我们渐渐遗忘了曾经;在岁月曾经淡淡的歌里,我们渐渐遗忘了曾经的曾经……在岁月未来的歌里,我们就遗忘了现在……就这样一直一直的发生着,我们像站在直线上的可怜虫,看着两边无尽延伸的岁月泪流满面…   <六>雨   雨一直在下,空气里到处都是水分子的味道。地面湿漉漉的,帆布鞋走过的地方,脚后跟溅起水花,也溅湿了帆布鞋。我突然就想起了上海的夏天。。   已经很久了,日记里天气这栏一直被雨占着。我坐在教室里,似乎能听见窗外雨水在叶子上敲打的滴嗒青脆声。。   我坐在高中的教室里,一个总是死气沉沉的地方。我看不到青春里该有的张扬拔涉、轻松快乐。压抑的气氛能让我哭出来。庆幸的是我能看到窗外的叶子。在这个沉闷的校园唯一有生命腾腾的一块空地就在高一教学楼后面。我很庆幸的。我是那么的偏爱她们,我总认为当这个世界,山不再是山,水也不再是水,当初的一切都消失或变质的时候,那么我深信。叶子一定会像当初的叶子一样,紧紧的环绕在枝杆上,在风中发出熟悉的哗啦声……   看见窗外在风中摇晃的叶子,就会想起初中时的校园,想起窗外在风中起伏的麦田。我和沫儿曾凝望着那片绿色的大地说,如果那是一张床,我们可以在上面打滚儿……   给读者的话:   感谢您的阅读   新浪微博@Rebekah_姬晨   以文会友以诚相待      ☆、第十六章 剪影碎一地青春(下)   <七>遇见“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最近一直在哼这首歌,打着雨水的节拍。。因为没想过会有第四次,所以第四次见他只能白痴的说,我见你第四次了…在很多天以前,在学校门口看见一个男生。很拥挤的人群我却忽略了所有人看见了他---白色的格子衬衫在熙嚷的人群里安静的移动。看见他的时候我呆了很久,所有流淌的血液像是瞬间被抽离。我知道,让我空白的并不是所谓的花痴,可我又实在想不起更好的解释。。第二次见依然呆了很久。那种感觉不是触电,而是断电,体内本在兹兹拉拉的电流在他的身影轻轻座落在视网膜的时候,那不偏不离的角度正好断掉了电闸。我花痴的时候不是这个样子,并且,在那个阳光灼痛眼眸的时候,我就彻底的不再花痴。就像你对一类东西失去了审美,可那个陌生的确吸引了你的注意,而你知道那是质的吸引,可是你想不通那种本质还可以吸引到你。那时你的快乐和纠结是一个概念。。既然我能够在人群中穿过所谓人的袖领及眉间捕捉到他的脸,那就一定会有原因的,我想如果我能见他第三次,我一定会告诉他我想认识他。不怕他怎么想,只是真的不想让他像生命中曾出现的那些人一样,因为所谓矜持,相视一笑之后就悲哀的擦肩,然后在某个黄昏听朋友说起,曾经的谁谁谁想和你做朋友…在最后的青春里真的不可以有遗憾,不然我年轻的生命,溃不成军…周末的时候,我匆忙得冲下楼,很通俗的说就是迫不急待的想要回家,跑到校门口的时候就定在了那里。其实我是目视前方的,可是我却莫名其妙的转过头,其实我是知道为什么的,可是我却不敢相信。第三次。如果说之前的注意只是因为他穿的衬衫是我喜欢的类型,那么这次呢?他和大多数人一样穿着黑色的衣服、就像在黑夜里的萤火虫一样,他在人群里闪出透明的光亮,可那名为透明的光芒像黑夜里盛放的蔓陀萝,吞唑了我所有的注意力…他匆忙的上车,然后我就呆在了那里,穿透雨丝的天光也穿透了车玻璃,把玻璃后面模糊的站牌清晰的反射到我布满神经的视网膜上,眼部神经的疼痛激醒了昏迷状态的脑细胞,像是一把铁做的爪子在肉做的脑海猛的抓起了掩藏在最深处的海藻……扯得全身的毛孔都跟着抽搐……不可能的吧,我慢慢走开…   <七>遇见(下)我没有想过会见他第四次,所以也没有想过去做什么。我告诉自己那只是简单的男性荷尔蒙恰好击败了我脆弱的抵抗力,只是一个喜欢纪律的人总是喜欢将身边的某些不经意太过完美复杂化,仅此而已…我继续穿行在学校和奶茶店间百十步的距离,继续观察形形**的人,我冒着雨走在街边,看着谁为谁撑伞,然后祝他们幸福…可是生活是一个不懂疲惫的恶作剧大师,当你认为一切要平静的时候,那是他在酝酿更大的阴谋,然后在你安于顺其自然的时候当作“大礼”送给你。我没有刻意寻找,却总是轻易捕捉到…我在奶茶店里做并享受着那个重复的动作,整个人的状态像是冬日午后的海面,理所应当的平静无澜。我看着店里男生为女生排队买奶茶,看着店外雨里一把伞下的两张脸…空气里除了水分子安静的味道还有人来人网的喧闹,我就是在这样冲突的空气里端着奶茶的手生生僵掉的。第四次。店里的吵闹声和店外传来的杂乱低语。有人的地方连流动的空气都会被感染的聒噪不安。可是他就那么安静地穿过人群,安静的和朋友说话,我甚至能在喧闹的人群里听到他的衣服划过人群的嚓嚓声,以及风抚过他发间的声音。就像整个世界都在下雪,哪里都是雪花飘落大地的簌簌声,可你还是会觉得这个世界很安静。“我见你第四次了”“嗯?真的?”“嗯”我看见他出门后笑着的侧脸,然后就想起了最近一直哼的歌“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喜欢听中低音版的,那种感觉很哀伤。   <八>逃避的只是误会第五次的时候他没有看见我,而我就站在离他一米的地方。我安静地看着他消失在视线里,然后继续重复一直重复的…忙完和另一个女孩一起来去餐厅吃饭,餐厅只剩下收拾的人忙忙碌碌,我刚要开口说话就听见旁边传来的声音。我开始越来越佩服生活这个恶作剧大师,我不知道他下一秒会给我的生活下什么药,但我喜欢他这一秒下的药,,“诶?第六次了”我没来由的兴奋,可是我根本就不认识他、“嗯,呵呵”他笑得理所应当。“你能陪我玩会儿么?”“玩什么?”我看着他看向四周空旷的餐厅里寥寥的人影和乱七八糟的碗筷。我承认,我的要求在这里的确显得莫名其妙,就像在沙漠里说我们打水丈吧是一样的。我只是想和他说话,想知道那瞬间的空白是为什么,想知道在别人说我是火星人的时候,他是不是也是神奇的物种……我告诉他不用玩什么,陪我说话就好,然后他就笑着走过来,可是我觉得那个笑是那么安静,我突然就想起了什么,以及那个公交车上的站牌…“你很像我初一时总见的一个男生,我知道这个借口很烂,可这不是借口”“你哪班的?”“高一五班”“啊?”“别说你高三”“真的高三”“你在哪上的初中”“**二中”我没有去听他后面说了什么,重点是**二中。我说我是在那上了两年,问他该不会…然后我们就一起沉默,还有什么不记得了,只是他说他的名字的时候,熟悉感从某个不知名的地方砸下来,掉到天灵盖上,我就一阵晕眩。可是我确定没有听过这个名字……寒冷的冬季,黑色的风,灰色的风衣,冰凉的十指,布满血丝的双眼,以及999遍的生日快乐……我看着他,明明很兴奋脑海里有的却只是这些画面。该怎么形容那种感觉呢?就像夏天的时候你站在三亚的沙滩上,炽热的太阳光恨不得把你骨头都蒸发掉,这时候有一个人把你带到装了冰的泳池边,你急切的跳下去,并深深的感激时,更真切的是穿透皮肤的冰冷与滚烫的血液相撞时纠心的疼痛,可你还会为那个人的行为而感激而兴奋,因为他给你的是快乐,疼痛却是你不经大脑自找的……我不知道是开心还是难过。三年,真的就这么简单的遇见?也许真的是小城太小,而能数得上的学校也就这么几个。恶作剧大师在我开心的时候没有忘记自己的本职。原来我写了一盒子的信,流了一浅潭的泪,我倔强坚持的只不过是一场误会,我逃离的空城,只不过是一个正在冬眠的闹市,可是我离开的那些人和那些离开我的事却再也不会回来。而悲剧的最后,纯属误会。。我想和他说很有缘呢。可是我把缘字生生杀死在喉咙里,又把它的尸骸放回原本埋葬它的地方,我宁愿相信小志说的如果三年后是这样,也不愿相信所谓的缘,我不知道那个字害了多少人,但起码害到了我,在那个冷冬的夜,我被黑色的风刺痛的时候,我就深信,每次的遇见只不过是巧合,而无数次的遇见,也只是很巧合。   九>其实…又怎样   第八次见他的时候,他从我身边走过。我说   “诶,第…”   “七次”   “不,第八次”   :然后再各自走开…认识了又怎样呢?只不过是我一个人的无聊变成了两个人的游戏。可是我们的数字总是对不上,所以我们注定要输。我看见他的时候他没必要看见我,从一开始就是,他安静的走过,我安静的看着。只是他不再欠我一个带笑的记忆。。   从第一次在校门口看见穿白色格子衬衫的他时,就把那张脸清晰的放进脑海,像是欠了他一样…现在我把那张清晰的脸贴在脑海模糊的照片上,简单   第八次见他的时候,他从我身边走过。我说   “诶,第…”   “七次”   “不,第八次”   :然后再各自走开…认识了又怎样呢?只不过是我一个人的无聊变成了两个人的游戏。可是我们的数字总是对不上,所以我们注定要输。我看见他的时候他没必要看见我,从一开始就是,他安静的走过,我安静的看着。只是他不再欠我一个带笑的记忆。。   从第一次在校门口看见穿白色格子衬衫的他时,就把那张脸清晰的放进脑海,像是欠了他一样…现在我把那张清晰的脸贴在脑海模糊的照片上,简单得像我的十三岁。。   第九次、第十次…真的不喜欢也不想要就这样等待明年的雨水冲刷了今年的记忆…   <十>冰茶or奶茶?   我总是想起小安和我说过的话。   “苏小雨,你可千万别喝奶茶啊”   “为什么”   “因为你的心太冷,我怕它结冰”   ……   [br]“知道我和你在一起为什么总说话么”   “呵呵,不知道”“因为你只有在和人说话的时候才会笑”   关于小安,关于那个多雨夏天,关于我们看过的夕阳…关于他说过的我们就这样,初中,高中再大学…   我一直以为那样人理所应当的在我生命里,一起哭,一起笑。最后却发现燃烧到最后的青春不过只剩一场废虚,再飘散在岁月的风里。   小安说,他不会离开,可是,我就再没有见过他回来…   <十一>坏掉的磁带   小志总是晚上打电话给我,可我不喜欢。在天色渐晚时,我的声音就像一盒老旧的磁带,茨茨拉拉传出干涩的声音。可是小志说我白天的声音像是精美的CD,没有原生态的忧伤,他不喜欢。   小志说,坚强一点,我们的世界没有悲伤。   <十二>又一季青春   十三岁那年,当同龄孩子怀着小小的少女等待自己的王子出现时,我像小孩子一样干净透明,在一个人的世界天翻地覆,乐此不疲。十六岁这年,当那些孩子沉浸在王子爱护的瞳仁里时我却站在青春的最边缘,看看他们的故事,流着自己的眼泪。安静的等待着十七岁冲垮十六岁,再阵亡在十八岁的脚下。从一开始我就没有奢求过爱情,所以也谈不上是否信仰。很多人说,我像一个二十几岁的孩子,很苍老的孩子,所以我就一直在想,我的青春散落在了谁的记忆里?他会不会像我一样时常想起?或是早已布满了苍黄色的灰尘,风起时,散落天际…   我看着镜子里的孩子,头顶长出了乌黑的新发,那在发稍微亮的颜色就像褪去的青春…其实,当乌黑的发尖挣出了头皮,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的时候,这只是又一季青春,一季不再幻想的青春…   2011年5月   给读者的话:   感谢您的阅读   QQ1530501993   以文会友以诚相待      ☆、第十七章 胡同里的冬天   胡同里的冬天   “老头子……”   阳台上传来崔大妈缓长的呼喊声,里屋的崔大爷急忙放下餐具跑过来,匆忙中踢到的椅子声在空荡荡的屋中回响。已经进了腊月,北方的冬天总是来的格外凛冽,尤其是在北京这个风一吹沙子一起一切就能没了声的城市。   崔大妈和崔大爷住的房子同大多北方房屋一样,坐北朝南,向阳背风。这样一来,胡同里的冬天,有时候也不显得那么冷了。   “老头子啊,你看我这脖子怎么了,疼。”   “又落枕了吧?我帮你揉揉。”   说着,崔大爷把黝黑的皱了皮的手放在崔大妈的脖子上一圈一圈地揉起来。崔大妈就闭上眼睛哼曲子,毛茸茸的太阳光穿过玻璃窗落在崔大爷和崔大妈的身上,画面生动不已。   崔大妈二十出头时跟了崔大爷,这样一算也有五十年了,年轻的时候俩人气力旺,也曾吵得脸红脖子粗过,崔大爷性子好,也把崔大妈当小孩看,任她甩门跺脚,愣不跟大妈一般见识。日子一天一天闹得不可开交,这关系也一天不如一天,本以为没法过了,却不曾想老来崔大爷出去买个东西,晚些回来大妈就心里慌得不行。   “老头子,今儿几号了?”   “腊月初七。”   “那明儿我煮一锅八宝粥咱吃吧?我都多久没给你跟孩儿做过饭啦?”   “二花,”崔大爷低头抿了抿嘴“孩儿在外忙呢,过年回来。”   “哦,”崔大妈明晃的眼珠子暗了下来,看着窗外在风中颤抖的柳枝不说话。   初七,那也快了。崔大妈呢喃的谁也没听见。   2   崔大妈叫二花,二花其实是家里的大闺女,她娘怀孕那年,二花爸和她爷又是烧香又是算命的想让生个男娃,结果还是生出了个女娃。二花娘一看就哭了,他爸也不说话,后来就把女娃叫二花,说有了男娃叫大良。   二花倒是比很多男娃都争气,从村里考到县里,县里考到市里。家里有个知识分子在当时可是有面子的事儿。二花娘也就忘了二花为啥叫二花。   二花大学那年认识了东北大八岁的崔戴明,相处的倒很融洽,可家里人哪会同意?要说女娃考了大学在外面跟老男人跑了那可是要丢大人的,况且当初让二花上学,只是想谋个好女婿,现在连闺女都没了,二花爹娘心里多多少少有种血本无归的感觉。   二花她爸她妈把她关在屋里,偷偷跟村长订了亲事,私底下准备着。   村长的儿子在县里当差,虽不比二花那样跨省跨区多有能耐,可一个女娃再有能耐不还是得安分给人当媳妇?二花爹娘想,村长的儿子怎么说都是有头面的人,比村头放羊种瓜的男人好得没话说,多少姑娘排队人都看不上呢!能同意自家这门亲事真是三生修来的福分。   二花听爹娘一说,虽气不打一处来,但也知道好汉不吃眼前亏的理儿,就应下了,说等这个夏天从大学里毕业,回家寻思好工作,入秋就把婚结了。   二花爹娘可松了口气,打心眼儿里高兴。   3   崔大爷挽着崔大妈的手慢悠悠地走出胡同,影子被夕阳拉得很长很长。自从入了年纪以后,崔大爷和崔大妈的冬天大多都只是坐在旧屋里领略窗口一方淡黄色的日光。   “老头子啊,你说这北京的冬天咋这么冷呢?”崔大妈看着路上的行人和商贩。   “老婆子啊,你就知足吧,当初你哭着闹着让我答应你来北京,我可是丢了东北的父老乡亲跟你来的,这…你问的我心里不好受啊。”崔大爷吸了吸鼻子,多年的鼻窦炎在这陌生的空气里呼吸时,似乎更容易不通畅。   “行了行了,东北更冷呢。”崔大妈露出一副倔强的样子。   崔大爷不再说话牵着崔大妈的手只管走,夕阳只剩下半张脸,竭力想多撑一会儿最后还是完完全全的掉下去,街口的风一路吹来,拂过路上大爷大妈们的衣角,带着人们的温暖,向街尾散去。   4   可是二花到东北后就没再回来,夏天过了冬天,冬天过了轮回。村里的话就传开了,“二花跟老男人跑了…”“二花跟学校的教授有一腿…”“二花有本事把爹娘忘了…”二花的爹娘一扫当年风光,心里也由担忧变成了愤怒,脸上挂不住面子,还被村里人指指点点。   二花爸在大队门口当众说没二花这娃,气哄哄的走回家,汗滴到石子路上一下就被太阳蒸得没了影,冒的白烟都看不见。   订的婚事杂了,二花爸也不再见人就捧着洋意的脸提起二花,二花娘也变得愈加沉默,大良一年一年的种瓜放羊,春天过了夏天,冬天过了轮回。直到有一天大良扔下包好的树叶子匆匆忙忙地跑到村头找他爸。二花来信了!二花爸从石墩上站起来拍拍屁股就往家赶,脚下带起的尘土一路飘。   信是去乡里取包裹的大根看见的,邮戳是几个月前。   爸妈:   你们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跟戴明已经到北京了,工作的事情都办好了。女儿知道这样很不孝,但现在都婚姻自由了,外面的世界还大着呢!你们让女儿读书不就是为了出人头地吗?这走到首都的事在咱乡可就你们女儿一个人呢!戴明是建筑师,工资待遇好,没啥担心的。现在家里也没啥负担了,把地种好,羊养肥,给大良娶个媳妇儿,不用操我的心。我工作刚找,暂时不能回去,你们要保重身体。   二花   X年X月X日   一封来自远方的信却也让二花爹娘读出了家乡的味道,冬日的阳光洒在信纸上犯起层层温热,恍惚间似乎能看见二花那张倔强又要强的脸。   转年春天,寸头河里绿了一沟的草。   5   “崔大姐。”   “哎,谁?”崔大妈边应声边开门,“哟,安妹子啊,啥事啊?”   “哦,也没啥,就是寻思着整天呆胡同里挺闷的,您不也一个人吗?麻将三缺一,要不咱凑一盘?”   “哦…这…”崔大妈寻思了一会儿说,“那行,妹子你在这等着,我进去跟老崔说声就来。”   看着崔大妈蹒跚向里屋走去的背影,安婶明晃晃的眼珠子荡出几分哀伤。   “唉,你们听说了没有,胡同准备拆迁呢!”严大爷打出八条,扔的有些迟疑。   “拆就拆吧,这不早晚的事嘛。”   “对啊,隔邻区的老胡同早拆了,这祖宗留的东西,是一件都留不住啊!”林奶奶看看手里的牌。   “这拆了我们怎么办呢?”   “还能咋办,时代往前赶的,找个清静的地方住吧,咱们也没多少年光景了。”   “唉,老了经不住折腾了。”安婶说完看着一旁认真瞅牌的崔大妈,“崔大姐,这拆迁了你啥打算呢?”   “啊?我啊?”崔大妈犹豫着打哪张,“回家看看大良吧,有些年头没回去了。”   “也是,年轻的时候都想往外跑,老了还是觉者自个儿的窝好。”   “这几年老崔身体不好,别看白天活头活脑的跟我开玩笑,这一到晚上啊,喘得厉害,他以为我晚上睡着了不知道呢,其实我每天半夜都给他拍胸口,说话哄他…”崔大妈说着眼里笑出了泪花。   围坐的大爷大妈互相对望着,皱纹里流露出忧伤。   老头子啊,今儿几号了?   腊月初七。   哦,那明儿我给你跟孩子煮一锅腊八粥吧?   7   那年二花24,崔戴明32,二花做报社编辑,崔戴明做工程设计。   二花30岁那年在行业里有了一席之地,要强的二花自然想独立门户。二花做事向来认真,行业里的人也认识不少,报社做的倒不错,只是二花的报社以闲聊趣事为主,这样的刊在当时只有少数的有钱人没事拿来饭后磨牙,并不受欢迎。可二花觉得新闻报太多了,硬是不改道。有几年崔戴明挣的钱全被二花投在了报社上。崔戴明向来把二花当小孩儿看,只要不是错事,就随她。说也好运,没几年就赶上了改革开放,各行各业欣欣向荣,尤其是娱乐休闲的玩意,倍受欢迎。那几年的北京街头,到处都是叫嚷声,各种洋玩意儿走进人们的生活。二花的报刊题材多了,内容新鲜,倍受人们青暧。   可就在二花生活刚刚好转的那年,二花爸死了,二花这才想起已经好些年没回去了。   二花一家回去送葬,看到二花娘满头的白发,走起路来蹒蹒跚跚,二花咬着嘴唇不说话,却流了一心坎儿的泪。二花把她娘带到北京住,大良担着行李,火车走的时候,大良拉着二花的手说,姐,其实俺们都没怪过你,爹是生过气,可那气一两天就没影了,俺们天天都盼你回家,可十几年了,你到北京咋就没了牵挂呢?   大良说着就哭了,二花的眼泪也像失控的水龙头,可眼泪掉地上就没了影,像那个夏天她爹想念她时流下的汗。   8   日子说快倒挺快,崔大爷每天都陪着崔大妈晒晒太阳散散步,转眼就腊月二十九了,崔大爷帮崔大妈捏捏脖子,崔大妈就笑得合不拢嘴。明天就又是一年了,孩子也该回来了,又一年春天喽,崔大妈喃喃的谁也没听见。   大年初一。   “妈,我跟哥明天再回去,今晚在这陪您。”   “嗯,行,行,怎么都行。”   “妈,要不您去跟我们一块住吧,住谁家都成。”   “不用不用,老了折腾不动,你们能回来看看我跟你爸就挺开心了,诶?你爸呢?”说着,崔大妈四处张望,神情像丢了魂。   兄妹望了望没说话,低头吃饭的时候却有泪珠掉在碗里。   “哦,肯定又在偷睡,这老头子……”说着,崔大妈陷在回忆里笑得合不拢嘴。   初二,立春。   “哥————”   一声尖锐的叫声划破了胡同上方窄窄的天空。   “医生,我妈怎么突然……”   “心力衰竭,还带有多年的精神分裂,这大妈经常一个人来这里复查,还自言自语,我以为她没有子女呢。不过秋天的时候就已经没有什么活头了,怎么能撑到现在呢……” 兄妹俩对望了一眼,眼泪寂静的滑过脸颊,落在医院苍白的地板上看不见痕迹。   哥,咱妈的骨灰留在北京……还是……   带东北,跟咱爸埋在一起。   年后,崔大妈住的胡同拆迁了,少有的几家老人也般去了附近的养老院。   没有人发现静默的废墟中长出了青葱的嫩芽,只是春天真的来了吗……   2012.7.25   给读者的话:   感谢您的阅读   新浪微博@姬冷晞   以文会友以诚相待      ☆、第十八章 那个说爱我的加拿大男人   深海【尘埃】投稿《观念》+姬冷晞+字数3728   达恩跟我搭讪的地方是一家洋人咖啡馆,当时只有我一个中国女孩坐在那里埋头对着英语四级考试资料苦战,周围叽里呱啦得全是满嘴英文的外国人,起初选择这里的原因也是因为这里更容易沉浸在英语的世界。   达恩从对面的位子走过来,俯着身子询问我能否坐下,我说当然。他又问我是否听得懂英文,我说alittle.这话并非谦虚,是真的alittle.但达恩似乎并非这么想,他开始一大段一大段的英文跟我交流,而我则只能听懂其中最简单的部分,比如他来自英国某个州上,比如他在云大留学,比如他问我是否有男朋友,比如最后一句我愿不愿意做他女朋友。我露出一个意料之中的表情,并不是因为坚信自己多有魅力,而是这是大学城司空见惯的洋人把中国女孩的套路,三两句客套之后就提出恋爱的请求,而这请求也并非出自真心。只是给性关系一个合理的借口罢了,玩够了便收手。我起初在街上看到如美剧男主角般令人沉醉的男孩时,也希望那些浪漫的剧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找个外国男孩。不仅解决了英语的难题,还招得朋友羡慕。但看到身边抱着同样幻想的女孩碰得鼻青脸肿后,那份心情也暗淡了下来。毕竟东方和西方的观念有很大差距,一方的不以为然可能是另一方一生不可原谅的痛。   Sorry,Ican’t.我坚定得看着达恩。   Why?Ilikedyouatmyfirstsight!(为什么?我第一眼就很喜欢你)   Oh,it’sreallytouchedme,youknowI’maemotionalguy.Buthowmanytimesdoyousaidthattogirls?ten?hundred?orevenyoudon’tremember?(我是一个感性的人,你这样真感动到我了呢。但你对多少女孩说过多少次这样的话呢?十次?一百次?还是多得你自己都不记得?)   达恩看着我一副不明白我在说什么的表情,这让我差点以为自己激动表达却说错了语法。然后达恩问我为什么那么坚定地说上面那些,我说因为在大学城里每天不知道有多少中国女孩以为自己遇见了真爱可以做跨国新娘,她们前一秒还在床上听某个个男人满嘴性感的外文信誓旦旦,下一秒就被宣告劈腿。就算100个女孩里只有5个女孩心存跨国幻想,但500个男孩里也只有1个留学生,1个留学生最少可以玩25个中国女孩,你们也这么想的不是吗?   达恩看着我一脸的欲言又止。而这话并非什么空穴来风,大学城位于新区,繁华的街道也就相连的那几条,几乎所有的学生出于需要都会时不时出现在那几条街上,所以各个学校的学生在无形之间有着无声的密切交流,学生之间的择偶范围也成了整个大学城。一个大学有好几千个中国女孩,最多也只有二三百个留学生并且不全是男的,有的学校一个留学生都没有,所以上面的例子有不及而无过之。我上个暑假租的房子隔壁,就住着一个留学生,两个月不知换了多少个女朋友,全部是中国女孩,每每气愤,却又不好说什么,毕竟孤掌不成声,一个朋友调侃说这年头进口的就是比国产受欢迎。   我初搬进去遇见那个留学生时,看他头发棕黄,脸部轮廓极深,给人很阳光的感觉,很是喜欢。他对我的到来亦表现得很热情。后来我发现他带回来的女孩总是不同,便不再喜欢他了,连招呼都再没有主动打过。有天在走廊上遇见,他用生硬的中文问我为什么我都不理他,我说我不会说英文。他又用中文说,或许我会觉得他不是好人,但之前的女孩都是主动跟他搭讪并的,他不喜欢那样,只是太无聊罢了。他的话坦然得我有点尴尬,我笑了笑,没做回复地进了屋。之后的半个月却没有见他带什么女孩回来,每天我们早晚出行的时候例行打个招呼,此外也没什么交际。有天晚上回来,我在小区门口看见他一个人站着,问他做什么,他说等我。我们回去的路上他用中文结结巴巴地说了好多话,走到门口时他问我是否愿意做他女朋友,他会真心相待。   我用英文说“ifyounerveaskmesexwithyou,Ido.”   他睁大了眼睛,为我突来的英文也为这内容震惊不已。   我接着说“myEnglishisnotgood,butenoughtotalkwithothers,Ijustwon’ttalksomeonelikeyou.”(我的英文不好但足够交流,只是不想跟你这样的人交流罢了。)   “I’mnotthatguy.(我不是那种人)”达恩的解释将我从回忆中惊醒。   “Everyonesaidhe’snotthatguy.”我口气里透露着如初的坚定,然后埋头接着做英语题。   达恩说了sorry回到他原来的位置坐下,我看见荡漾在他水蓝色眼睛里的沮丧和受伤顿时感觉抱歉至极,我完全可以拒绝以不喜欢或不想恋爱或有男朋友这样再常见不过的理由,为什么一定要说得那么难堪,周围的那些外国人听到又会怎么想呢?毕竟不能一概而论啊。   我抱着这个想法一个月都没敢再去那家洋人咖啡馆,直到一个月后图书馆因冬季运动会闭馆,而宿舍琪琪嚷嚷得又实在不能静心学习。周末我拿着课本重新走进那家咖啡馆,气氛与之前没什么不同,我的老位置还空着。   坐了不久便注意到眼角的余光里有一个熟悉的身影由远及近,我抬头,看见达恩,他走到我前面,将右手放在左胸前微微低头满脸真诚地说:“I’mreallysorryaboutthatyourcompatriotwerehurtbysomeoneofus.Isaysorrytoyouinsteadofallofthem.”(我很抱歉你的同胞被我们当中的某些人伤害,我替他们向你道歉。)   我被这突来的道歉吓得不知所措,然后达恩问我他能否坐下,我给了肯定回答。达恩说自从那天之后他每个周六都会在这里碰运气,看能不能等到我。他听过中国守株待兔的故事,真没想到我还会来。达恩问我的名字,我说“Rebekah”   那天我竟用英文跟达恩说了一下午的话,他聊天的神情很专注,说到激动时水蓝色的眼睛里泛出波光,着实动人。临走的时候,我用中国式英语跟达恩说:“talkwithyouforasecondthanlearntenEnglishbooks.”(跟你说会话胜读十本英语书。)   达恩笑了笑,我们往不同的方向去乘车。   与达恩交谈越多,就觉得英语越容易,很多时候我在洋人咖啡馆做英语资料,他就在旁边看着,总能轻而易举的让我明白为什么错了。比如‘is’在他们说话时通常会说,“he’sachild”a的发音又比较轻,就会听成“hischild”   英语四级考完后,时间又开始大把大把空闲,无形之中我与达恩的见面次数多了很多。有次看完电影出来,达恩突然说“couldyoubemygirlfriend?”   我看着达恩真诚的眼睛,却残忍地说了对他之前那个男孩一样的话“ifyoucanneveraskmesexwithyou,yesIdo.”   “that’simpossible!(不可能)”达恩露出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ifyoudon’tdoitwithyourboyfriend,whodoyouwant?”   “husband.”   达恩露出难以理解的表情,我接着说,我们的一生中会遇见很多的恋爱对象,也许在你们的观念里你能跟她们每个有性关系,但我不能。你们觉得性是恋爱的一部分,但中国人觉得它是婚姻的一部分。   达恩说,如果我真的爱一个人,就不会说这些话了。我笑了笑,没说什么。   三个月后,我顺利拿到英语四级证,兴高采烈地给达恩打电话。我没有告他,我一直强调观念差别其实并不是苛求完美,而是害怕他像其他那些外国人一样只是找乐子罢了,我不想成为自己最讨厌的那种女人。而这次我决定尝试着相信,我想好了让命运做次决定,四级成绩出来如果是pass,我就跟他在一起。   我在车站等了很久,第一次那么期待见到达恩。达恩的那班车一到站,我就被下车和上车的人群挤得东倒西歪,我在人群里向达恩招手,等着他走近接过我的手,而我却在他走近时看见随他而来的另一个女孩,他们的手拉着。   达恩介绍说这是他新交的女朋友,顺路来这边办点事。我没有再说什么,让他们先去忙。回去后几次想给达恩发短信说什么,又觉得没必要,在一些老掉牙的书上见过一句老掉牙的话:没有谁有义务永远等谁,有些人错过了就是一辈子。   不及多想,大二上学期结束,临回家前被达恩叫去聚餐,说要提前庆祝新年,沸腾的人群里我没有找到达恩的女朋友。   寒假因为户口的问题一直在祖籍和现居地之间来回折腾,将近一个多月没有去学校,而我的学校本来就3月才开学,4月底到学校时需要补办一大堆的手续还有各种脑仁疼的证明,一直忙到了5月中旬。   一天深夜突然收到达恩的短信,才发觉我在家时他发的好多短信我都没回,而这条短信的内容是“inyouropinion,sexisapartofmarry,inmineit’spartoflove,becausetheoneyoumarrymaybenotyourlove.”(在你们看来,性是婚姻的一部分,但在我们看来它是爱的一部分,因为你嫁的人并不一定是你的爱人)我以为达恩又半夜不睡瞎胡想,便敷衍的回了句“Ionlymarrymylove”   想起见见达恩的时候已经将近6月,仔细回想竟不知道怎么就到了6月,好像时间不是被我走没的而是被夏天的烈日融化没的。我给达恩打电话,一个24小时随打随通的号码突然传来是空号的提醒,那种感觉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懂。失落、失措、猜测、担心、恐慌、不真实……   我打车去达恩的学校,找了好久记起他一个同专业的朋友的名字,发了疯的满校园的寻找那个专业楼,偌大的校园跑得腿都要断了,然后坐在他们专业课的教室门前等他或者那个朋友出现,一直等到很晚也没有看见一张熟悉的脸。我突然想起之前达恩跟我说他每周六在咖啡馆等我出现的那件事,那得要多大的勇气啊,人一旦对未来的某一刻有了希望,时间就会变得煎熬。抱着一颗希望之心,却做好了失望的准备。每一秒都期望着,每一秒都失望着。   我终究都不确定达恩去了哪,也不知道认识时他告诉我过两年才毕业回国到底是真是假。   汉语桥大赛临近时,作为赛点的本校四处挤满了全省各个高校的留学生和前来帮助的志愿者们,而我就是其中的志愿者之一。为了以防出错,我一连好几个晚上泡在图书馆看欧美风俗文化相关的书。然后在一本东西方思想观念的书中突然看到这样一句话:外国人认为中国人之所以不快乐,是因为他们有太多的思想观念要坚守,发觉的和潜在的。无论爱情与工作,中国人考虑最多的是应不应该做,做了是对是错,很少考虑于年龄于自己是否适合。而大多父母,宁愿看着17岁的孩子玩泥巴,也不愿看见他们谈恋爱。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段话我竟突然想起达恩来。   给读者的话:   感谢您的阅读   新浪微博@Rebekah_姬晨   以文会友以诚相待      ☆、第十九章 当中文系的我教威廉学汉字   当中文戏的我教威廉学汉字   1.   跟威廉在一起时常会感觉世界很凌乱,我估计他也是这么想。   昨天威廉百般请求让我过去给他补中文,一大早就发短信问我什么时候过去,我从早上7点开始回复已经出门了,直到下午3点才到(从我学校到他学校总共才20分钟)。他见我的第一句话就是:(英文略)天呐,我学了一年中文,还是连生活都不够用。我听了情不自禁地回他:“老子学了7年英语,连跟外国人搭讪都不够用!”然后威廉想了一会儿夹着他那加拿大腔调的中国话说:“‘老子’是什么?”脑子里一排乌鸦飞过,我哪知道‘老子’是什么?!但看着威廉那双求知热切且魅力十足的眼,我真不忍心伤害他。想了一会儿,我告诉他,“‘老子’就是‘我’的意思。”威廉恍然大悟地点点头,我总感觉有不好的事情要发生。   到图书馆,威廉拿出他打印的汉字教程,还有一个很卡哇伊的看图认字本,幼儿那种。我向来看见可爱的东西就控制不住情绪,拿着那个本子满眼泛光,看到好玩的图和解释就忍不住亲一口,大概亲了有七八口后,注意到眼角的余光里威廉正略有不爽地看着我,我抬头问怎么了,威廉说:“为什么你亲这个那么多,一下都不亲我?”脑子里第二排乌鸦飞过,我看着威廉准备亲本子下一口的嘴型僵在了脸上,想了很久也不知道怎么给他解释,于是说:“ifyoulooklikethis,I’llkissyou,too.”虽然这回英语没说错,但看威廉的表情就知道他又没理解我在表达什么。   过了两大小时,威廉才把第一段中文(四句话)弄懂,搞得我心力交瘁。   “就是”是什么意思?那为什么不用“是”?   “到”是arrive,那这个“用到”用英文怎么说?   “喔”是什么?你们的感叹词太怪了……   我曾连上6小时戏剧史论和中国文学都没这么想吐过。于是不管威廉说什么也不再帮他看了,就要吃饭,便收拾东西准备下楼。刚下楼我的电话铃声响起,班长让我5分钟内赶到学校,怎么解释都不行,急得我冲着电话喊:“操,你让老子飞过去啊?”便挂了电话。   我抬头,看见威廉又一脸思考地看着我——跟他在一起这是我最害怕的表情,我就弱弱地问他怎么了,威廉的回答证明我又败了……   “‘老子’是‘我’,那‘操’是什么?”   第三排乌鸦从脑子里飞过,我瞬间恨得想抽死自己,抬头一如既往看见威廉那双求知热切和魅力十足的眼(我承认重点是魅力十足),于是我又苦思冥想了很久对他说:“‘操’是中国话里的感叹词,中国人不管开心不开心都会说,就像英文里的‘well’”威廉恍然大悟地点点头,我又感觉不好的事情要发生。   在学校门口找了好久,我也没有找到自己想吃的,倒是威廉,大老远看见一家卖烤肉盖饭的摊子,拽着我就往那边跑,边跑边喊,“Ilikethat,I’vebeenfinditforalongtime...”刚跑到,威廉气还没喘匀就跟老板嚷嚷:“操操操,老子要这个!老子要这个!。”   一口老血吐了我满大街,里外三层的眼睛刷刷都盯着我跟威廉,威廉被这阵势吓得转头看我,我咬着嘴唇一时脑子断片,谁说的来着?Nozuonodie...   其实我平时倒不怎么说脏话,偶尔情致到了也就打两下马赛克,但跟威廉在一起不同,他经常让我无语,我又不能真不语,不然他会让我更无语,所以为了不无语,我经常乱语。威廉最大的优点就是他听不太懂中文,最大的缺点就是学得太快,还会举一反三,所以经常搞到最后我还是很无语。。。   2.   前段时间我让威廉去网上下载汉语教程,搞好了我教他,结果他不知道在哪搞的,中文翻译全是繁体,有好多我不认识,甚至要看英文去推测翻译,但还是会不认识。   威:“你是中国人,为什么不认识中国字?”   我:“因为这是繁体字。”   威:“什么是繁体?”   我:“就是以前人用的字。”   威:“以前人用的为什么在现在的网上?”   我:“因为在有些地方还用。”   威:“你们中国字好麻烦,那我怎么学?”   我:“这些字有简单的写法,大部分中国人都用简单的。”   威:“那你给我写简单的。”   然后我就在威廉的汉字本上写下简体,威廉拿过去看看我写的,又看看他自己打印的,转过头对我说:“你写的不是这个字,不一样……你是个大骗子……”。。。。。。(此处不是标点出错,就是六个句号。。。。。。)   ‘大骗子’是我教他说的,这回脑子里成了一堆乌鸦。。。。。。   3.   作为半个中文系的女生,犯个文艺病是必然的。有回跟威廉从图书馆出来,天已经很黑。威廉的学校建筑大多偏欧美风,连路标都不例外,路灯的设计也颇有言情范儿。天一黑,暖黄色的灯光在云贵高原低矮湛蓝的天空中染出一片云的弧度,映着路杆上歪歪斜斜的中英双语指向标,看得我那颗伪文艺的心蠢蠢欲动,我便情不自禁地念叨起张嘉佳那句“总有一个人在前方等待,贯彻未来,与你数遍生命的公路牌。”威廉问我说什么,我在脑子里把自己小半辈儿储存的英语单词挑了个遍,以最文艺感的方式翻译给他,威廉听完点点头说懂了,把我开心得不得了,总算正常交流了一回!然后在送我回去的路上,威廉刚要返程,又回头一脸疑惑得问我,你们中国人为什么要数公路牌?我数了一路,太多了,好难数。   从那天开始,我发誓这辈子都不再说小学二年级水平内听不懂的中文!我的脑子的乌鸦早就飞得累死光了,每次无语都是一坨坨胡乱飘荡的鸦毛,   4.   威廉爱中文的程度比中国人疯狂上十倍,每次我跟他说什么,有不懂的词,就要我写在他的认字本上,标好拼音和英文解释,最后搞得我打死也不想跟他讲中文,遇见不会的词就让他先等会儿,我百度一下。威廉也知道只要他说中文,我就会情不自禁讲母语,于是拼命夹着他西方口音的中国话,吧啦吧啦各种引诱,最后我们谁都没得逞。而我们最让人不解的一致之处在于别人讲话讲急了方言都上了,我们俩却是为难死自己也要让对方明白自己在讲什么。有回在聚贤街(一条大学城最繁华的街),我们因为刚过去的泰国人是不是人妖发生争歧,声音越来越大,迫切表达但又用词有限,最后乱说一通,还有很多不雅词汇,结果竟没有引起围观,因为中国人没有听懂我的英文,外国人也没有,外国人没听懂他的中文,连中国人都没有。我们笑对方说话笨得像头猪,其实自己也像头猪。   5.   最初约定的时候威廉是这样说的,他帮我学英文,我帮他学中文,好好学习,互惠互利。我一想去找专业的英语辅导老师要花破产,就同意了,结果便宜果然没好货(除了我),三个月后我把市场上所有小儿认字书几乎看了一遍,威廉的书架上也摆满了我写的生子本和给他念的小学生读物,他却连我的英语书长什么样都不知道,还练就了我写中文一笔一划并每写一个词就去想英文解释的优良品格,结果这品格流毒无穷。   上周专业老师让写一篇关于西方美学的论文,5000字,不收打印稿。一个最多最多4小时工作量的活我活活从傍晚写到了凌晨,而且很多时候因为纠结前面那个词的英文说法强迫症发作,搜便了有道和谷歌,但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第二天早上起床我看见本子上规规矩矩的小学生汉字,错当成了威廉的生字本,上课就没有带过去……   昨天下午英语四级考试开场,我提前两个小时就到考场前的草坪上坐着,看着乱七八糟的单词一脸迷茫,苦背了两个小时后,考场铃响起,我给威廉回电话——他从早上7点就给我发短信问我什么时候过去帮他搞中文,我说已经出门了一直说到现在(从我学校到威廉学校总共20分钟)。电话接通,威廉激动的声音荡漾在电话那头。   “你是到了吗?在哪里?我现在接你。”   “嗯,我在路上,堵车呢,20分钟后就到。”   新城堵个屁车啊!挂了电话,我捡起草坪上仍得乱七八糟的英语资料,往人群相反的方向走去。逆着光,阳光打得我睁不开眼,睫毛的罅隙里隐隐看到草坪上折射着阳光的明晃晃的水珠,耳边到处是学生们临近考场前的挣扎——单词单词,句子句子,再看一眼背一下……催考铃又一次响起,我回头看看考场,好嘛,老子明年再来。   2014年12月26日姬冷晞   给读者的话:   感谢您的阅读   新浪微博@Rebekah_姬晨   以文会友以诚相待      ☆、第二十章 李家有女,一见倾心   李家有女,一见倾心   2011年夏天,我升入县里的高中。开学当天,巴掌大的咨询台前挤满了厚厚的人群,七嘴八舌地询问声此起彼伏,突然不知从哪传来一声娃娃气的抱怨声“你踩着我啦。”委屈的声音里夹着娇嫩,我寻声望去,只见一个身材娇小发色深棕的女孩撅着嘴看向旁边的男孩,白皙的脸因委屈的嘴角皱成一团,像一朵含苞待放的白莲。估计旁边的男生也是被这副模样惊了心,连连点头道歉。我把目光收回来,拿了东西去报到,但转头看到的画面让我臆想了好久。   报完到拿着宿舍号一路寻找,进门看见已有三个女生坐在铺好的床上,正对门的上铺是一个脸部棱角鲜明看着有些严肃又循规蹈矩的女孩,身板也给人硬朗的感觉。下铺一个穿扮成熟的女生坐得端正的在收拾衣服,举手投足都显得气质和女人味,后来知道她的成熟和气质不是扮的,她的姐姐就是一个举止优雅气质十足的女人,估计她是受了姐姐的影响。右边靠墙下铺坐着一个穿着卡通图案衣服体型微胖的女生。见有人进门,两个下铺的女生立即露出笑脸表示欢迎,闲聊两句后我俯身在离门最近的那张床的下铺铺自己的床。   宿舍是十人间的,床分上下铺,正对门放着一张,门两边分别放着两张,我是左边离门最近的一号床。等铺好了床坐着,才发现对面的10号床上坐着个人,攀着腿,小小的一团倚着墙,脸埋在过肩的头发里玩手机,那个位置背着门,又被上铺的床板挡着光,再加上女生小小的,不仔细看很难留意到。估计是察觉到我良久的注视,女生抬头对我露出一个友好的笑容,我一看那张脸便立刻想起是在咨询台那见到的白莲。不禁为这缘分感到开心。   后来的自我介绍中,女生说她叫李倾心,因为爸爸当时对妈妈一见倾心,便起了这个名字。她说这话的时候我们离得很近,嫩声嫩气的娃娃音不像是装出来的,思考问题的时候半歪着脑袋。我这才留意到,她不光头发是深棕色的,眼珠子和睫毛都是棕棕的,睫毛尾部颜色过浅直接呈现棕黄,细细的长长的,皮肤像白种人那么白。当时只觉得不可思议,她转过头看着我充满疑惑的表情睁大了眼睛问我怎么了,那时候因为一些事情我是宿舍里跟她最熟的人,我便直接问她的头发和眼睛怎么这个颜色。她说从小就营养不良,头发一直都不黑,越长大越黄,后来吃了好多中药,才变成了深棕。眼睛的话可能因为人的睫毛什么跟头发都是一种色,所以才这样吧。后来在书上看到东方人头发的健康一定程度上代表身体的健康程度,便觉得不奇怪了。   整个军训时期室友只在晚上小聊的时候有交流,白天则找初中的伙伴一同吃饭,没见李倾心找过谁,而我初中关系较近的都去了其他学校,于是我和李倾心便成了形影不离的一对。看着她那么孩子气的样子,便早早在心里做好要照顾她的准备,但她在生活中的细心程度超出了我的想象,像随身带纸这种在我家乡那个小城高中生都不怎么有的生活习惯,她却有,每次饭一上来,她先把纸放在各自旁边,遇见饭撒桌上或滴到衣服上的情况总是能随时补救。到高二那年,我才知道她是从郑州来的,家里有个弟弟,爸妈不在家都是她照顾的弟弟。而我却是家里最小的被照顾最多的那个,想想让一个小孩般的人照顾自己,真是难以启齿。   军训结束的时候教官让整理内务,作为寝室长的我要先行检查一遍。从2号床开始,但凡整理不规范的经调整后被子都成了豆腐块,直到检查到10号床的她,看着叠着跟个包子样的被子寝室人笑岔了气,李倾心似乎对自己的作品很满意,不懂我们笑什么,后来经我们的轮流指点,那被子在她手里好像成了橡皮糖,怎么调整都是一副包子样。折腾很久,李倾心不干了,用力一拉被角一头扎到被子上,声音闷在被子里更像一个小孩在撒娇:“哎呀,干嘛要叠被子啊,睡着又麻烦,铺床上多好啊~我的被子不能叠不能叠~”   我把她拉起来,决定自己来,结果三下五除二就把那被子叠成了豆腐块,她带着各种情绪地“嗯?”了一声,然后一脸崇拜。不过赢得她崇拜的代价就是高中三年的内务检查我都要先去帮她叠被子,后来分班分寝室后,我也是穿着拖鞋趴趴趴到楼上给她叠被子。还有她的衣服从来都被塞进行李箱弄得皱吧吧的,我亦帮她整理了分科前的一年。一直不懂她那么爱干净会照顾人的女生,怎么偏偏不会简单的内务。直到高三去郑州玩在她家里留宿,看见她家的被子都是折一半铺在床里面,并没有农村里那种一定要叠起来的习惯。估计是村子里有时人多来客,客人会坐在床边,叠起来干净方便吧。李倾心的妈妈是专职的家庭主妇,不穿的衣服都会叠好收好,穿的衣服则整整齐齐挂在柜子里,这么说来她不会整理内务也在情理之中了。而那时候我也知道为什么李倾心娇小并且娃娃音了,她的妈妈就是那样的女人,虽然声音里有了中年女人的成熟,但娇嫩还是能辩的,身材也没有中年女人的走形,娇娇小小的确实挺招人喜。   军训结束后都穿上便服,相貌出众的女生很快就浮出水面,成了男生的追宠对象。李倾心自然也在其中,但她好像对男女之情还停留在打闹的阶段,逛街吃饭唠嗑都行,一说谈恋爱就分分钟闪人,这让我们这些总想看点啥的人又气又恨,每天开导她谁谁谁不错,高中不谈恋爱不行,她一开始还敷衍说行,后来说多了就嗯嗯啊啊撒娇不听。后来才知道她是有喜欢的人的,初中时认的哥哥,在另一个学校上高中。他们好了以后李倾心更是不和异性走近,现在想想像她那样长相出众对感情认真又有气节的女孩真让人佩服。就是到了现在她已上了大学,对很多感情事也想开了的时候,面对那么多表白的男生还是能坚持内心,不迷失,光这点每次想起都让我对生活充满了敬仰。   高中的时候对金钱的观念还是很强的,我们平时是几个交好的人一起打饭菜,有个女生总爱占一点点吃饭上的便宜,次数多了我们便不再与她亲近。我一项做什么丢三落四,李倾心说我迟早会因为这个毛病吃亏,我不信。后来高二有一次就真的把钱丢了,具体多少不清楚,相当于一周的饭钱,又不敢跟家人说。第二天便在床上找到了皱成一团的70块钱零钱,开心得不得了。那是毕业散伙饭的时候,我们说起以前的事,李倾心问我记不记得丢钱的那件事,我说当然记得,当时还不知道怎么给家里人交代,虽然只找到了70,但还是让我好过了很多。李倾心说,那是她故意仍在我床上的。听到这,想想中学时代几块钱都不愿意平白无故给别人,她却偷偷给了我70,还在我完全不会感激的情况下。这是对友情看得多重的一个人?   高三的时候很流行看《爱格》,上面特别招人喜欢的一个94后模特叫王怡,有期专访的栏目正是给她写的,名字叫《王家有女,怡见倾心》,那时候很多人都说李倾心跟王怡长得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王怡又正好比她大两岁,总觉得除了亲姐妹不可能有那么像的两个人。而事实上我觉得李倾心是比王怡还要好看的,毕竟王怡的模特照化了妆还做了美工,而李倾心则一直是素面朝天的模样。   那天走在街上,看见书店门口的玻璃窗上贴着王怡的海报,刹时以为是李倾心,便兴奋得冲上去还带着纳闷,直到看见海报上的署名“王怡”才从回忆中惊醒,我仰头望着湛蓝如海的天空,不禁想,我们形影不离的那个小城依旧人声鼎沸,曾经我背着你玩的操场也走了别人,现在我在西南端的高原,你在北方的海边,我们的距离又何止是当初想象中的那样远?   李倾心,如果我对着天空说想你了,你能听见吗?   (完)   小怪。2014.11.23   给读者的话:   感谢您的阅读   QQ1530501993   以文会友以诚相待      ☆、第二十一章 说谎(上)   “我何必说谎,请别以为你有多难忘,爱一个人难道没爱到就会怎么样……”   我说分手吧,达川愣了一下,随即露出一个闹够了没有的表情回了句别逗,然后接着玩英雄联盟。   我没再说什么,拎起包走出了旅店,我没告诉他,这次没闹。   达川想起联系我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估计是又玩游戏到半夜,倒头大睡,竟没发现我没回去。达川说,你在哪?昨晚怎么没回来?   我说,在哪不关你事。还有,不是昨晚,是昨天下午、晚上、和今天上午都没回去。   电话那边突然沉默了,过了一会,听筒里响起达川惊慌的声音,怎么了?他问。   什么怎么了?分手了啊,昨天不就跟你说了吗。还有事吗?没有挂了。   挂毛线啊!什么分手?你昨天说什么了?你……   达川还想说什么,我一个off键将他推离出我的听觉范围。不,现在不是挂个电话的事,他已经滚出了我的生活范围。   电话没有再响起,因为依达川的推断,我48小时内就会打给他的。可当48小时后达川再打我的电话就变成了空号。我不但换了号码,还把原来的号注销了,用达川的话说,最毒妇人心。   然后达川开始满世界找我,给我们所有的共同朋友打电话。原因并不是他有多爱我,而是他不能接受我离开他的事实,不能接受恋爱最后被抛弃的是他。5年恋爱,达川可以任意妄为的筹码就是我爱他,爱到可以原谅他所有的大逆不道,爱到自己千疮百孔。在达川眼里,我不过就是个自我愈合能力好得不得了的备胎,任他唾弃毁坏,给我48小时愈合,然后自己滚到他身边,愈合得跟个新胎一样。连我自己都觉得悲哀,明明我才是原配。   很久以前达川也是很在意我是否受伤的,是从什么时候不在意了呢?是他第一次犯错我原谅他的那时候吗?   2008年,达川来找我哥姬辉,他是我哥很好的哥们,打小就是。不过我从小学三年级后转到外地上学,只有寒暑假回家,我哥则没有寒暑假,春节回来几天,听我哥说达川也去了很远的地方上学,寒暑假都不怎么回来。这么一算,阴差阳错我有六七年没见过达川。08年,我13,达川19。   达川在院子外面喊了很久我哥的名字,我拉开大门一时没掩藏好不耐烦的表情,问他什么事,姬辉没在家。其实我哥就在后院,但我讨厌他那些一惊一乍笑起来露盲肠的朋友。达川一副你是谁的表情看着我。   我是姬辉的女朋友,他现在不方便见人。说完就拉上了大门,管他想什么呢?只要赶紧走就行。反正他朋友都不怎么记得我的存在,真好。   达川似乎是个不爱问别人私事的人,后来每次来我家虽然不说什么但对我像对嫂子样不敢冒犯,听到我给我哥的妈叫妈,虽然很疑问但想不出我还能是什么人。直到除夕夜我哥和那群“狐朋狗友”都喝得烂醉回不来,我瞒着爸妈出去找哥哥,在路边看见站在寒风中的达川,那场面,像极了《吸血鬼日记》里达蒙半夜等艾琳娜回来的样子,然后我就沦陷了,因为我到现在都特别迷恋达蒙,我发誓非那样的男人不爱,再加上他名字里也有个达,我是个相信缘分的人。   2009年除夕,我跟达川恋爱一周年,他说一年前被我蒙得不轻,不过我那时候确实有点像15、16岁的女生,一副阅人无数懒得鸟你的样子。我拉着达川的手,我们如胶似漆,他让我相信爱情。   2010年,我在达川QQ里看见了不干不净的聊天记录,反胃了整整一个月,我们也争吵了整整一个月。那是我们两年来第一次大吵,我发誓永远都不会原谅他。达川一直打我电话,我终于还是没能忍住接听的**。我爱他,虽然还小,但那就是爱。爱就是牵一发动全身,是明明恨却欲罢不能。   达川说,人都有**,我说,你就是我的**,不给别人碰错了吗?   达川说,我还小还单纯,可他是成年人。我说,我会成年的。   达川说,他只是随便聊聊,没有真做什么,是爱我的。我说,你还想做什么?重音在还。   达川说,给他一次机会。我说,好。但你可以甩了我不可以恶心我。   好。   我依旧跟达川如胶似漆,我依旧相信爱情。他说他最希望的就是爱人能100%的相信他,我就给他100%的信任,直到他自己一手把100变成0。   2011年,我们相恋的第三年。他大四实习,目的地沈阳,QQ异地登录提醒却显示西安,我们俩的QQ是绑定的,我把截图发给他问怎么回事,他说不知道,自己没去过西安,系统问题吧。我就信了。   那几天总是梦见他离开,满脸泪的半夜醒来,打电话给他,已关机。直到哭累了再睡,然后再被噩梦惊醒,如此循环。他还说他爱我,只是我再也看不出来。   他把前女友的备注改成我们认识的一个男生,里面却发着接吻和拥抱的表情。   他从沈阳回来,路过北京下站,一周后才回来。他说跟朋友到北京玩几天放松放松,我在他的电脑包里看见遗漏的避孕套,看来是真的去放松。   又是争吵,喋喋不休。谁都像拿了利剑,一刀一刀插在对方柔软的心上。   “这不是我的,是朋友的,他下车女朋友来接,怕看见,顺手拉开我电脑包塞进去了,我都忘了。”   “你就不怕女朋友看见?你承认就好了啊,又不是没做过,怕什么?”   “你就是不信任我!”   “信你啊!你倒是把钱包里的宾馆收据给仍了啊,你等着我给你报销啊?”   “你翻我钱包干什么?你什么毛病?”   “是你让我买烟我拿钱看见的好吗?你能不能把什么纸都喜欢往钱包里塞的习惯改了再指责我?你现在是想说李佳玉是男的,还是票上的张达川不是你?你说啊,我信,我不就傻逼得在你这说什么都信吗?”   “你除了怀疑我能不能干点正事?神经病啊?”   “你除了开房能不能干点正事?你是下体动物吗?”   “操,你他妈才下体动物,你要是跟我开我用得着跟别人搞吗?你让我给你想你能给我想吗?谈三年你给我点什么?心能干嘛?你准备把自己留着给谁?你是想着玩够了跟我分吧?”   “三年我早就玩够了!够到我看见你就恶心!你不说你为我什么都能做吗?那不**会死吗?你忍不了别跟我谈啊,你找个鸡不得了?”   “操,老子给你花的钱能找多少鸡你算过吗?都够我养几个二奶了?要不是怕分了自己难受我早把你甩了!”   “何止二奶啊,你开过房的女人连起来都能拍大清后宫了吧?再说你甩啊,有种别难受。谁难受谁是狗!”   2011年冬天,我和达川终于分手,他成没成狗我不知道,反正我成了狗。整整三年,我的生活里只有达川一个人,甚至觉得接触除他以外的男生都是罪,我怕命运会惩罚不懂珍惜的人失去,我拼命珍惜,结果还是失去。   整整半年,我除了吃就是睡,醒了就会莫名奇妙流泪,干脆不让自己醒。上课睡,下课睡,学校睡,回家睡。   半年之后,我从失恋中活过来,只是活过来,跟走出来是两码事。   2012年6月,我补了扔掉的卡,其实没什么怕失去联系的人,就是想补回来。他在北方,一年半后高考,我决定考到南边。不为什么。   初中的时候在言情书上看到“最怕的不是没有你,而是刚刚下定决心一个人生活,却又听闻你的消息。”   9月,我收到达川的短信,虽然没有备注,可我知道是他。   “空号你好,我现在不好,再过4个月又是除夕,4周年快乐。”   我哥说的是对的,你可以对一个人好,但不要真爱上,好的结果是他离不开你,爱的结果是你离不开他。童话中爱会让人更好的活着,但现实中爱只会让人死得更惨。   可我就是爱达川啊,爱之前是我的主观问题,爱之后就成了客观事实,而客观存在是不会因为人的主观想法改变的。我是这么认为。   我回了电话,听到达川的声音,我觉得我这辈子都走不出来了。达川就是我的心里防线,他在线在,他亡我亡。   达川为了证明他是真的很在意我们的感情,辞了沈阳的好工作回到家这边来,每天给我汇报行踪,把我们的QQ号重新绑定,后来都换了苹果手机,连手机也绑定了,无论他在哪里,我的手机地图上都能看见。有回我回家没有提前告诉他,想给个惊喜,结果刚下车10分钟就接到他电话。   达川说,你终于爬到了,属鳖的这么慢?我再为你旷班就不用去上班了,你要养我。   我说,“行啊,不就养你嘛,再多养几个都没问题。”   达川一把把我抱起来,又突然放下,“你怎么又胖了?我家门没这么宽的啊!”   我拎着包追着达川打,“你大爷的!姐姐为你瘦得连胸都没了好吗?”   “我知道你没胸,你干嘛喊那么大声?这是火车站,可不是每个人都跟我这么挑食……”   。。。。。马赛克。。。。。   达川又像我十三四岁时候认识的那个达川,温暖,专一,逗比。我们决定公开恋爱关系,虽然冒着爸妈跟我断绝关系的危险。   神奇的,我家人同意了,只要我先考上大学,一切好商量。为了好商量,我拼命得考大学。   18岁生日,我接受了达川的成人礼,没有对错,我不会再有精力去这么爱一个人。19岁到23岁,5年,说到底我欠了他很多。   It’stoopainbutnoblood.   达川说他不介意,是不介意第一次?还是相信我是处的意思?我没有问他,接下来的一个月达川都没有主动找我,我懂了的吧,我从13岁就跟他在一起,他犯了多少错,我不是会愈合,只是舍不得。我视他如命,我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他的事,连想都没想过,可他还是不信任我。   他遇见过很多女人,他觉得我是装的。他需要的只是我承认,可我根本就没什么好承认的,我从来就没有被谁碰过,如果发誓有用那么我一定希望我骗了他就不得好死。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也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我把自己关在房间很久,他只发了条短信,他不介意。是不介意noblood?还是不介意处女呢?   可我介意。都介意。   给读者的话:   感谢您的阅读   QQ1530501993   以文会友以诚相待      ☆、第二十二章 说谎(下)   高三下学期,为了拼命考大学,我没有带手机,有空会给达川写信。达川回了两次,说工作忙,写信不方便,还要过去找,就不能带手机吗?   哦,不能。   达川说,先忍忍,考完试我们就解放了。几月考试?   七月。   其实是六月。达川那时候七月,前几年改成了6月。我想这么说,不为什么。   只是没有等到6月,所以更别提7月。3月份我胃病发作,挂完吊针在家里休息,我给达川打了无数个电话,发了N加N条短信,他说工作特殊时期,要加班,假请不下来。我信了,因为爱。   半个月后我去达川的住处找他,虽然房间跟我第一次来没什么两样,却一股女人的香水味。反胃。达川过来抱我,我闪开,“药吃太多,靠近不得。”这话当然是搪塞。   刚说一会儿话,达川手机响了,他按了静音,再响,再静音。我转身进了卫生间,我已经不想再作践自己。出来的时候看见达川慌张地放下手机。如果没鬼,何必心虚。   短信似乎是秒回,达川刚放下两分钟就响起了短信提示,我一把拿过手机,屏幕上是一个女人的名字,她说,你客户什么时候走?   客户,随时可以走。   2014年,心里有座坟,深爱已死。13岁到18岁,我把达川当成我人生的一部分,我从来都没想过没了他怎么去生活。我的鲜明的记忆的开始,就是达川站在门外一脸你是谁的表情看着我。然后才有了后来。我走过的生命,前六年我不记得,中七年是爸妈的关照,那时候还小,没什么感受。我有感受的全部来源都是那个叫达川的男人,在我眼里他就是我的亲人,是我生活的必需品,我放不下,也不可能放下,   我连分手都没说,直接劈了腿。我不再过问他,我也不想再被他束缚。   我哥说得对,你可以对一个人好,但千万不要真爱上,爱上了就变得被动,就任人宰割。在爱情里先发不制人,只会制于人。可我哥是在我16岁时才跟我说这话的,他以为我会跟他一样晚熟。   高考前,我接到达川短信,说全世界都在说高考,时间这么快啊,他等我快点回来,我们终于可以在一块了。   我没回,男朋友还坐在对面吃饭呢,问我怎么了,脸色那么沉重。   “没什么啊,一个不怎么熟的人突然发来短信祝我高考顺利,我在想是真顺利还是假顺利。”   终于可以在一块了?真在假在呢?不过都不关我事了,我的印象里3月份我们就已经分手了,我不挑明不为什么,想劈腿而已,随便劈劈。   原来心死也就是一瞬间的事,哀大不是莫过心死,而是莫过于心不死。心死了才能重新开始,不死就要一直作践和折磨自己。只有心死了,才不会再被感情束缚,才能自由。   新男朋友183cm,学的模特,帅得很,在一起不为什么,看着心情好。而且对我善良,对别人高冷。以前觉得离了达川再也找不到像他那么好的男人了,分了才发现,一般是个男人对自己女朋友都那么好,何况达川只算半人半兽。我不会再爱他了。不会了吧。   高考完达川果然第一时间给我打电话,来车站接我。他爱我吗?爱的,不过更爱自己罢了。他希望我永远陪着他关心他照顾他,他喜欢我那么拼命的爱他。他希望自己偷腥,但不要被发现。他说他喜欢《爱情公寓》里陈美嘉那样的女人,单纯得很,永远不会怀疑自己的男人。可剧里陈美嘉根本就没有过男人。单纯不等于傻,吕子乔的奸情哪次不是陈美嘉先察觉?不为什么,女人对男人的直觉向来百发百中。   后来我才知道达川玩过的女人不止可以拍大清后宫,连续集也够了,而我就是那个贯穿始终的狠毒的阻碍他幸福的皇后。可现实中达川不是皇帝,中国一妻一夫制,我是原配,却成了备胎。   我们差点就修成正果,差点一起走红地毯,差点白头偕老子孙满堂,真的就差一点。因为我真的拼命考上了大学,我可以去离他工作只有10分钟路程的师大,但我没有。   我不会再为他做任何牺牲,我也不想再见他。   不过我还是接了达川的电话,还是去见了他,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吃饭、聊天、逛街、穿情侣装。直到开房。   达川说,你不能永远都不让我碰吧?我说了不介意,我相信你。   我说。可我介意,我不相信你。   什么意思?   没意思,你应该注意身体。   随即达川露出不耐烦的表情,又有点恼羞成怒,犯病了?   啊?什么?没有啊,刚刚逗你呢啊。嘿嘿。可是我走一天好累啊,睡觉吧好吗?   见我笑得屁颠屁颠的,达川恢复了平静,想做什么,又什么都没做。如若没鬼,何必心虚。   第二天一早,大姨妈来了,我真是神算,上帝总是那么善良。   姨妈来了以后达川连带我玩的心思都没了,醒了就坐在电脑前打英雄联盟,累了就睡,醒了再打。每顿都吃泡面,让我也跟着吃。   我说,“达川,去吃饭吧,我难受。”   “好,这局玩完。”   “达川,我们多久没见了?”   “半年?不记得了……”其实是三个月,3月份我生病时回来见过一次。   “对不起啊,我从来都只想俩人在一块就挺幸福了,4年多诶,让你那么委屈。现在又不争气得来大姨妈……”   “没关系,我遇见很多女人,可她们加起来都没你这么爱我。”   “很多?你不是只有两个前女友吗?”   达川突然转身,表情凝重,然后假装随意地说,“两个就够多了,我希望直接遇见你。”   我说,分手吧。达川转过头愣了一下,随即露出闹够了没有的表情回了句别逗。因为在达川的印象里,我就是个视他如命的小女孩,我从13岁到18岁只爱过他一个男人,他可以任意妄为,因为他知道即使我被伤死了,我的灵魂也会原谅他。我那没上过学的哥哥还说,爱一个人就会有自己的一套逻辑,即使事实摆在眼前,还是会替那个人找借口,他拿枪杀了你,你认为是枪自己走火,是枪的质量问题。   爱上了,就要不停得作践自己,直到心死了,才能自由。   哀大莫过于心不死。   两天后达川才想起我没回去,接他电话的时候我跟我劈腿的男朋友在看高校招生信息,当然没空理他,挂了电话。   再两天之后我换了卡,又麻烦了一下跑去移动公司注销了原来的号。   达川知道我这次来真的了,可是知道了又怎么样呢?他已经失去了束缚我的能力。达川开始满世界找我,并不是他有多爱我,而是不能接受我离开他的事实。再接到达川电话的时候我在收拾大学开学的行李,达川在电话里破口大骂。   “你大爷的你去哪了?还敢挂我电话还敢换手机号?你说走就走,老子同意了吗?你特么是谁的?……”   骂着骂着就变成了哽咽,我心疼,然后呢?我不能原谅他,好了伤疤忘了疼是人的天性,他不是第一次暴露天性了。况且他从来都没有认为过我是他的,他认为我跟他是一样的。   “小东西,你别闹了,为什么分手啊?咱俩都快五年了,你不是说只要我不跟你分你就不会走么?我知道自己犯过错,但我真的只想跟你一辈子,以前你说分我不觉得什么,没了再找,可是世界上不会再找到你这么爱我的了,我一直错,你一直原谅,是因为爱不是吗?现在我真的保证不会再错了,五年感情不可能说没就没的,你吓我的对不对,我知道错了,回来吧,你喜欢别人了?我不信……”   对啊,五年感情在你眼里是说没就没的,是我变心所以才会没的,但在我眼里是被你自己给消耗没的。你以为你犯错我原谅是因为我的自我愈合能力好吗?放屁,我是用对你的爱填住那些伤口的,你又不是没玩过游戏,血耗完是要加的,加的东西要靠自己去努力打的。你一直耗,不加,迟早是会死的。   不过这些我都没跟达川说,感情越解释越麻烦,我讨厌麻烦。我说,“我喜欢别人了”然后果断挂了。   收拾完东西我给劈腿的那个男朋友发短信,内容是分手吧。电话秒回,“怎么了?不是好好的吗?我做错什么了你说啊,闹什么……”   你没做错什么,好得很,我们也合适的很,可我没有爱过你,我也不能接受接下来的异地恋,我不想再在感情上受累。不过这些我也没有解释给他,我嫌麻烦。   “不为什么,我劈腿了。”   伤一个人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忽略他的自尊。无论他多喜欢我,这一刻的感受都会是觉得我恶心,然后为喜欢过我这样的人为我付出过觉得自己恶心,如果喜欢的再深点就要恨了。可是关我什么事?只要我不爱上,就不能将我束缚,他的感受我不会有感受。   达川自从找到我的手机号后隔断时间就发神经一个劲发短信,我不看,不能看,好不容易才自由。我仅回复过一次:别发了,我不会看的,我有男朋友了。   可我哪来的男朋友呢?我连怎么爱上一个人都忘了。   ————《说谎》   2015/1/9姬冷晞   给读者的话:   感谢您的阅读   QQ1530501993   以文会友以诚相待      ☆、第二十三章 灰色的彼得潘(上)   或许这个故事里会出现很多人,多到我自己都觉得乱;或许我可以将这个故事细化成有条理的几万字去表达得更完整。可毕竟目前我还只是个爱写千字文的不称职三流笔者。我只是随便写写。   你也会经历我这个时候或者你已经经历过了——热爱回忆,却经不起伤感。我讨厌将故事细化,讨厌揣摩,就像我讨厌会深夜痛哭的自己。   ——姬晨   一,黑色的杨绾绾   如果你觉得一句话就能让一个美女上钩,那你也太单纯了。   ——姬晨   1.   我:“女孩子家家干嘛要抽烟?”   绾绾:“忘了。”   我:“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杨绾绾低头看着镶在指缝间的那根白色东西想了很久,最后用轻得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声音说“从……伤心开始的吧?”   2.   我从见到杨绾绾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她,黑漆漆的过肩长发,黑漆漆的皮衣皮裤,黑漆漆的恨天高跟鞋,和一张白得能反射日光灯的脸。走路做事时视线永远与地面成45度夹角,给你一个浓密卷翘的假睫毛。   冷艳、高傲、与众不同——一个美得让人不敢靠近的女孩。可我还是靠近了她。我从来不会错过任何一个我想要认识的人,尽管我可能三分热度下去后就把那个人晾到一边,可厌倦总比遗憾让我好过。   顺便说一句,杨绾绾,性别女,18岁。我,性别女,19岁。   我并不是同性恋,我只是钟爱着一切美好的人和事物,我会情不自禁地想要靠近。而恰好,我又有着一颗我行我素,不为外界困扰的心,我并不会在意搭讪和被搭讪的是谁,我只在意结果是不是我想要的。   当杨绾绾第三次光临我打工的火锅店时,我告诉她,我见你第三次了哦。如果你以为这样短短一句话就能让一个美女上钩的话,你也太单纯了。杨绾绾礼貌地对我笑了笑,然后说,“谢谢”。典型的美女回应方式。我依旧保持着一个称职服务员的友好姿态,然后对眼前美到逼人的女孩说,“第一次你在16号桌,和一个女生还有两个男生;第二次7号桌,你和两个男生;这是第三次77号桌和……”我看了看坐在对面的男生示意刚刚没讲完的话。杨绾绾似乎对我的回答有些受宠若惊,放下手里的手机转而用那只手将挡住桌牌号的包包提了起来,然后被移开的地方出现蓝色的桌号贴:77。   然后那个美到逼人的女孩说:“你好,我叫杨绾绾。”   “你好,我叫姬晨。”   二,如你一般的人   我希望你是自由的,就像我希望遇见一个人让我觉得自己是自由的。   ——姬晨   1.   我知道你不会把我们的这段感情当真,就像我当真了也不能让这段感情生存下去一样。我们谁都知道这场恋爱不会有结果却还继续着,说到底,我们都不是好人。   2.   我从没遇见过像潘好杰那样的男人,一半冷漠严肃自我,一半单纯幼稚可笑。   我在街上嫌累要拉他的手,他会投一个恶狠狠的眼神,然后语气冰冷地问我要干嘛。   “累了,拉着。”   “累了回家,拉我就不累了吗?”   “好,那我们回去吧?”   “我还不想回去,钥匙给你。”说完,潘好杰继续双手插兜往前走,并不在意我有没有一起走。如果把这个男人丢给别的女人,她们大多会认为潘好杰是不喜欢自己的,可我不会,因为我知道,无论潘好杰爱不爱一个人,他都是潘好杰,这跟那个人是谁没关系,有关系的是潘好杰只是他自己,他永远不会为了爱情成为别人的附属品。   我委屈,可我并不怪你。因为这就是真实的你。   然后我就只好继续一瘸一拐在身后跟着你,如果你不回头等我,就永远不会有人知道,你是跟女朋友一起上街的。   我从一开始就提醒自己,千万不要喜欢上你这样的人,冷淡薄情,自我得很。可造化这事就是你越提醒自己千万别怎么样,就一定会怎么样。不然怎么说造化弄人。   我还是爱上你了,这次不是喜欢上那么简单,是爱上。估计连你自己都不知道,我会在深夜一遍遍莫名奇妙地亲吻你的脸颊,或哪怕热得一身汗也一定要你抱着才睡,只是为了确认你的存在。自那个男人之后,我总是在深夜梦见爱人离开,梦见背叛,我在梦里哭,醒来满脸泪,然后头疼一整天。这种阴影连分手后都没有被解救,似乎成了后遗症,在遇见你之前的两年,我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   朋友问我,跟你这样自我而冷漠的人在一起会不会没安全感。我永远都不会知道你喜不喜欢我,不会走到你的内心深处,不会了解你在我以外过什么生活,甚至我不翻你的手机,不闻不问你的出门和晚归,都成了她们等着看我活该的定论之一。   可是只有愚蠢的女人才会想要去拴住一个男人,男人是拴不住的,他的走留只取决于自己的兴致。既然拴不住,又何必让人觉得束缚。我希望你是自由的,就像我希望遇见一个人让我觉得自己是自由的。   三,美到逼人的杨绾绾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自己的一杆称。我们要做的就是坦荡、善良、做好自己。   ——姬晨   我说,杨绾绾我真羡慕你,家里有钱,人长得漂亮,身材又好,还有气质。   杨绾绾一副宠辱不惊的样子深深吸了口烟,然后优美的烟圈飘得我头顶哪都是。“那你知道红颜都薄命吗?”杨绾绾淡淡地说。   “怎么了?”我看到的杨绾绾有穿不完的漂亮衣服、花不完的钱和找不完的帅比男朋友,每天除了可劲儿吃可劲儿玩儿就没什么事了。如果这样在家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在外面又有男人抢着疼,漂亮还吃不胖都算命薄的话,那像我这种每天站着工作10个小时,没加班费,不笑还扣钱,又长得丑的人是不是要直接去死?   所以你知道当杨绾绾一脸淡泊地说自己命不好的时候,我有多想在她脸上来个九阴白骨爪,让她以后都知道什么才是命不好。   当然,我没那么狠毒,我只是淡淡地回了句怎么了,然后静静听她往下说。   “也就你这么说,女的见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觉得我装,不怎么认识的在背后说得好像很了解我,一传十十传百,总会有人信的。”   “从初中开始,朋友的男朋友会看上我,明明不关我什么事,可后来我就几乎没有过同性朋友了。”   “男生追我,不答应,有时不想尴尬答应吃个饭,结果回来那个男生就告诉别人他把我睡了,说得绘声绘色,挺有成就感。那时候才十三四岁,挺单纯的,我就回家一直哭,再过几年,光传闻里自己就被百十个认识的不认识的男生睡过了,也就淡定了。睡就睡了吧,还打过胎呢,只是没人相信我只为一个人这样罢了。”   “我花钱,花的是自己家的钱,那些男人怕在我面前没面子,吃饭要去高档餐厅什么的花几千那也是他们自己作的,可当他们告诉别人他为我花了多少钱的时候,别人会觉认为我的衣服化妆品都是那些男人给的。”   “管别人怎么想啊,做自己就好了。”我插话道,毕竟我是个不喜欢被外界困扰的人。   “你会不在意别人眼光,那是因为支撑你的人比捅你刀子的人多。可是越长大友谊就越单薄,大家都在小心翼翼交朋友,生怕被定义为什么。可明明一个圈子的本来就一类啊,还要自相残杀,彼此嫌弃。”   “所以就是你很好咯?”我看着杨绾绾一副看破红尘的表情,听一个比自己小的人讲出比自己成熟的话就是会莫名其妙的不舒服。   “不,我很烂,只是没他们说得那么烂而已。”   杨绾绾似乎很怕被人误解什么,从我们第一次聊天开始就说了很多关于自己的性格、人品、以及处世观的话。我就那么静静的听着,没有反驳,也没有认同。我并没有告诉她,即使她什么都不说,在我们目前的了解中,她在我眼里也是一个完美尤物。而我,从不相信别人的嘴,无论自语还是传言,我都不信,我只相信时间和自己的眼。   而在早些时候,我也会急于向新认识的人表达自己是怎样的人,会滔滔不绝,会歇斯底里,会不顾一切。可那些只是一个人的自语罢了,别人听过了谁还会记得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杆称,他们用眼睛和思维去衡量,用心灵去判断。   我们要做的就是坦荡善良,做好自己,剩下的就不要想了。   四,镜子背面   没有婊子会告诉你她是婊子,只有潘好杰告诉过我他才不要当什么好人。   ——姬晨   1.   有时候想想人挺贱的,再想想好像遇见的人里我最贱。我永远不会因为一个人对我好就爱上他,可我会因为爱一个人去无条件对他好。   作为我爸唯一的女儿,我从小被宠得难伺候到掉渣,除了学业外再没干过什么正事,虽然我挺善良正直的,可我还是有着独生女固有的小姐脾气和习惯被拥护的天性,直到我遇见潘好杰,当他边尿尿边对看着电视傻笑的我说,“你能不能有点做女人的本分,洗洗衣服打扫打扫卫生?”我装作听不见什么都没回应,然后默默在心里将潘好杰操了一万遍。   可我爸最失败的并不是将我宠坏,而是把我训练得听话有佳,我从小就会很听我爱的人的话,会对他们有种莫名的从属感。所以第二天,我在潘好杰不在的时候洗了所有的脏衣服,拖了所有地板。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   可能因为我从来没有吃过男生做的饭吧?   我朋友还在劝我不要跟这样的男人在一起,会做饭的男人新东方一抓一大把,我太幼稚了。   我的朋友一直在找长得好,条件好,对她好的男人,我知道这样的男人很多,可太过完美的东西让我没有安全感,我喜欢跟我一样有缺点可循的人。就像我有很多缺点,但也有很多美德。   就像对于一个好人,你需要用几年去了解他坏在哪里,而对于一个坏人,你只要用一个月就知道他到底有多坏。你不去触犯他坏的领域,他就永远伤害不到你,而那些把事做绝的,往往是我们眼里的好人。   没有婊子会告诉你她是婊子,只有潘好杰告诉过我他才不要当什么好人,就像我也曾因为心情不好交张白卷,然后告诉老师自己本来就不是好学生,考第一才是故意的嘞。   我喜欢真实而坦荡的人。我告诉潘好杰我爱他,他抱紧我,却并没有说他也爱我,我并不觉得沮丧。只有我知道了自己在他心中的位置,我才能感到安全,才不至于无止境沦陷。   给读者的话:   感谢您的阅读   新浪微博@Rebekah_姬晨   以文会友以诚相待      ☆、第二十四章 灰色的彼得潘(下)   五,镜子背面   我可以接受任何人的任何生活方式,我不喜欢的自己不去做就是了。   ——姬晨   1.   做了一个多月廉价劳动力,毁了两身不贵也不便宜的衣服鞋子,吃了一百多顿白菜泡馍,站了500多个小时。然后我的火锅店服务员生涯终于结束。杨绾绾来找我那天,我跟她说我要走了,去昆明,上学,这可能是我一生最后一次为她服务。杨绾绾露出一个舍不得的表情,然后娇媚地说:   “什么时候回来?”   “明年现在。”   “暑假呢?”   “约了人,去广州。”   “我不管,你明天要陪我。”   “好。”   “我们去逛街,然后我请你吃个饭,你还没有跟我一块出去过呢。”   “好。”   2.   “你干一个月老板会给你多少钱?”   “一千。”   “那么少,累吗?”   “脚腕旧伤复发,你说呢?”   “那你还干,我一天都花三五百。”   “所以你是上帝,我是服务员。”   “那就不干啊,你家养不起你吗?”   “养得起,可我以后也要养得起家。”   “你一个女生养什么家,结婚了又有老公了。”   “可我老公是人,我把他累死了我就要守寡了。”   ……   “诶,你把咱俩的鞋钱一块付了吧,一会儿给你,反正还要请你吃饭。”   “好。”   ……   “我请你吃饭你要出打车钱啊,不然我回不到家了。”   “好。”   “昨天人家刚给发500红包,今天又没了。我再不敢跟你逛街了。都怪你~”   “那饭钱我出吧。”   “可是说了我请你的啊,你会觉得亏吧。”   “不会。”   “我朋友都知道我家有钱,我也不怎么在意钱,所以在一块总让我出钱,让她们出一次都会觉得亏。你真的不会吗?”   “不会。”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花钱那么费,说了请你吃饭的……”   “没关系,反正我平常不怎么用钱。”   “你都不知道我平常多花钱,做个指甲一百多,两周护理一次;衣服都买得很贵,但最多穿三次就扔了,而且出去玩不可能永远只背一个包吧?还有各种化妆品啊卸妆水啊假睫毛啊什么的,出来玩一天光打钱都要一二百,我还差不多每天都出去玩,烦死了。”   “那就衣服多穿几次,去哪坐公交,没事别乱跑,找个班上上啊。每天玩也很没意思吧。”   “可是不玩更没意思啊,而且我才不要上班,赚的钱还不够花,反正不上班我家也养得起我。”   “再说女生一件衣服要穿很多次么?别人看见很不好吧,而且会穿烦啊。”   “我怎么可能去挤公交?人多死了还要等。”   ……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女生衣服穿三次就要仍,我总是恨不得只买一件衣服还希望它是智能的,根据天气随意变,然后我就再买一件替换,这样以后我都不用再考虑买衣服的事情了。   我不知道出门要打的,我总是提前半小时出发,只为了赶趟人多又慢的公交。   我不知道原来生活每天都要出去玩才有意思,而我的朋友们大多有自己的事要忙,我们偶尔才会在需要的时候陪对方。我现在想想是不是要把他们全都休了再交一波,我要好好想想。   我可以接受任何人的任何生活方式,但我知道那并不会成为我的,因为我并不是一个拿得起放得下豁得出去的人,我总是想太多,然后在内心态度潇洒的时候行为上又潇洒不出来。有时候想想我也会很恨自己,但又有什么关系,开心在每个人心里的定义不同。   所以杨绾绾最后成了大众女神,而我只是个大众罢了。   六,射线与点   我们每个人都是灰色的,打从出生开始,就分到相同分量的光亮与黑暗。   ——姬晨   1.   潘好杰在我离开新乡的头一天去了郑州,然后就再没联系过我。我在回家的第二天晚上参加了初中朋友聚会,我们肆无忌惮地聊天,大笑,说着各自的生活,形象恍若4年前我们还坐在前后左右桌的十四五岁少年少女。而当初那个凝聚在一起的点,明明已化成一条射线,厦门,北京,南阳,开封,昆明……我们在各自的时空中前行,带着关于彼此的回忆,不停回眫,永不回头。   而我和潘好杰凝成的点,现在也化成了各自的线,在时空中延伸,带着微弱的光,走向不知名的方向。未来无限可能,我们却再不会二度重叠。   每当一个爱的人离开我时,我都会头脑混乱,我需要重新调整自己、说服自己,然后让日后回忆的时候不至于太痛。   2.   打给潘好杰的电话等待音响了很久,我终于在电话那头吵闹的声音中找到自己想听的那个。   “最近很忙?”   “嗯。”   “跟我说会话啦。”   “在吃饭呢。”   “哦,那不忙再打给我。”   “好,”   好,然后就再没有然后了。我把手机仍到床上,掀了被子摸黑走到阳台。阳台正对着的是我初中的学校,虽然学生都已放假回家,但校园里的路灯还亮着,暖黄色的光晕下,照着我4年前走过的路坐过的台阶和跳过的花坛。曾经我也会说这是我的地盘,可现在,除了我自己,竟没有人知道我来过。   学校因为改建变了很多,可既然是改建,就永远不可能面目全非得让人认不出来,然后我就又莫名奇妙加有病地想起潘好杰来。我还真是做什么都能想到他。   潘好杰说他一直在改变,希望自己变坏,只有坏人才会不被伤害。他说这话的样子好玩到不行,一半严肃冷漠,一半幼稚单纯。   然后我开始想起关于潘好杰的种种回忆,想起他自顾自的在前面远远的走,然后再皱着眉头等我跟上来;想起他永远一副“你怎么还不去死”的表情,然后背着和他一个体重的我走了两公里,上到七楼,然后得意地说“你看,我就说我是superman吧?”想起他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做酸菜鱼,然后对围着浴巾献媚的我说“你他妈不冷啊?滚去穿衣服。”想起我看着电视傻笑,他一脸无奈得说,再不吃菜就凉了;想起我嫌弃得说你他妈真是瘦的恶心,然后他一脸淡定地说“你以为老子不想胖,像你这种人怎么懂我们瘦子的忧伤。”想起睡意朦胧中,他坐在床边抽烟的身影,和空气里烟圈的味道。   我以为像我这种脸盲的人,分开了以后根本记不得潘好杰的样子,可是却发现遇见的那么多暗恋、被暗恋、恋爱、被恋爱的人中,他是我唯一想得起样子的人。   我始终不愿意跟自己承认喜欢潘好杰,我一直提醒自己他有多不好,冷漠、薄情、凶冷、自我……说白了我只是不想承认如他一般的我,在我内心的某个阴暗角落,就住着那样的一个自己,冷傲无情,目空一切……   然后我突然想起石田衣良在一本书上说,我们的人生应该不是只有黑白两色才对。我们每个人都是灰色的,打从出生开始,就分到相同分量的光亮与黑暗。在不同时刻,我们会在自己也没察觉的状态下或做坏事、或做好事,辛苦地过着并不怎么样的每一天。   不同的是,有的人在发挥着自己的光亮,而有的人在挖掘着自己的黑暗。   北方腊月的寒风将我从矫情中踢出来,手腕上的表显示零点零三,全无睡意。打开电脑想写篇关于潘好杰的东西,结果发现小表弟为了打游戏腾内存把他不用的软件全部卸载了,自然包括我的Word文档。   风从阳台灌进来,掠过吊灯,一把灌进我的睡衣里,我打了个寒颤,披上大衣,直冲楼下的24小时便利店。   “老板,来包烟。利群。”   “20块。”   “给21,拿个火机。”   我接过老板手里的烟和火机,裹了裹大衣,转身离开的时候听见老板随意朦胧地说,“现在的小姑娘,大半夜鬼混不睡……”   我拿着烟在楼下站了很久,直到冻得发抖,还在思考怎么吸,然后我想杨绾绾,想潘好杰,想我在学校见过的所有抽烟的女生,她们倚在卫生间门后,倚着教室墙壁,倚着宿舍阳台,以各种魂牵梦绕若有所思的姿态,停在自己的爱与痛里。   我想了很久,想到困,然后把烟和火机塞进口袋里,踏啦着拖鞋上楼睡觉去。   七,射线与点   直到你遇见另一个与你轨迹重叠的生命,你们贯彻着彼此的未来,回忆着不相干的过去。彼此相融,又厌倦到死。   ——姬晨   1.   火车从北京开往昆明,路过郑州,我和一个朋友上站,我曾在心里骂了无数次,一定要跟他绝交,一个说话尖酸刻薄的贱货,可直到我都被他带的尖酸刻薄,一口唾沫一个钉的时候,我也没能做到。我勒着裤腰带请他吃饭;我推了朋友的约只为等他呆屁大会儿;我听他把错的说成对的,然后俯首称臣对他saysorry;我看他嫉妒每一个比自己帅而有钱的男生;我在街上要时时刻刻阻止他泼别人硫酸的冲动。   可我还是很喜欢他。别问我为什么。我们并不是爱情,只是不巧成了传说中男女不可能成为的纯友谊。   人跟人不同,有些人嘴上很阳光,但内心铺满了黑沼泽,你沿着光摸索,却只能走向死亡。有些人嘴上长满荆棘,内心却很柔软,你拨开荆棘,便会看到海岸和沙滩。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称,他们用眼睛和思维去衡量,用心灵去判断。我们不用跟别人说太多自己,也不用听太多别人,坦荡善良,做好自己,然后睁大眼睛看,其他的交给时间就好了。   贱货说他朋友也在这趟车上,卧铺有好多空位子,要不要补票。   我丢了一个‘不要’的眼神,然后对贱货说,“你觉得呢?”   “好啦好啦,不要就不要嘛,长得丑还做表情吓我,要怎样啊?”然后贱货边毒舌我边解手机锁。   “那你去换卧铺啊!你把请我喝奶茶的钱都拿去睡觉啊!你不要一天天总逼我把你做了好吗?”   “你做啊!你奸杀我啊?你今天要是做不到,就自己跳火车去!死!别再跟我提这件事,老子没空听你BBB……”   在刺激人的道路上,只要我遇见他,就永远只能俯首称臣。   火车从华北平原一路开往云贵高原,雾霾越来越小,天空越来越近。我和贱货还有他的朋友一路互相友好,互相撕逼。我始终相信,总有那么些外表冰冷苛刻的人,内心柔软而温暖。他们用漆黑坚硬的外壳将自己包裹,只为等几个友好而善良的人直指内心。   2.   潘好杰的电话再也没有在我的手机屏幕上出现,杨绾绾的也没有。陈静边吃面边对坐在对面的我说,“你这么为一个明知道没结果的人付出值得吗?”   “那我对你这种有了男朋友就一定会抛弃我的人好值得么?”   陈静露出一个“反正伤心的又不是我”的表情,继续低头吃面。   只是如果很多事,我都在心中衡量是否值得的话,就不会快乐了。就像我爸妈,养我这么个白吃白喝都成年了还养不起照顾不好自己的人,我也一直想问他们,值得吗?   后来我无意间翻手机看见元宵节那天潘好杰群发的祝福短信,大概是说每个人在你生命里的到来都不是平白无故的,即使分开,也是各自履行完了自己出现的意义。而那天,我正好坐在从家开往昆明的火车上,离开潘好杰在的那个城市。   我看到宇宙中属于自己的那个点,在出生那一刻延伸为一条射线,随着岁月生长变长,与别人的生命交织纵横,形成一个又一个的点。无论那个点交织得多么刻骨铭心,还是会有分开的一天,直到你遇见另一个与你轨迹重叠的生命,你们贯彻着彼此的未来,回忆着不相干的过去。彼此相融,又厌倦到死。   张达川曾经问我,如果一个让我倾尽所有,最后却离我而去的人,我会不会恨他。我说,会。张达川是我的初恋,后来曾一度成为我最恨的人。可是想想,我一直都什么都没有,又谈何倾尽所有。   这些天总是在学校看见与前任身影很像的人,然后开始莫名其妙的想他们。花椒说,那像我这么狠毒的人会不会把所有像他们的人全都赶尽杀绝斩草除根?   我说会。可我知道再也不会了,我只希望在分开后我们都能遇见一个值得我们去爱,而不是我们愿意去爱的爱人。   而在此之前我们要做的就是坦荡善良,做好自己。别再沉浸在无谓的恨和回忆里。   再见,我所有的少年时光,再见,我深爱的人。   给读者的话:   感谢您的阅读   QQ1530501993   以文会友以诚相待      ☆、第二十五章 初见——写给我暗恋六年的你   只因从未真正得到,所以至今耿耿于怀。——姬晨   遇见你的那个秋天,正值玉米收获,你茫然地蹲在田野尽头的河边,右手间把玩着一支未点燃的烟。   白色的T恤因为汗渍有些泛黄,却在夕阳下映出令人倾心的光晕。我就站在百米之外的另一处田野交界,怔怔得凝望直到你转过身来。   然后你似有似无的笑了笑,不知道是对我还是对我身后的夕阳。   后来,你告诉我,直到整个青春凋败,你都再没有遇见过那样的女孩,眼神中透漏着勇敢和直接,直到你奔波了中国大大小小的城市最终归属那片田野时,都没有第二个女孩,迎着傍晚的霞光,跌跌撞撞地绕过桔梗走到你面前,一脸的欢喜和无辜。   听你说这话的时候我已经长成了一个大女孩,画着妖娆浓郁的妆,穿梭在灯红酒绿的城市光影中,脸上一如你当年的茫然。   我说,错误是一个污点,终会被时间淡薄,而遗憾是锁链,时间越长,受其痛越深。所以即使重新选择,我也希望你是我一时勇敢犯下的错,而非一时怯懦留下的遗憾。   或许你都不记得,你我初见时,你19岁,我14岁。你在镇西的三中里上高四,我在镇东的乡中上初二。   在你眼里我不过是个的小女孩,可你不知道我是个有着恋兄情节的小女孩。   我始终都不愿让你知道那时我隔三差五就去找的杨哲是我的亲哥哥,我以为这样当有天我告诉你我跟杨哲分手了的时候你就会以男朋友的身份收留我,我以为只要我让你知道我的倾慕对象一直是比我大四五岁的男孩,你就会认为我有资格做你的女朋友。   而你只是一脸为难的说,杨哲是你兄弟,还有,我太小。   爱情在懵懂年纪的男孩女孩心中总是有着不可估量的地位,对我亦是如此。你是我喜欢的第一个男孩,所以在我心中你喜欢也好不喜欢也罢,你都应该是属于我的。   14岁,一个说多了就会流泪的年纪。偏执苛求得不可一世。   我每隔两天都会以找杨哲为由在你的班门口出现,精心的穿着刚买的棉质长裙或者扮成熟的黑夹克,马尾梳得恨天高。现在想想那些装扮在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身上,像极了小丑。而当时的我却被喜欢冲昏了头。   我无话不谈的哥哥,杨哲,怀着对妹妹年幼懵懂的宽容,耐心的陪我演着这场戏,对我亲昵的像恋人,尽管他知道我的目的,尽管他知道你不会为之所动,却始终没有告诉我真相。直到初夏的那个夜晚,我得知你我的生日竟在同一天便兴冲冲得去三中找你。然后我看见那个在夜幕下和你接吻的女孩。她高我半头,没有任何扮成熟的装束,只是像女人般发育完好的身体似乎是对我沉默的嘲笑。   那是我14岁见到的关于你的最后一个画面,它深深的定格在我发育尚不完整的脑神经里,并被那个年纪特有的想象力夸大其词,成了我整个青春不可提及的痛。   后来,我从乡中转到县中,度过我忙碌而平庸的初三,或许连你都没有发现,那个总是在你的班门口刻意出现的身影,后来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我从哥哥那里打听到你的消息,你只考上了大专,后来那个女孩怀孕了,你辍了学,去了广州。   而我已经上了市里最好的高中,每次成绩都落在恰到好处的位置,作为艺术生,前途高枕无忧。   尽管我已有足够的资格与你谈笑云云,可是那个初夏的场景被无尽放大,我始终认为,即使优秀如今天的我又如何?她是个比我要讨你喜欢百倍的女孩,在爱情里我终究都是败者为寇。自卑的锁链将我牢牢捆绑,我只能自食暗恋苦果。   只是造化弄人,你结婚的时候给哥哥发来喜帖,而我却代替远在他方的哥哥出席婚宴。   婚宴上,你拉着新娘出来的时候,欢呼声像潮水般一波一波的向我的耳蜗深处袭来,一副欲将我吞没的姿势,而我就静静的坐在第一排不为所动,直到我看见你走近时突然有些僵硬的脸。   也是那时,我才知道,与你是兄弟的杨哲——我的亲哥哥,在我转校后的第二天,便将我放在床头的日记本拿给你看。他听到那个初夏的夜晚我响彻了整整一夜的哭声,他希望你看到我的单纯懵懂后会给我安慰。而你,只是示意得翻了两页,便将那些矫揉造作的东西抛之脑后,不曾想过那是一个14岁的女孩干净透明的心。   抛彩球时,司仪问你希望把最深的祝福送给谁,你沉默了两秒,有些生涩地说“杨颜初”,那是我的名字,然后我看见你走下婚庆台,拿着彩球站到我面前。   你永远都不会想到,那个曾经只到你肩膀的初中小孩,如今已长到你的眉间。   而若不是那日,我也不会知道幻想中180的你,也不过175足已。还有那个初夏夜幕中高我半头发育完好令我对你望而却步的女孩,也一般得不能再一般。   一切在时光特有的美化功能后曾将我压得难以喘息,可在我看到真相时却没有丝毫舒畅,心底只是满满的讽刺与悲凉。   一直以来,我较劲的都不是她和你,而是自己。   我接过你的彩球,然后将系带解开后用力地抛向空中,布质花瓣在风扇的吹拂下飞扬了很久。   我说,这是我对你的祝福。   那时,我17岁,你22岁,我带着那个年纪特有的冲动和放肆,将婚宴上的你弄得不知所措。   而你只是缄默,目光中有我不懂的沉重和茫然。   也许是愧疚,也许是我已具备了对异性的吸引力。在那个婚宴之后,你我竟一直保持着联系。   一日深夜,你发来消息说可不可以不怨恨,就像普通朋友那样也好。我说我怨恨的从来都不是你,而是我竟因为一个我根本不会正眼去看的女人折磨自己那么多年。我怨恨的是自己的画地为牢罢了。   在这个尖酸刻薄的短信回复之后,你的名字就再没有在我的手机屏幕上闪动过。   后来我理所当然的上了自己满意的大学,学会了打扮,学会了收敛,却再没有了当初的直接和勇敢。   我遇见了很多志同道合的人,却都让他们成为了生命中的遗憾。   20岁的盛夏,我跟随默在青岛学化妆,每天都把自己的脸上涂满廉价的化妆品,庸俗得很。   我跟哥哥说,我过得很不好。消息框沉寂了许久,他发来你的手机号,末了说了句,你也在青岛。   本以为走过了那么多时间,遇见了那么多人,你早已成为时光轴上最不显眼的点,可我还是在人潮里看见你的那一刻泪流满面。   你比以前更加消瘦,虽然眉角间有着四处奔波的风尘,但25岁的年纪对于一个男人说刚刚好。   你与我一同倚在天桥的护栏上,望着盛夏的星空,闻着青岛空气里咸咸的味道,我竟没出息的感觉就这样也好,我不用追究你的身后有多少牵绊,你也不用顾忌我立足在这个城市还要踏过多少残忍。   我们说着不着边际的话,直到说到我们自己。你说即使没有她,我们也不可能在一起。我说,如果我们在一起了,我就不会到现在还喜欢你。   只是因为从未得到,所以至今耿耿于怀。   你笑了笑,不知道是对我还是对我身后的星光,一脸茫然。让我突然想起初见你的那个秋天。   然后你终于在过往的车灯中看清了我一脸妖娆浓艳的妆,庸俗得很。我看见你眼中没有掩饰好的失望,心底并未感觉悲凉。   你应该也是知道那句话的,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尽管人事皆非,你我依旧在这陌生的城市为遇见故人而感觉到欢喜,云云了好久,直到最后一班公交要晚点。   我们向天桥不同的方向走去,我假装迫切得赶时间,却在你不知道的时候回了头,我以为你我之间念念不忘的从来都只有我,一往情深的也只有我,却不曾想一眼看见你在天桥上向我张望的身影,星光下一脸茫然,我突然懂得了这个表情为何总是在你看我的时候出现。   原来那是种遗憾和负担。   记得哥哥曾对我说,两个不在同一空间的人,永远只能彼此观望。而这话,是你对他说的吧?   我突然想起纳兰容若的那首词“一生一代一双人,相思相望不相亲。”   那你又知不知道,当初的勇敢让我后悔了很多年,我宁愿你只是我人生的一处遗憾。   (完)   2014.9.16   给读者的话:   作者QQ1530501993   期待遇见同样热爱文字的你      ☆、第二十六章 终究不过一场空空如梦初醒   最终不过一场空空如梦初醒   Part.1   我从来没有跟别人提起过你的存在。   我在上上个月给你寄的信里说,我有了生命里的第一个男神,他喜欢穿白色的衬衫,背黑色的双肩包,蓝色牛仔裤卷起裤管,一举一动中透露着宁静。像幅画。我没敢跟你说,我打听了他的名字——卢梦殇,加了他的微信,一有机会就跟他聊得昏天暗地。   我已经做好了不看你回信的准备,我知道你肯定会尽你所能地羞辱我。我还知道,你会在信里放张你背靠夕阳的照片,穿着我熟悉的格子衬衫和帆布鞋,然后在背面写上“你是不是做梦,梦见喜欢上了我?”   我早就对你的自恋之情佩服得五体投地,你总觉得全世界都会喜欢你,你还总说要不是我早下手了一些,你一定会在女色上有自己的一片江山。你会是历史上的第二个霸王。   无所谓啊,我是虞姬,虞姬的姬,我叫姬晨,你那个江宇晨的晨。   Part.2   我已经很久都没有写过日记了,如果不是那天在计算机课上看见那个男生的话,我的日记很可能永远停在2014年的3月。   昆明春天就开始热得令人发指,计算机老师沉闷的声音从扬声器里扩散到教室上方,然后再狠狠得压迫到耳蜗里,真是让人有种“恨不当年抗日死”的冲动。   我借上厕所之故从后门偷偷溜出来,然后回头关门的时候看见一张正望向门这边的脸;干净、慵懒。像冬日的湖水,静置在时光下。温柔迷人。   然后我开始真的着急上厕所,又死活移不开视线挪不动脚,就那么以偷偷摸摸要关门的姿势尴尬而猥琐地站着。男生只是被我刚刚开门的动静吸引,动静没了,就把头收回去了。我的天啊!我要这个姿势站多久才能走?   Part.3   我等了一个月你也没回信,我拨下了那个自己发誓这辈子再打就是小狗的电话,没人接;打到你宿舍,还没人接。我已经急到恨不得查你们教务网电话,再转接学院转接专业转接班主任再转接你收听。可是没用,教务网的电话永远正在通话中。   我开始翻你以前写的信,每封都很简短,一看就是你的风格。   第一封:好好照顾自己,我很好。2013年9月。   第二封:开始习惯大学生活,可不习惯吃饭没有你。2013年10月。   第三封:北方开始变冷了,再过两个月寒假,想你。2013年11月。   第四封:你整个寒假都没有见我,要怎样你才能原谅我?刚去大学是孤单呢,我接受一个人对我好,可我并没有跟她好。你不接我电话了,可你说过有信必回的。2014年2月。   第五封:我们别吵了,我好累。我去昆明找你。2014年3月。   第六封:你猜对了,我跟别人上过床了。呵呵。2014年4月。   第七封:分手吧,太累了。2014年5月。   第八封:你消失了?不是说过做朋友么?为什么暑假没回来?看见回我电话。2014年7月。   第九封:等不到你,我有女朋友了。2014年9月。   第十封:听说你有男朋友了,我以后不打你电话了。新年快乐。2014年12月。   第十二封:开心就好,我不会再去昆明了。2015年1月。   Part.3   我开始每周数着计算机课过日子,一节计算机课、两节计算机课、一周就过去了吼~   我留意老师点过的每一个名字,然后用余光注意着自己想看到的那只手。   我假装去看点名册上自己的考勤,然后一不小心看见某个名字后面的专业备注。   我假装去某专业找朋友拿东西,然后顺便看一眼不该看的人。   XT说,我就是个心机婊,我说近墨者黑。XT问谁是墨,我说江宇晨。XT问谁是江宇晨,我说,   一个人。   XT说,我是不是没谈过恋爱,这年头大家都是喜欢就去说,不能成就关掉感情找下家,哪还有什么暗恋,看一眼就能高兴好几天的。纯傻逼型。   XT说,大家都是成年人。该执着的执着,不该执着的就算了吧。可那是XT的感情观,不是我。   Part.4   我在今年1月后给你写了好很多信,你都没有回,我一直写,等着你沉不住气。   你是不是忘了咱俩的约定?可以不接电话不回短信不上QQ,但只要看见对方的纸条,就一定要回复,不然对方有权永不原谅。从不同桌,到不同校,倒不同省市,我们谁都没有打破过这个约定,可你现在突然了无音讯,像从来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出现过。   我的神经开始越来越紧张和压迫,我又开始失眠和做噩梦,跟一年前的现在我们闹得不可开交时的状态一模一样,我开始一遍遍看我们这两年写的信和前几年的空间留言。我跟XT说我有个人不见了,XT听着我电话里抓狂而带着哭腔的声音,紧张得问我什么人。   对啊,你是我什么人来着?2010年我们是熟人,2011年我们成了恋人,2014年我们在闹分手,2015年我们是彼此最重要的人却没有再见过,也不再是男女朋友。   我跟XT说我的一个朋友不见了。   XT用恨不得杀了我的语气睡意朦胧地说,人不见了有警察呢!你大半夜神经个什么劲?   我吃了安眠药,终于睡下。   Part.5   我终于决定跟男神表白,原因是XT受不了我每看见一次卢梦殇就开心得没完没了,公共场合不顾性别差异挂着他的脖子一跳多高。   XT说,你不用每天路过男生宿舍就一个劲往上看吧?变态啊?你不用听说他喜欢王力宏就学了王力宏所有的歌,一路过他就哼吧?什么毛病?你不用上节计算机课跑十几趟厕所吧?不知道得还以为你尿频尿急尿不尽肾有问题呢……   XT说,如果我在三天内不表白,他就把我睡了。   我说,那你直接睡吧,他有女朋友了。   谁?谁有女朋友了?XT扶了扶隐形眼镜。   我男神。   你怎么知道的?   昨天晚上就表白了啊,他说他有女朋友了。谢谢我这么喜欢他。   那你……怎么回的?   谢谢他让我那么喜欢啊,还能怎么回?   Part.6   “喂?妈,我最近精神不好,又开始吃安眠药了。”   “……”   “妈,我没事,就是总失眠。宇晨都三个月没回我信了,我不开心。”   “晨晨,要不你回家住几天吧。”   “我不要,宇晨又不在家,我不回去。”   “你都一整年没回来了……”   “等宇晨回家了我再回,一个人没意思。”   ……   我把头陷在枕头里,仰着脖子望向窗外。我听到火车轮子咔嚓咔嚓滚动的声音。宇晨说晚上9点火车到昆明。   我顺手摸出枕头下的日记本,刚写下2014年3月1日‘江宇晨来昆明找我’却发现前面一页日记的日期是2015年,我往前翻,没有2014年3月1日写的日记。   不可能的,14年3月1日江宇晨说他来昆明找我,晚上9点火车进站。那天我肯定会写日记的。而且我都还没见到宇晨,怎么可能2015年了。   可是好像自那天起,我好像真的就再没有见过江宇晨。   我觉得像江宇晨那么温柔善良的男生,一定会找到一个比我好一百倍的女孩,然后和她一起坐在校园春日的长椅上,闻着风中的樱花香,夕阳会轻轻打在他们的背上。江宇晨会穿着他最爱的那件格子衬衫(额,他说我写他穿什么衣服的时候一定要在前面加‘最爱那件’)和蓝色牛仔裤,微微卷起裤管露出脚踝。他会对那个女生说,如果不是被你得手,我一定会在女色上有自己的一片江山。   额,可是好像是你追的我啊。女生说。   我跟妈妈说我想回家,妈妈说家里没事不需要回来,好好念书,别乱跑。可我知道这时候我家的门前一定放满了白菊花,那些是放给我看的,可笑得是我在离家千里之外的城市安稳度日,一切的罪恶感都由他们承受着。   江家说,如果不是我不原谅江宇晨,他也不会要执意来昆明见我,如果他不是在去年3月1号晚上来了昆明,就不会遇上昆明火车站砍杀事件……   那天他穿了我最爱的那件白色衬衫,在夜晚9点胸前盛开一朵白莲,白莲变成红莲,在混乱的逃窜和尖叫声中安静得绽放在水泥地面上。   我在那天晚上九点半收到江宇晨的短信,他说他爱上了那个女孩,分手吧。   我在那晚把所有关于江宇晨的信、日记、照片都撕毁;我在深夜哭得头痛眼肿;我对着阳台大喊永远都不会原谅他对我青春和爱情的背叛;我甚至在睡梦中诅咒江宇晨不得好死……   我不是如愿了吗?   Part.7   江宇晨以为只要我永远都不原谅他,就永远都不会再主动过问他。可是你最爱的人走了,即使眼睛看不见,心也会感觉到。你总有一天会知道。   江宇晨,我的生活开始永远停留在2014年春天。我的生命里也开始只遇见两种人,像你的爱人,和不像你的路人。   (完)   2015.4.20   姬晨,昆明。   给读者的话:   新浪微博@Rebekah_姬晨   期待与你相识      ☆、第二十七章 如果这就是爱情   2015年6月17号凌晨00:25   上了一天专业课,处理完杂事之后累得倒头就睡,却莫名其妙脑子里闪过《这个杀手不太冷》中的一个画面,突然觉得里面的小女孩和杀手好像之前的我们。那种除争执外还算舒服的相处状态:平静、理解、在乎、尊重。   我是这样   你:我有事要用电脑,你别看电影在旁边玩其他的好不好?   我:那我要自己玩多久?   你:三五个小时吧,画图有点麻烦。   我:那我看书了,不过这次吃饭要吃我爱吃的。   你:好。   然后我拿本书靠着墙看一句话不说,你盯着屏幕偶尔累了伸懒腰的时候回头问我烦不烦,我说不会啊。等你再回头的时候发现书歪在一边,我已经睡了。   有时候是这样   你:乖,你下楼给我买盒牛奶吧?   我:你为什么不去?   你:肚子不舒服,还有点不想动。   我:那下次我不舒服不想动你给我买。   你:好。   然后我穿着拖鞋戴上口罩屁颠屁颠地下楼买牛奶,再偷偷用剩下的钱买冰糕棒棒糖,上去刚一张口说话你就问我偷吃什么了,我说都说是偷吃了干嘛要告诉你?然后扔过去一盒牛奶和一根棒棒糖。   有时候   你:我觉得奶茶掺着咖啡特别好喝。   我:看出来了,不然你怎么胖了这么多。   你(一巴掌打我脑门上):怎么跟哥说话呢?哥哪胖了?   我:除了一个地方没我胖哪都胖。   然后你假装不在意事后却偷偷问我是不是真的嫌你胖,   我说真的啊,谁让你不是假胖呢。   你一个白眼加上一句“哦”把头撇一边,   我把脸贴上去小声说,可是肉肉的多可爱啊,你不觉得吗?   你哈哈哈大笑三声可劲儿晃着我肩膀问,你真这么觉得?真的啊?   我说对啊,看见就好想掐死呢……   ……   有时候你跟朋友天南海北的吃喝唠嗑,我坐旁边看着,你说了好久回头问我怎么不说话呢,我说我听着呢。你看看一桌子人,然后回头问我说,没发现哪个比你帅啊,我看啥呢。…………   有时候你坐网吧跟他们打游戏,嗷嗷叫。我坐旁边想跟你说话,你说哪有空啊,我说自己出去转转,你怕我走丢了。然后把自己的手机给我,我坐旁边前半夜玩俄罗斯方块,后半夜闻着烟味睡了。事后你问我心里抱怨吗,我说当然抱怨了,你说那怎么不说什么。可是因为游戏吵了那么多架,算了吧。   有时候你一忙两三天不给我电话短信,我发了两条没回复就不发了,你问我是不是生气,我说有点吧,你准备解释,我说我知道你忙,没什么,几点来找我。   只要你不是去伤害我,这些都是能理解的。   你说我其他都挺好,就是脾气有点大,心眼有点小。我说我要哪都好,配得上我的人可就没了。   你说即使没有那些交换条件,你也会无条件照顾我的,我干嘛每次为你做事前都用你一直在做的事去交换。   我只是想让你知道,你为我做的每件事,我都能记得。不是白对我好。   最后不知道是不是前女友在你心里太深刻,尽管我们感情很好,在不能见的那一年你终于耐不住寂寞跟她藕断丝连。原因是我讨厌花太多时间在网聊上,而她愿意从凌晨,到凌晨,不上班的时候一直跟你语音视频。一年,我没跟男生有半点染,等你回来,可是你回来后,先去见了她。   后来在无休止的争吵中,谁都撕破了脸,把对方一点小的瑕疵,说得罪以至死。   我跟你说分手,你痛快得答应,因为在你心里,我冷静一段时间自会回去。可是,我没有。   你像所有做错事后悔的男人那样,让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我平静的说出之前给你的每一个最后一次机会。   你说就是因为我总看你的手机,聊天记录,你才会去改她的手机备注,才会申请小号,本来没多大的事都是被我的敏感给逼的。后来我一直记着这句话,再没有翻过男朋友的任何**,再后来有男生跟我表白,我的第一句话竟是,你敢把自己的电话短信QQ微信打开给我看吗。其实根本就不在意那个人,只是想知道是不是真的没有一个男人敢对自己喜欢的人无所畏惧。   再到后来,我可以平静的听自己的男朋友讲他以前的女朋友,听他说自己新交的异性朋友的好,可以平静的在对方数落我不是的时候漠不关心,可以不畏惧感情里的任何变故。   也许隐忍和释怀,是时间给我的最强大的自卫武器。   4个小时前跟暮萨在操场散步时,他问我为什么不谈,我说,因为在我的意识里,男朋友是坏的,是容易厌倦自己女朋友的,我宁愿只跟他们做朋友。   我只有跟自己在一起,才能感觉到自由和安全。尽管孤独,但比起那些,不算什么。   这一年陆陆续续遇见一些人想把我带出现在的生活状态,他们说我太安定了,没有青春期的活力。他们约我去酒吧,去聚会,去各种喧嚣吵闹的场合。大都被我拒绝了,偶尔去的,大玩一场,第二天恢复原样。XT问我,难道我这种人对那些玩乐一点瘾都不会有吗?   会啊,就像我当年对关于你的一切都有瘾,用了将近两年的时光一遍遍残害自己的精神才戒掉,而那种痛苦,我这辈子都不想再体验第二次。所以从那时起,我将一切喜好控制在理性范围内,我甚至可以决定自己喜不喜欢上一个人。   我依旧对世界充满热情,只是,再不会有人轻易目睹罢了。   2015年6月17号凌晨00:25   云南昆明   给读者的话:   感谢阅读!!!   我把我前半个青春捧在手中给你,期待后半场青春与你相遇。      ☆、第二十八章 等着你的爱人   MissJo在死心塌地喜欢她的卢男神的第一百零三天,终于决定放弃。那天她一如既往的一进教室就寻找她家卢男神的身影,却一眼看见卢男神旁边的女生。女生相貌平平,身材一般,可是男神望着她,笑如春日初阳的温暖让MissJo心猛地坠了一下,然后用力握紧的手指恨不得把自己的指甲戳进自己的肉里。   整节课,MissJo假装认真听课,眼睛却不受控制的时不时透过斜立在桌子上的手机的屏幕看坐在后排的卢男神,发现没有什么异常情况后,便开始在心里为自己开脱:   “说不定他们只是朋友。”   “你见过卢男神跟哪个女生一起过吗?还带她来上课?”   “可能那个女生也是这节课,只是以前没坐一起吧?”   ……   MissJo自己想想自己郁闷郁闷,一节课把手机微信点开了无数次,看着卢男神的对话框,打上字,删掉,再打上字,再删掉,最后终于鼓起了勇气发去“你女朋友啊?”,想了会儿又加上了个呲牙的表情,按了发送键。结果公教楼没信号,消息发送失败。   听到老师说下课,MissJo把东西胡乱往包里一塞,带上墨镜站在前门口假装等对面教室的人,视线的余光却死死抓住教室后门不肯放,终于看见男神从后门出来,旁边没有刚刚的女生,MissJo心里松了口气刚准备走,突然看见女生从男神的身后跑过来,男神转身摸了摸女生的头,然后挽起了女生的手。MissJo站在原地像被人点了葵花点穴手,一动不动的听着身体里的什么东西噼里啪啦碎了个精光。待走廊里人越来越少,MissJo终于回过神来,走时回头看了看自己假装在等人的对面教室,其实是比自己班提前下课走掉的。   MissJo注意到卢男神是新学期第一次马克思课,之后MissJo的一周就分成了两天:有卢男神的第一天;和有卢男神的第二天。MissJo偷偷从朋友那里要到男神的微信号,知道了他是表演班的学生,暂时没有喜欢的人,聊天时对自己的态度也挺好。可MissJo还是抱着全世界女生一看就懂的小心思,却一句流露感情的话也不敢说。   一直被朋友怂恿和嘲弄的MissJo甚至想过这样静静看着卢男神一晃眼大学四年过去也不错。可是四个月都没到,男神牵起了别人的手。其实这也不妨碍她安静看男神的,只是MissJo曾经以为的可以笑着看男神牵别人的手,却在真的看见的时候哭了。   朋友七嘴八舌得跟MissJo扯东扯西,总结出来无非三个字:你、好、惨。我没有往MissJo的伤口上撒盐巴,因为我就是那个好惨的MissJo。   我们的生命中多多少少都会有这样的一个或几个人存在,真的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一眼,就开始死心塌地的喜欢上,然后失去了所有的勇敢和直接,没勇气追究,又舍不得放弃。一天,一月,一年,他深刻在你的心里,直到你看见他属于别人,才知道自己当初那些大义凛然的“你开心就好。”“有喜欢的女生要去追啊。”“你不喜欢我没关系。”……全是放屁。而这样的存在在我们生命中出现的意义,也许并不是真的要两个走在一起。   在喜欢卢男神的时间里,我看着镜子里邋遢不修边幅的自己,看着在高原上经受紫外线高强度辐射却懒得擦防晒霜黑了的自己,看着在大学没人管束,暴饮暴食骤然发胖糜烂腐臭在青春期里的自己……就是一个连跟男神说句话都配不上的小丑。然后我开始注意自己的生活:出门之前看看镜子;洗好的衣服码放整齐避免褶皱;不吃垃圾零食、饮食规律、早睡早起,这样脸上的痘痘就会落得快些;睡前敷面膜,休息一下皮肤,恢复下紫外线的伤害,出门擦防晒霜并牢记带伞;晚上做减肥操并跑步,既可以减肥又可以提高自己白天的精神状态;尽量穿着讲究,看见反光的地方都会打量自己一番,以保证跟卢男神擦肩而过打招呼的瞬间,有最好的状态……   也许很多人会觉得这些说得夸张了,一个**丝女怎么可能因为一个不了解的人就生活状态180度大转弯!也许会这样认为是你和喜欢的人的差距并不大吧。   卢身高182cm,表演专业,白衬衫永远干净整洁,黑色的双肩包搭在背上,五官像《小时代》里的男角色那样带着种镜头的讲究美,浑身散发着温柔宁静的气质。而我,读的是整个学校为数特少的不需要刷脸就可以进来的专业,在这个女生平均身高165,平均颜值超过一般人的艺术院校,除了成绩处处拉后腿,没有任何可以让别人看一眼产生想了解的兴趣的东西。我知道感情更多取决于感觉和了解,可那时候的我只觉得,如果不改变自己,连被了解的希望都没有。   我去听卢男神最喜欢的歌手王力宏的歌,去了解每一首歌的含义,去关注王力宏的微博。还有之前为了消遣时间而报的舞蹈班,在喜欢卢男神后开始认真学舞,白天上完课晚上跑去舞蹈室,因为没有基础,身上青一块紫一块,拉伤也没有停止过,因为体能不够,不练舞的晚上在操场上一圈又一圈地跑。这些只为了自己能将一段完整的breaking镶进王力宏的一首歌里,然后哪天在校园的路灯下跳给卢男神看。这个画面我想了很久,觉得即使最后没有在一起,我的这段青春也是有意义的,毕竟我曾为自己喜欢的人,不死不休地固执过。   有时候你对一个人的感觉说不清,而那个人对别人的感觉也说不清,或许这才是感情。当我‘被失恋’后,我所有知情的朋友都跑过来跟我谈及感情问题,大致分成以下两类:   劝慰类:“好男人很多,不用太痴情。”好男人很多,可是在成年以后,喜欢上一个人太难了。   责怪类:“你就应该早点跟他说破。”如果两个能在一起的人,一个不说,另一个也会主动靠近的,不用道破,不用罗嗦。因为我提过,他沉默,就没必要在纠缠不休让人困扰了,不是吗?   我们总是把不能在一起归结为很多外界理由:天不时地不利,唯独不会去告诉对方人不和。昨天一个朋友问我,你喜欢他那么久,就那么守护着,他却成了别人的,意义在哪呢?   现在的我,不就是这段感情的意义吗?   如果不是因为喜欢上了这么一个人,我是戒不掉生活中那些对于女孩子来说致命的瑕疵的:懒惰、邋遢、不顾形象、不爱惜自己的……还有那些一开始只是为了让他觉得我是个特别的女孩子而尝试的东西,一百零三天的学习和训练,已经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成了我为数真不多的生活乐趣之一。   如果不是因为喜欢上了这么一个人,我不会正好在我最美的年纪懂得并热爱了生活。   早就在15、6岁的时候在那些言情书上看烂了的:一些人在你生命的某个阶段突然出现,又在另一个阶段安静消失,或许他陪你走一段,或许只是以一种让你知道的状态存在,你没有得到关于他的任何东西除了无用的回忆,可你得到了有他在时那个变好了的自己。   尽管最后我没能将这个变好的自己给我喜欢的人,可我给了余生的自己。而余生也总会有一个人,看到这样美好的我,或者你,然后我们,或者你们贯彻着彼此的未来,回忆着不相干的过去,相濡以沫,厌倦到老。   而这种意义是不会随随便便就让一个人实现的。   2015年6月6日   姬冷晞   给读者的话:   感谢阅读!!!   只是很喜欢文字,所以一直在坚持。如果你看到我如你一般偏执,请支持~      ☆、第二十九章 都曾迷茫三两场   今天吃饭时遇见其他专业的朋友,谈起对关于专业的事,然后又不可避免的被人问到:对我学的专业迷茫吗?   我们的专业是学校首次开设的,“戏剧史论与批评”,本来是高校研究生院才有的专业,不知为何被引进了这所本科院校。对于我们这群刚刚告别中学时代的青涩年轻人来说,对这个专业的印象只有两个字“冷门”。   开学那天你清点人数,发现总共19个人的班还有一个人退学了。你带着可亲的微笑又略显尴尬地问:“大家怎么这么淡定啊?面无表情,上大学不兴奋啊?”说话的语气好像是你把我们骗来的。   然后我们开始七嘴八舌地回答你——我们的班主任,大概意思是“我们的确是被骗来的!”听了几句你才知道,坐在这仅有的18个人,除了那些因为本省优惠政策低分进来的人,大多是因为与北电上戏之类的高等艺术院校失之交臂,才来到了这所二本艺术院校,尽管它在全国艺术院校中也略有名气,可还是不能让我们这些心高气傲的年轻人沉下气。于是在开学的第一天,你笑着一口一口喝掉手中的茶水,听我们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吐槽了一个小时的专业、学校、大学城、最后乃至整个云南的紫外线和高原气候等等。   待我们平静下来,你煞有其事地说:“知道大家都很关心专业,想知道这个专业出来能干什么,我跟你们说啊,不能干什么,看个人造化。”你的坦白和直率听得我们肝儿都碎了,又是一阵讨论。然后你笑着放下茶水悠悠转过身在黑板上写下你的名字“江捷”,写字的时候又跟我们说:“写作相关的专业都看个人造化,老师讲的都那样。”   那是我对你的第一印象:淡定,不是一般的淡定。   那时候的我们都有一个想法:转专业。我们这些编导生一腔热血,不当导演,也要做个编剧!   大一第一学期你教我们专业课,本来应该作业如山的专业我们却每天都很闲。你给我们讲汪曾祺,讲李连良,讲梅艳芳,讲宫崎骏,甚至讲《匆匆那年》。你从青史作家作品讲到韩寒郭敬明,从古代戏曲讲到现代民谣,从中国文化讲到日本、西方文化进程,你陆陆续续在黑板上写了近百本书的名字推荐我们去读,而一个学期下来我们最多的也就读了一两本。你一个月只布置一次作业,然后一次作业可以讲一个月。你把我们挨个叫上去,用极度细微的描述像给小学生讲作文那样告诉我们哪里好,哪里不好,最后连班里那些因为优惠政策低分进来,并不喜欢写作的人,也觉得自己能写得很好。而那些本就写得很好的人,就在想这样是不是会练得太少。后来终于有同学忍不住问你:这样都不写作业,能提高吗?你带着你一贯可亲的笑说“写东西不是让你往死里写就会提高,尤其作业,越少越好,要自己看,有灵感你想写我也拦不住啊!”说完又笑着喝了口杯子里的茶水。你的回答有道理得我们无言以对。又有人问:那怎么才能把东西写好?你说:“写东西哪有套路,是不是应试教育受多了脑子塞掉了,看见题就想要现成的解。”你说话的样子第一次严肃认真,我们却莫名其妙笑得前仰后翻。其实你知道写作是有一些所谓的套路的,但你觉得被禁锢的思想永远都呈现不了真实的美。   那是我对你的第二印象:博学,幽默。   那时候的我们会很自信的跟别人说自己学的是“戏剧史论与批评”,不知道的人就给他们解释我们是整个云南艺术学院戏剧史论与批评专业的开届师哥师姐,而我们也早就从其他任课老师那里听说:你是一个很有才亦很让人尊敬的老师。你的办公室桌上堆满了日本文化研究的书籍,办公室的地上也排放整齐的放着各种全繁体字的书,你家里收藏了很多日本的字画,你是个对音乐也很有研究的人。你有一个娇妻,你喜欢叫她夫人,师哥师姐说你们相敬如宾,般配得很。你的一切都在我们说出“江捷”两个字以后,从对方滔滔不绝的唇齿间得到更深的了解。从小学到大学,我听过很多学生老师不谋而合地攻击一个老师,还从未听过那么多学生老师口舌一致得夸一个老师呢。我们对你有了好感甚至崇拜,因为你喜欢上了这个当初反感的专业,因为对专业的喜欢,我们去加深了解,发现全国乃至世界的高等综合院校和艺术院校都设有相关的硕士博士点,还有很多企业单位的考试,这个专业也会很占优势。有次你开玩笑说,虽然这专业没啥用,但说起来挺高大上的嘛,《这个杀手不太冷》的电影里,被人问你学啥,杀手说“艺术史论”,以后我们就说“戏剧史论”,听着好牛叉。我们立即否定你说我们专业没用的说辞,而你只是淡淡地说:“再好的专业,也要看个人造化。”我们瞬间哑口无言,也似乎明白了你为什么没有在一开学,就跟其他专业老师那样,给自己的学生说,你们的专业就业前景有多好多好那些鬼话。   那是我对你的第三印象:真实,坦荡。你讨厌那些虚假没意义的事情,所以你从青年到中年,写了很多好文章,却依旧没有成为名人。你甚至懒得花时间出名。   那时候的我们都懒得再把精力用在迷茫专业上,因为我们开始相信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所以身边的同学,喜欢看小说的开始一本接一本地刷,喜欢研究电影的一场接一场的评,喜欢话剧的一天接一天去小剧场外排队到很晚,喜欢写作的回宿舍码字码得天昏地暗。   到大一下学期前十周都没你的课,我们把班级群名改成了“姜丝”,意为“江捷粉丝团”,然后隔段时间就在群里呼叫你。你每次都乐呵呵地跳出来。有时候我们以为你不在,说各种没尺度的话,却突然发现有人被管理员禁言,然后就假装前面什么都没说的聊起学习,也是搞得你看不下去,丢下一句“我下了,你们随意。”   前天上专业课的时候,老师跟我们说她们班有两个人要转专业,她很痛心。不明白那么好的专业为什么不学(她是戏剧学应用方向的班主任,我们是理论方向。但那个方向要比我们专业受欢迎得多。),然后她问我们班有人要转专业吗?我们异口同声地说,没有。她说不是早就听说你们都不喜欢这个专业吗?我们异口同声地说:“喜欢,因为我们是姜丝,这里有江捷。”   也许听的人会以为我们傻吧,竟然因为喜欢一个老师置前程于不顾。但前程这东西,谁说得准呢?做好自己的分内事,该有的总会有的。这句也是你告诉我们的。   今天我又被别人问对自己的专业是否迷茫,想不想转。只是有功夫去迷茫,还不如多学点东西。你在整个大一,教会我们低调、坦然、努力、沉下心。你是江捷,而我们,是你嫩嫩的姜丝。   2015年5月29日。   姬冷晞。   给读者的话:   感谢阅读~   2009——2015,只是很喜欢文字,这些年也在坚持,如果你在我身上看到如你般的偏执,默默支持。      ☆、第三十章 相爱太深,相遇太早   对生活和艺术有偏执追求的女人,大多会沦为两种结果:风尘女子OR老处女。而我有种不详的预感,要沦为后者了。   之前无数次问Venus徐,为何她那么漂亮有情致的女孩,在20岁的年纪没有桃花满地。后来想想也明白了,其实桃花一直都是满地开着的,只是20岁,但凡有点良知的男孩看到她对爱情的偏执,都会望而止步吧。一个会对十二三岁时喜欢的男生到20岁也不变心的女孩,一个宁愿错过别人求之不得的好男人也不愿因寂寞而随便恋爱的人,那种对爱情至清至纯的信仰,是没有一个男孩敢去触碰的。   20岁,懂得了未来的含义却又处在一无所有的现在,会适时而变的人都不会深究什么了,大家在一起求个经验值,为以后的感情好。而不会变的,守着丰富的内心,吊着茕茕孑立的**。   大一这一年,不是没有遇见过互相有感觉的人,只是最后发现,大家对男女感情的看法大相径庭。于是最后无不演变成假装抱歉的告别。   比如他说他好喜欢你,想跟你在一起照顾你心疼你,你听着他的话脑子里却浮现出另一个人,于是只能说对不起,谢谢你。   比如他其实是不想谈的,只想一直暧昧下去,然而你并不愿留一个没有责任感的男人在身边。   比如他说对你好只是因为每次看见你想滚床单,于是你只好让他滚。   比如他说没想太远,只是积累经验,对以后好。然而你入戏太深,又来的太早。   比如他说是真的喜欢你,然而你六个月中听七次不同人说,却也并没有什么卵用。   再比如你的爱情观还停留在高中,他却已超越了时代。算了吧,给他去。   以前总想顺着喜欢的人的思维改变自己,后来发现也是没有卵用的,感情这种事,如果他爱你,你野蛮不讲理他还是爱你,如果他不爱你,你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会感动会接受会利用,却依旧不会爱你。   那就算了吧,给他去。   如果你也有过13岁就把一个人放在心里一放六七年,即使他身边的人换来换去从不是你,即使你跟别人有了刻骨的回忆然而那段回忆也是他替代品。在后来,就算你对他看轻了放下了,还是无法对感情看得开、拿得起、豁得出去。就算你开始不要承诺、不谈以后、开心就好、聚散随缘,你还是做不到随随便便谈场恋爱,因为你爱的人没了,可你专一的心还在着。   我现在还记得在Venus徐的万千动态中有一条说,她仿佛在20岁的大好年纪,看到自己30岁老剩女的样子,她说她看见自己穿得华美,过得充实,被别人背地里说有多少个情人,实际连个毛线都没有。太好的男人理她太远,一般的她又舍不得看一眼,然后在这种奢望与被奢望之间,孤独而快乐的过下去。就连她偶尔会想起的那几个人,也早就有了爱人。   我看到这条心情的时候想在下面评论:愿你遇见好人,许你明月清风。后来想想又把打好的字删了回去,自己的好人还不知道在哪个鬼地方,一个单身狗祝福另一个单身狗也太狗了点。还是算了吧。   或许像我和Venus徐这种在爱情中放肆如脱兔,选择上又太过传统的人,当真不会有好下场。我们可以不要承诺不讲未来不计后果,但我们又太相信感觉和缘分,甚至一眼认定又会一眼否定一个人。   说白了就是跟着直觉走的笨蛋。   而在此之前,我还嘲笑朋友说的那句话,她说给她8秒,她就能判断日后会不会爱上眼前的人。我笑是因为那时候小,光说这话的样子就很可笑。我现在信了,因为这些年,我的感情生活一直都在重复这句话。   记得之前写过一篇微小说,故事里的人问董七七,刚认识梁木男就带他回家,不怕他有别的想法?董七七说,我们找了对方二十五年,难道还不够久吗?现在我们终于穿越大半个中国走在同一条街上,然后在遇见的第一眼读懂彼此过去岁月里所有的等待,现在要做的,只是弥补那些孤独。不问过去,不谈将来,我只需要知道我们是相爱着的,一辈子也好,一天也罢。   我跟Venus徐故事里的每个主人,都跟我们对感情有着一样的偏执,她们会有足够多的回忆和足够多的遗憾,却注定只能看很多书,写很多字,路过很多风景,再错过很多爱人。   因为相比于漫长的生命,他们总是来得太晚或太早,能陪她们到最后的,不是挚友,就是回忆了。   给读者的话:   感谢您的阅读!欢迎交流      ☆、第三十一章 星光不语,梦中无人(一)   有时候我们输了,不是不够爱,是不够勇敢。——姬冷晞文   壹:念念不忘中遗忘   若不是命运真的安排冷静与苏景重逢,冷静会一直认为苏景就是自己最喜欢的男生。任何时候,只要提起这个名字,她便会想起那个与自己一同站在河边的少年,想起他宠辱不惊的脸和略带青涩的男性嗓音,以及身上淡淡的薰衣草的味道。一切与他相关的消息落在心海,都会荡漾出牢不可破的哀伤。   贰:遇见   高一开学那天,收拾完寝室的冷静一路小跑去食堂,一边跑还一边佩服自己能想到错开饭点办饭卡的机智头脑,然后在踏入食堂那一刻,冷静凌乱了——偌大的高中食堂挤满了身着迷彩服的高一新生,黑压压的头发下面拖着一身清一色的服装,真像一堆长了毛的绿萝卜。   在经历了漫长的等待后,冷静终于站到售卡窗口前。冷静得意地把手伸过去,胳膊忽然感到重撞,手就被挤出了窗口。冷静用鼻子往外哼了口气,目光像刀子一样直直切到侧面,只见一个侧脸略有姿色的男生还不为所动的把头也凑到窗口前:“师傅,我身份证是不是落这了?”   冷静从来都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于是当师傅几经询问对照,终于从一堆身份证里找到男生要的那张时,刚一递出来,冷静一个迅速地抢过身份证,然后夹在指尖幽怨又小人得志地说:   “同学,就算你忘了证件,好歹也打声招呼道声谢吧?你没看到大热天队伍辣么长大家等得辣么不容易辣么糟心?”   男生下意识的用手抓了抓头发一脸不好意思的羞涩,这个动作把冷静的目光从自己得意洋洋的指尖引到男生的脸上来,这下变成冷静不好意思的羞涩了,眼前的男生笑起来,还真像《花千骨》的杀阡陌诶?又没有杀阡陌那股妖媚劲儿,男的看了都要肾上腺飙升了吧?于是在听完男生“一时心急”的解释后,冷静尽可能地装出一副温柔可人的样子将身份证递给男生,中途还不忘看一眼身份证上的姓名栏:苏景。   苏景的背影在视线里逐渐模糊,却在冷静的心里分外明朗起来。   于是整整一个上午的军训,冷静都心不在焉,目光在过来过去的队伍中游离,却始终都没有看见那个叫苏景的男生。   “总共就十几个班啊!那么高肯定一眼能找到啊!不会是大白天撞鬼了吧?”冷静自言自语道。   “你!第三排那个女生!”沉浸在自己世界的冷静被一声呵斥吓了出来,看了四周才发现,队伍都随着一声‘齐步走’的命令向前移动,而自己站在原地,后面的队伍也因为她这个‘障碍物’走得乱七八糟。   “一百个蹲起,中间不准休息!”   开学第一天就当着几十号陌生人受罚,真是丢死人了。冷静把头低到领子里蹲下,起来的时候又用余光小心翼翼地偷窥同学们的表情,突然,冷静看到同是第三排末尾有张似曾相识的脸:咦?那不就是苏景?   原来他一直在你身边,你当然没有在别处发现。   叁:我的失态,只愿你懂。   八月底的夏季夜晚,特别多雨,军训无法在室外举行,大家只好在室内玩歌词接龙。十四五岁的男生女生大多想让自己在群体中成为中心,却又大多数没有那样的勇敢。整个晚上,除了个别差生气氛活跃外,前排只有冷静一副打了鸡血的样子,激发着前所未有的潜能,迎来男生一片又一片的掌声,和女生一堆又一堆的白眼。   但只有冷静自己知道,纵使万人敬仰,她只要苏景一人抬头,哪怕只是不经意的被吸引一次也好。可苏景自始至终都看着手里那本不知名的书,对班里的一切充耳不闻。   在这场游戏里与冷静一样被打了鸡血的还有一个男生,坐在跟冷静成对角线的墙边,好像生来专治各种不服,终于在他唱完了一句以“说”字结尾的歌词后班里变得鸦雀无声。   只见冷静期待很久的那个身影缓缓站起来,悠然而动情地唱道“说说说说说你爱我。”   简短的一句,让听的人意犹未尽。如果说声音、长相、着装,三者能同时加分的人为数不多,那么苏景就算其中一个。   大家都沉浸在‘那个男生是谁啊’‘蛮帅的嘛’的讨论中,突然一声走调加破音的吼叫将众人打醒,几十双眼睛同时变成刀子投向接歌的人,冷静不知所措地站在刀光剑影里。   “唱的什么啊,难听死了。”   “咦……表白吗?”   “丑人多作怪……”   “真是爱出风头……”   冷静虽然不是什么矜持女子,但去掉矜持二字还算女子。她真的只是太激动又生怕别人抢了先,可谁会知道她的小心思呢?她想离他近一点,哪怕只是在他后面唱首歌,或着点明的时候名字挨在一起,或者被老师同时说起……可现在被这么多人指指点点,他也以为自己是个又丑又爱出风头的女生了吧?怪不得自己尽力表现吸引他的注意,他却连余光都没有往这边多放两下。想到在高中这个新阶段,以后都可能被别人贴上这样那样的标签,而自己喜欢的人,也讨厌了自己,冷静的眼泪不争气地跑了出来。   刚刚那个专治不服的男生在连连和冷静抬杠后,看到眼泪要流断片了的冷静竟显出了一副英雄救美的姿态,示意议论的同学安静下来,然后冷静听到有男生打趣道:陈卓,又不是你媳妇儿,你激动个甚?   冷静已经无暇顾及陈卓是何许人也。此刻的冷静只想知道苏景会怎么想。   冷静怀着微小的期待转过头,眼前却模糊得什么也看不清,然后眼泪又不争气的一涌而出。自然,她也没有看见模糊隔膜的另一边是张紧蹙额头的脸。   所以你再也没有留着眼泪看他走过,你生怕会错过那一脸的舍不得。   给读者的话:   感谢您的阅读!      ☆、第三十二章 星光不语,梦中无人(二)   肆:近水楼台未得月   中学时代的男女之间有着明确的群体之分,而这种人以群分的准则在女生中被诠释得更加淋漓尽致。本来还素不相识的女生在两天的熟络之后迅速分成一个个团体,那种团体自己内部不和,却又不容外人破坏与插足。   而冷静,就是那个外人。除了会有同寝室的人礼貌地跟她打个招呼之外,其他女生根本对她视而不见,不过一旦看见她和哪个男生说话,就会咬牙切齿得像她夺了她们的夫。   可是自从上次歌词接龙的事件之后,那个叫陈卓的男生,再也阴魂不散。   “冷静,你这么傻不是应该短头发吗?长头发多容易丢啊。”   “冷静,你同桌非跟我换位置,反正老师还不认人,我就慷慨就义了……”   “冷静,你上课别头跟个拨浪鼓似的,想看帅哥我在呢……”   “冷静,你冷静点,别打人……”   其实冷静觉得陈卓挺帅的,如果他不说话暴露他那臭**丝的死德行的话。   终于熬到了月考后的排位置,好学校自然是按成绩来。第一名苏景;第二名冷静;第三名罗丽莉……第三十名,陈卓。   冷静一进教室激动得向苏景旁边的位子跑去,刚打算放下书一转脸看见外面那些死盯着的女生们,好像她一落坐,那些人就会把早已备好的鸡蛋菜叶仍过来。冷静的目光在苏景身上停了很久,然后往后走了几步放下课本。   好在这次不会再跟陈卓那个贱人坐在一起了,因为等陈卓进来时,前好几排就只有罗丽莉同桌的位置是空下来的。罗丽莉那个人,漂亮是很漂亮,人缘是很有人缘,但出了名的作,仗着自己爸爸是本高校校长,看谁不顺眼就整谁。大家都知道罗丽莉喜欢陈卓,就默契的把那个位置留了下来。   谁知道陈卓进门后,绕过罗丽莉,沿路在班里走了一圈半再一次绕过罗丽莉,最后拍拍冷静的同桌说:“你坐我位子了。”男生看了看陈卓一米八的个头,还有那流氓不彻底死不休的样子,默默把书移到了后面。   听着外面早已乱成团的女生们议论声一波高过一波,陈卓似乎还嫌反响不够大,又举手“报告老师,苏景太高,挡着我了。”老师批斗陈卓的话还没说出来,就听见苏景说“老师,我也觉得这里离黑板太近了,您给别人坐吧,我不习惯。”说完,苏景拎着书包走到陈卓旁边坐了下来。   刚刚还被陈卓的一厢情愿和自告奋勇弄得以为要引火上身的冷静突然窃喜起来:陈卓和苏景是整个年级里出了名的大帅哥,额……虽然那个陈卓很贱,但那些不知道的女生还是在神魂颠倒啊!现在两个帅哥坐在自己旁边,就算被孤立被挤兑又如何?不是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吗?想着,冷静就痴痴地笑了起来,痴得以至于没有察觉旁边两个人一副阴谋得逞的样子。说不定他们中的谁想的也是这句话吧。   伍:有的人除了灾难什么都没给你,可你还是把他牢牢放在心里。   事情远远没有冷静想的那么简单。语言攻击和群体孤立才只是个开始。   凳子经常不翼而飞,课本总是被仍在楼下,体育课需要搭档的项目永远找不到人愿意跟她一起,导致老师也开始对她的人格有了看法。而最坏的事情,要比冷静想象中还坏。   这天上完体育课,冷静故意等到最后一个回更衣室换衣服,刚进更衣室就听见有人敲门,冷静打开门,看见罗丽莉带着四五个女生来势汹汹。   “冷静大美女,不错嘛,两个帅哥给你撑腰。”   冷静装作没听见从柜子里拿出衣服打算直接走。   “往哪啊?”罗丽莉伸手挡住去路,“跟你说句话都这么高冷?你勾引男生的那股骚劲呢?拿出来啊?”   “我没……”‘啪’的一声从罗丽莉的手上落到冷静的脸上,“贱货。”冷静还没察觉发生了什么,就被推到地上,想站起来又被扯住了头发……冷静的身体贴着秋天冰凉的地板,身上不时传来一阵一阵的痛。罗丽莉说,只要她哭着求饶,这次就算了。可是那个在军训时候唱歌被人嘲弄都会哭鼻子的冷静,现在没有流泪,也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她脑子里满满的都是刚刚在体育课上,苏景第一次开口对她说的话:你是我见过最勇敢最单纯的女生。   有的人,除了灾难什么都没有给你,可你还是把他牢牢放在心里。   当冷静走进教室的时候,自习课已上了一半,冷静尽可能低头藏好红彤彤的半边脸,但还是在坐下的时候被陈卓掰着下巴扭了过去。   “怎么了?”   “没……没事啊……”   “被打了?”   “没……没有……”   “是不是罗丽莉打的?我见她跟那几个女生也刚进来。”   冷静依然咬着嘴唇否认,可是陈卓的脸就快要贴到她的脸了,这次那张干净俊俏的脸上没有流氓味,没有贱气,有的是紧张和关心,温柔得冷静一说话就关不住眼泪了。   ‘哐当’一声凳子因为用力后踢而翻掉的声音从陈卓的位子上发出,然后辐射进教室的每寸空气里,陈卓把课本卷成桶走到罗丽莉桌子旁,罗丽莉抬起那张人畜无害的脸,虽然知道来者不善,可声音还是甜腻而平静地说“陈卓,怎……”   ‘啪’得一声从陈卓的手上摔到罗丽莉的桌上,“你打的冷静?”   “没有啊,我干嘛要打她?”罗丽莉的声音更加甜腻了,还带着委屈,她转过头看向冷静,“你告诉陈卓我打你?不喜欢你的人那么多,你干嘛非栽赃给我……”   “她没说谁打的,我就是来前面说一声,谁再找冷静事儿,不管男生女生,校长闺女亲戚,我都照打不误。”说完陈卓拿了书走开了。   冷静情不自禁地在用余光里搜寻另一个人的反应,可那个人低头看书的表情那么平静,平静的表情落在冷静的视网膜上,就在心里生成了疼。   可你怎么知道,他那张永远平静的脸下,会不会是一颗偶尔疼着的心。   给读者的话:   感谢您的阅读!      ☆、第三十三章 星光不语,梦中无人(三)   陆:何况冷静爱着苏景   “我……喜欢苏景。”   “我知道啊。”   “那……”   “哎呀,不是看我们高贵的苏王子掉不下身份,老不为你出头心疼嘛,再说我把你当哥们,肯定得罩着你嘛。”   “嗯……可是……”   “可是什么呀?你不会真以为我喜欢你吧?哈哈哈……你觉得我这样像缺女生吗?你不要爱上我才是。”   虽然在冷静听到室友说,陈卓要在过几天的期末露营给自己表白时吓得魂要出来了,可听到他亲口这么告诉自己,冷静心里还是怪怪的。   期末露营说到就到了,临走时罗丽莉接过好几个女生的背包,转身一脸友好地对冷静说:   “冷静,班里女生就数你身体好了,你帮大家拎下包好不好?不过……你要不愿意,我就自己帮大家拎好了……”   罗丽莉那张“天然纯”的脸好像随时都在说拒绝了她的人会被雷劈。冷静咬咬嘴唇接过了大大小小的包,看着跟罗丽莉谈笑风生越走越远的女生,委屈从冷静的眼睛里漫了出来。   “怎么不拒绝啊?”冷静听到身后责怪的声音,是陈卓。   “拒绝?我顺从就已经这样了,拒绝还能在班里呆下去吗?人家又没动我一指头就是帮个忙,难道要你去打架啊?”   “我认识的你不是这么没骨气的,你可以不顾及任何人的目光只做自己的。”   “是。那是因为我没有罗丽莉那样的爸爸,没有你跟苏景那样的人气,甚至长得楚楚可怜一点也没有。可正好有个很有人气的人对我好,可我就是不小心喜欢了她们喜欢的人。在别人眼里,任何人都有资格喜欢苏景喜欢你,只有我没有!我穷得只剩自尊了,难道还不能装得高傲自我无所谓吗?我现在装累了,没骨气了,那是因为我也想要被认可被喜欢,我也想有朋友,我又不是圣人,我会害怕孤立无援的你懂不懂?”   “放屁,你有我啊!你怎么那么不小心只喜欢苏景没喜欢我?谁说你没资格了?”   冷静看着突然说出这么句话的陈卓不知道该接什么,因为在几分钟之前,他还说过“别以为我会喜欢你”这样的话。   “我的意思是,我一直把你当好朋友,苏景光环带惯了对人高冷,但也没有不理你不是?况且我跟他认识那么多年,都没见过他主动跟女生说话,你别把自己搞得那么矫情。”   冷静被一大堆的信息量冲击的脑子缓不过来,在想起问陈卓都没听他说过认识苏景的时候,已经到了露营地点,然后冷静就确定陈卓是个骗子,他说苏景没有跟女生主动说过话,可现在,苏景的胳膊被一个女生挽着,看着女生得体的衣着和出众的身高相貌,不用问就知道,那是传言中苏景的女朋友许梦晴。   全校的人都知道,苏景与许梦晴从小学到高中都在一个学校,受市里最优秀的教育,考学校最优秀的成绩。许梦晴虽然成绩上略败苏景一筹,但是一个教养极好又有气质的女生,加之一直在女生中出众的身高,出尽了风头。苏景本来就优秀得让人望而却步,许梦晴的存在更是让那些对他图有不轨的女生自惭形秽。更不能忽略的是,两人有着同样丰厚的家境,更有人说,他们两家是世交,早已定了婚约。   虽然明知道在这所全省重点看见有貌有学识有家境的人也不足为奇,但这样的两个人挽着手站在一起的时候,相信看到的人都会将自卑画地为牢的吧。何况冷静爱着苏景。   柒:你是我的似海星光。   野外篝火的气氛分外引人陶醉,可是冷静却难以融入其中。看着那么多女生在一起说笑打闹,自己只能安静地呆在陈卓旁边,心中前所未有的孤单将冷静压得喘不过气来。   然后冷静告诉陈卓要去找寝室的另一个女生,却一个人来到了不远的河边。   “要跳河吗?”冷静听见身后传来早已刻骨铭记的声音,却不敢回头。然后,冷静在倒映着星光的河水中,看见站在自己身后的苏景。   “没……那边……太吵。”   “我吓到你了吗?”说着,苏景露出一个笑脸,好像证明自己没有那么恐怖。冷静呆呆地看着水中的苏景,似乎星光也淡了许多。   那个夜晚最终成了冷静整个青春里都不会暗淡的梦。   他们说了各自这辈子最多的话,苏景说起冷静在班里给他的印象,说起自己喜欢的东西,说起路边总吃的那家餐厅……   冷静不曾认为苏景的青春里有过自己什么,所以在苏景说的时候就没有留意其实是有的。   直到苏景说起学校可能要提前文理分科,就在这学期结束。   冷静问苏景选什么,之后随口说道,许梦晴肯定跟你选一样的吧?你们一直都在一起。冷静因为害怕苏景看见自己眼里的苦涩,说话的时候就没有看苏景,所以冷静也不曾看见苏景眼中如星星陨落般的失望。那一刻,他把她和她们归为了一类。   你可知道你的一生都很勇敢,却唯独缺了这一次。   捌:还好,完全陌生的世界,有如此熟悉的他。   冷静本以为在这么大的省重点,分科后再也不会见到以前班里的同学,却一眼就在密密麻麻的教室里看到了熟到掉渣的陈卓。   无疑,又被调戏了一番,可是还好,这个完全陌生的班里,还有一个如此熟悉的人。想着,冷静竟不自觉笑了出来。   给读者的话:   感谢您的阅读!!      ☆、第三十四章 星光不语,梦中无人(四)   玖:星星再美,也不及手中的电筒让人安慰。   高中是个难熬的阶段,省重点更是如此。   高二上学期还没结束,学校就已将高三的课本学习过半,随着高考的概念一同气势汹汹的还有冷静心中难以遏制的压抑,想想自己的三年光景,将没有叛逆,也没有爱情。   当陈卓鬼鬼祟祟地走到正在为期末考试费心尽智的冷静面前,掏出两张去往隔壁城市的火车票时,冷静的心理防线顿时崩塌。她假装不经意地说,干嘛?眼底却满满的全是光芒。   《速度与激情5》这月上映,听说C城最新开了一家电影院,3D旋转屏,那么炫酷,自己去好孤独啊……   尽管这次陈卓说话依旧像极了地痞流氓,可是冷静已没有心情再去挖苦他了。冷静知道,这几句看似不经心的话,不知道要多少勇气,毕竟此刻放在眼前的,是前程。   当火车伴随着轰隆声越去越远,冷静感觉自己的心却越来越近。火车走过高一时曾露营的山脚,冷静看着那条自己曾与苏景咫尺而立的河,心中竟不痛不痒。   也许深刻,只是因为从未得到过吧。   而当陈卓拉着自己的手假装不认真地说,冷静,如果我喜欢你怎么办?   那,就嫁给你。   冷静看着眼前的男孩,与苏景相比他的确没有那么多的光环,也不会起各种各样的男神范儿让人沦陷,可无论喜悦、悲伤、低落、迷茫,他都一直陪着自己,触手可及。   如果说苏景算是星星的话,那么陈卓只能算手电筒。可是星星是天下人的星星,而手电筒只归一人。星星再美,又怎及手中的电筒给人安慰。   从此你再也没有见过他,你也不再关心他是否曾跟你一样的爱过了。   拭:星光不曾告诉你   也许冷静永远都不会知道那些在青春里被悄悄抹去的事,倘若,她再不与苏景重逢。   当冷静顶着炎炎夏日从高考考场走出,看见日光下比日光还要灼眼的苏景。好像自从分科后就没怎么见过他了吧,后来听陈卓说他去了另一所高考冲刺学校,再后来,就连陈卓都没有提起过。   晚上,冷静看到陈卓的短信去街口的“后街KTV”汇合,而站在门口接她的男生,竟是苏景。   走进包厢,冷静看见陈卓惊慌失措的脸。   你怎么来了?   不是你让我来的吗?   冷静看着表情不对的陈卓和许梦晴,还有一脸什么都没发生的苏景。狭小的空间里盛满了各种情绪,谁都在缄默,谁又都怕谁比谁先开口。最终打破寂静的是苏景,他一手拿着啤酒,一手拿着麦克风:“来,让我们祝贺陈卓和我的妹妹婚约解除成功。”说完,苏景走到许梦晴面前,许梦晴从桌子上拿起自己的那瓶,喝净了。苏景又走到陈卓面前,没有回应。   “陈卓,婚约终于解除了,不干一杯?”依旧没有回应。   “要不就为你跟冷静干一杯?祝你们白头偕老?”还是没有回应。   “陈卓,你他妈,倒是说话啊?”   “苏景,我把许梦晴当妹妹,她也不喜欢我,我们才解除婚约的。我没有伤害她。”   “谁管你结婚的事?谁说你伤害我妹妹了?你伤害的是我!冷静是我主动喜欢的第一个女生,我让你告诉她,你呢?你玩过那么多女生,就不能把我的放了吗?”   其实很多留言都是有破绽的,如果我们不那么盲目的话。就像事实是苏景许梦晴陈卓三人从小在一个学校,但并不存在受最好的教育就能考最好的成绩这码事,陈卓就是例外。是世交的两家也并不是苏景跟许梦晴,而是苏景许梦晴家跟陈卓家。而许梦晴跟苏景之所以能优秀气质般配得没话说,完全是因为一个妈生出来就算了,还一个爸调教的。   那晚,冷静终于知道了自己曾渴望知道的全部,可当苏景抱着她说“你别走”的时候,冷静却感觉心是寒冷的。   苏景喜欢冷静。第一次在餐厅看见她那副小人得志的样子的时候,第一次在班里看见她流泪然后委屈地转过头注视自己的时候,第一次看见她被欺负却不解释不低头的时候……就连第一次排座位会被陈卓拉到后面,都是他与陈卓商量好了的。他知道冷静肯定不会坐到自己旁边,而自己的故意靠近只会让她更受其他女生敌视……   那天在河边,苏景是打算跟冷静表白的,可冷静竟提起关于许梦晴的事,原来她和别人一样,也会轻信留言,会看着他的光环而不是内心,会人云亦云。可是后来,苏景还是没忍住向陈卓打听冷静选什么科。   而陈卓却说了慌,就连后来让陈卓转交的“下午放学操场见”的纸条,陈卓也丢到了路边的垃圾桶里。   如果说自私是错的,那爱情从来都没有对过。   冷静挣脱了苏景的怀抱,转身向陈卓跑走的方向追去。然后在拐角的时候,冷静对紧跟自己身后的苏景说,   别跟了,如果你害怕我一个人有危险,谢谢你。可是在过去三年,陪我给我关心的人不是你。当我难过,失落,孤立无援的时候,安慰我拯救我的人也不是你。苏景,我曾经一直幻想你给我勇气,可你只是高冷地站在你王子的位置,闪着你的光环看着我无助。   还有,我早就知道许梦晴是你亲妹妹,只不过你跟的是爸爸的姓,而她跟了你妈妈的姓而已。陈卓告诉过我,只是我自己选择了忘记。因为无论她是谁,你都只属于有光环的你,属于别人眼里的你,可那些,都跟我没关系。   说完,怕黑的冷静一头扎进黑暗里,她知道,陈卓一定会在这条路上等她。   然后,她听见那个熟悉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为什么不跟他走,你曾经等了那么久。   因为,星星是天下人的星星,而陈卓只属于冷静。   (完)   2015.8.27   给读者的话:   感谢您的阅读!!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布受天下】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